“洪昌哥,真是对不起,海棠,她就是这样的脾气。” 何雨水赶紧站起来向刘洪昌道歉。 这小丫头自从听到三大爷阎阜贵的劝说。 要嫁给刘洪昌这件事儿,就像在她的脑海里种根发芽一样。 嫁给刘洪昌有很多好处。 第一个,不用为住的地方发愁了。 第二个,自己的哥哥也可以从精神病院里救出来了。 这第三个嘛,那就是刘洪昌的确是个好人。 人长得帅也就不说了。 他的前妻不仅让他做上门女婿,还七年不让他碰。 如果这样的人还不叫好人,那什么样的人叫好人呢? 你说女人结婚图什么? 不就是图一个吃饭的地方。 图一个住的地方。 图一个尊重自己,对自己好的人吗? 当然也有些人是为了图钱,图官。 可在眼下这个时代,有钱,可不是一件好事儿。 当然,你有权。也不见得安稳。 只有像刘洪昌这样有一门吃饭的手艺,平平安安过日子最好。 其实不管在哪个时代,有一份儿正当的职业,旱涝保守。 还能养活一家人的工作,都是让人趋之若鹜的。 还有属于自己的房子,自己的车。 还能对自己的老婆做到言听计从,尊重她,爱她。 那这就是一个完美的男人。 哪怕他每个月月薪35。 依然是优质男。 因为你不可能做到你每个月都35,不管生老病死,不管放假,只要人没咽气,每个月都有35。 这样的男人真的不多。 可等他到了35岁之后,就处于没人要的尴尬地步。 到那个时候你才会发现,能安稳的拿到35不少了。 “放心吧,我还没心胸狭窄到跟一个小姑娘计较。” 刘洪昌笑着对何雨水道。 他这个人向来对人不对事。 傻柱是傻柱,何雨水是何雨水? 只要何雨水不犯浑,非要跟他哥哥站在一起。 刘洪昌也不会对一个小女孩儿出手。 “那就太谢谢洪昌哥您了,我代表海棠向您道歉。还有这是100块钱是我给您的房租钱。” 何雨水想到曹昆竟然这么大度,心里对他的感官更加好了。 “好,放那儿吧。我也就不推辞了,因为你刚刚得到了1200块钱的巨款,我要是不替你分担点儿火力。迟早会被人家吃干抹净。” 曹昆直接道。 曹昆如此干脆,连一点儿虚假的推辞都没有,让何雨水更加青眼相加。 既然三大爷阎阜贵来找自己撮合。 那肯定也跟刘洪昌说过了。 她明明知道自己会成为他的未婚妻竟然还这么干脆,可见光明磊落。 不愧是结婚七年还没碰过老婆一根手指头的男人。 果然是个信守承诺的男人。 “洪昌哥,那我们就不打扰你了。” 何雨水放下钱就走了出生。 于海棠并没有走远,而是在旁边等着她。看着何雨水有些脸红的走过来,忍不住打趣道:“洪昌哥,那我们就不打扰你了。何雨水,酸不酸呀?” “海棠,我哪有像你说的这样肉麻。而且他本来就比我们大。我喊一声洪昌哥,怎么了?人家给我们房子住,还没有催着我交房租。要不是他,昨天晚上我们俩都得露宿街头。” 何雨水嘟着嘴道。 “呦!这还没嫁过去,八字还没一撇呢,就向着他说话了。这要是你们俩成了,你还不得帮着他把我给卖了,然后给他数钱。” 于海棠接着道:“女人女人,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他为什么对你这么好?不就是因为你手里攥着1200块钱的巨款吗?如果你告诉他。你这钱没有了,或者被人偷了,你看他还对你这么热情吗?” “你觉得你遇到的是爱情,殊不知是人家特意给你准备的陷阱?你都这么有钱了,嫁什么男人不成?非得嫁一个大你十多岁的男人。好好想想吧!” 于海棠的话让何雨水沉默不足。 自从她手里有了1200块钱,已经不止一个人提醒她,小心别人图谋她的钱。 没钱的时候,发愁自己手里没钱,可有钱了之后,她发现自己更加发愁。 之所以这么发愁,就是因为自己身边没有一个可靠的男人。 “海棠,这回你一定要帮我。” 何雨水拉着于海棠道。 “你还要我怎么帮你?总不能让我帮你把他给追到手吧?” 于海棠道:“我承认这个男人做菜特别好吃,而且也能挣钱,还有稳定的工作,人长得也不差。可问题是,咱们也不能因为这些外在的条件就选择嫁给他呀!天下的好男人多的是,没必要一棵树上吊死。” “海棠,你误会我的意思了,你不是说他对我不是真心的吗?那你就帮我散发出去消息,就说我的钱被人给偷了。” 何雨水对于海棠道。 这事还是于海棠提醒的她, 因为我有钱,你们都打我的主意, 现在我的钱被人偷了,我看你们还打我的主意吗? 同时还能试探一下刘洪昌。 如果刘洪昌真的想娶自己? 自己而不是贪图自己的钱。 那么自己的钱。被偷了之后,婚事还能继续往下去。 可他如果仅仅是想图谋自己的钱。 对不起,我还不如拿这些钱把我哥给买出来呢? “好,你说你有什么计划?” 两个女人相互看一眼,然后就回了何雨水的房子,反锁上门,就开始密谋什么。 “师父,天色也不早了,这里我也收拾得差不多了,要不然我先回去。” 傻春道。 “天这么晚了,你一个人回去安全吗?要不然我去送你。” 刘洪昌道。 “师父,看您说的,这有什么危险的,而且我一个人走夜路走多了没事的。” 傻春道:“我身上又没有钱,他们就算想界也劫不了什么。” 曹昆听了直点头,又看了看傻春儿那涂满锅盔的脸蛋,道:“话虽这样说,可是我还是有些不放心,我还是送你一趟吧!” “师傅,真的不用,真的不用这么麻烦了,您就在家吧。” 可傻春拗不过曹昆,只能被曹昆送回家。 顺便跟她一起回家的还有一些红烧肉。 “师父,您真是对我太好了,我都不知道这辈子该怎么报答你。” 傻春站在自家四合院门前,有些羞答答地看着刘洪昌。 “傻丫头,你是我徒弟,我是你师傅,保证你的安全,那是我应该做的。好了,快点回去吧,别让你父母太担心。” 刘洪昌看着傻春进四合院,自己才骑车回家。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0_160873/688458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