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嘘嘘!” 刘洪昌吹着口哨儿,撒着尿。 没办法,他要是不吹口号儿的话,根本尿不出来,因为眼前还有个女人呢? 他直接在脑海里默念,就当我自己现在是瘫痪人员,植物人,重病号。 秦京茹虽然闻着这马叉虫的气息很难闻,可是她的心里却很快乐。 而是因为这样亲密的举动,只有小夫妻之间才会有。 我们俩都做了这么亲密地互动了,岂不是证明洪昌哥心里有我? 我们俩迟早得成。 就在收尾的时候,忽然刘洪昌家的门帘被人掀开,一个脑袋挤进来,脸上的笑容灿烂,嘴上说着:“洪昌哥,起的那么早啊,我原本想着早就来给你做早饭呢?谁知道天明的时候又睡过去了,所以才给耽误了。” 来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何雨水。 何雨水在自己的房间里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总结自己的优缺点,她觉得自己应该做出改变。 她在脑海里想过了很多遍。 可谁能想到,在天快明的时候,她竟然一下子睡过去了,再醒来之后,太阳都出来了。 于是何雨水慌慌张张的就跑到刘洪昌家来,一打开门帘就进来。 然后就看到眼前尴尬的一幕。 刘洪昌顿时一激动,直接洒了秦京茹一手,然后扭着头看着何雨水。 他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个场面了。 他甚至怀疑这就是秦京茹提前设计好的。也许秦京茹没这个脑子,但是秦淮茹绝对有这个脑子。 秦淮茹给她设计的桥段不一定是让她端尿。 但绝对给她设计了。 秦京茹不仅不觉得害臊,反而大大方方地端着痰盂出去,对门口的何雨水道:“雨水妹纸,麻烦你让一下,我去倒个痰盂,很快就回来。” 秦京茹的话绝对是在挑衅。 还是赤裸裸的在挑衅? 你在刘洪昌家,端着刘洪昌的痰盂去倒? 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俩是两口子呢! 就算你们俩不是两口子,那也是男女朋友。 因为就算伟大的天后王静雯,也会给窦仙儿倒痰盂。 人家那可是亲密之极,甚至还有了一个共同的女儿。 所以天后才会给仙儿倒痰盂。 别人想倒还倒不上呢? 刘洪昌当然不是自比仙。 最关键的是,这是秦京茹她自己主动的,而我是被动的。 雨水,我想你是能理解我的,对吗? 何雨水恨得差点儿把一口白牙都给咬碎。不过看着来势汹汹的秦京茹,她还是把门口给让了出来,甚至还替秦京茹掀开了门帘儿。 我可以承认自己败了,但是绝对不能怂。 “真是麻烦京茹姐姐了。你倒是也不嫌脏。” “嘿!雨水,你说这话就有些错了,你能嫌外面的爷们脏,还能嫌自己的爷们脏吗?” 秦京茹一副不甘示弱地说道:“既然选择嫁给别人做婆娘,那就不能嫌别人脏,你就得把别人当做是你的天,你的主人一般伺候。怎么能因为脏或者说其他的原因而嫌弃自己的爷们儿呢?” 何雨水直接被秦京茹的话打得千疮百孔。 得。 这第二回合依然以秦京茹的完胜de而告终。 何雨水气的上气不接下气儿,恶狠狠地看向刘洪昌。 哼哼? 刘洪昌,刘洪昌的确够长的。 你说你怎么就不知道自爱呢? 你要是不想去倒痰盂了,你给我说呀! 我也可以不嫌弃你脏。 你怎能让外面的女人给你倒痰盂呢? 这不是宣誓主权吗? 你又把我置于何地了? 刘洪昌看到何雨水恶狠狠的目光,只觉得脊尾骨一凉,赶紧把裤子提上。 我刚才绝对不是故意的,我只不过是忘了。 “我给你抻抻床吧!” 何雨水并没有怒怼刘洪昌,反而直接走到床上给他铺起床来。 这反而让刘洪昌有些不太适应。 这有些不对啊? 这小妮子怎么跟变了一个人一样? 以前的何雨水虽然不能称作是一个小辣椒,可是也是一个很有主见的软萌妹子。 不然的话,也不会再傻住,被秦淮茹完全拿捏之后,直接跟自己的娘家断了关系。 十几年都不怎么来往。 只有在何晓出现的时候,他这个姑姑才出现了。 往后之后又没怎么联系了。 可见何雨水,这个女人很有头脑,而且眼光也很毒辣。 不像于海棠,看着聪明,可净办一些糊涂事儿。 到处随波逐流。 可是最后却是风吹雨打去。 刘洪昌尴尬的摸了摸头,问道:“你早晨想吃什么饭,要不然我给你做。” 刘洪昌倒不是太亲密,主要是跟着这么一个小女孩在一起,他觉得亚历山大。 何况他还撞破了自己刚才的举动? 他有着一种强大的负罪感。 就跟被原配抓到自己跟小三儿在一起一样。 事实是我们俩还没有确定关系呢? 只不过是在交朋友的相处阶段。 总不能说我跟你处朋友,就不能再交另外的朋友了吧? 女人可以有男闺蜜,哪怕在谈恋爱后或者是结婚后都可以有。 那男人为什么不能有女闺蜜呢? 这不是一样的原理吗? 刘洪昌只能赶紧离开这个尴尬的地方。 “随便吧!” 何雨水几乎是脱口而出,可是说完之后显得格外的尴尬。 因为随便这种菜真的不好弄。 而且刘洪昌好像回答过这个问题。 “随便弄点儿稀饭就行。不然就蒸点儿窝窝头,我把你床上收拾收拾,然后就去蒸窝窝头。” 何雨水很快地换了说辞。 “不用你动手,我自己就能行。” 曹昆直接道:“那我们先弄个皮蛋瘦肉粥,哎呀。哎呀,对了。我最近没怎么做皮蛋,不过肉还是有一点儿的,我们就来个瘦肉粥,馒头还是昨天晚上蒸的,今天溜一溜就行了。然后再煎个鸡蛋。炒个辣子白菜。弄个咸菜。再蒸个糖蒜,这总行了吧?” 你还别说,这也是四菜一汤的标准。 在这个时代,绝对算得上高标准儿了,普通家庭绝对不敢这么吃。 何雨水原本想一口答应,可想了想说道:“就我们两个吃,用不着这么奢侈,吃点喝点儿粥,吃个馒头,就点儿咸菜就行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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