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多麻烦呀,而且我跟你也不认识,去你们家住有些不自在,而且我这个人可能讲究了,有个睡觉的地方就行,实在不行在地上打地铺也可以。” 秦京茹也是女人,她当然明白何雨水的意思,不就是禁止自己接近刘洪昌吗? 于是她做了最后的争取,道:“要是你们还觉得这又不是方便的话,我可以在门口儿裹个被子睡就行,现在的天这么热,睡在外面还凉快呢,而且我们农村的女孩子都比较皮实。不怕蚊子叮咬,更不怕蟑螂什么的。” “洪昌哥,只要你不赶我走,我什么苦都能吃。而且我吃的特别少,干的特别多。只要你每天管我几个窝头吃,我就能把你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你的衣服。被单儿啦,还有卫生啦。痰盂我都给你倒。” 秦京茹果然很善于推销自己,尤其是推销自己的优点。 如果不是何雨水就站在旁边,刘洪昌还真想一口答应。 请于莉来做保姆,一个月还得给好几块钱。 还得管她吃。 可是秦静茹呢?人家只需要你管他饭吃,让她吃饱就行了,人家根本不要工钱。 而且白天的时候可以给你当保姆。 晚上的时候做保护你掉床的阿母。 啧啧! 日夜两用。 这是多好的人呀? 你别说在这个时代,你就算是几十年后,你也找不到这样的女人吧? 当然,你要是花钱的话,什么样的女人都能找来。 问题是人家秦京茹不要钱。 不仅不要钱,而且还跟你一心,把你当成祖宗。 如果后面挣了钱还给你花,甚至还能把工资放在你手里,交给你管理。 这究竟是什么样的神奇女孩子啊? 刘洪昌差点儿都没守住。 什么何雨水? 什么于海棠? 哪有这样的秦京茹香啊? 何雨水听到秦京茹这样说的话,整个人也愣住了。 秦京茹说到的,她都做不到。 现在选择权落到了刘洪昌手里,何雨水也想看看刘洪昌到底怎么选择? 不过在她的心里,她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 何雨水虽然不能说是好吃懒做,可是做家务、做饭,甚至带孩子、当保姆,乃至做人家的妻子,她都不合格儿啊! 唯一能够做到的那就是清白之身,还有就是上过高中的经历。 可清白之身,甚至保证不背叛自己的男人,这不是婚姻里女人应该做到的吗? 这算什么优势啊? 难不成女人保留自己的清白也是一种奢侈啦? 难不成女人做到洁身自好? 为了自己的男人,主动拒绝其他男人的暧昧。 这也成了一种道德标杆。 这难道不是最基本的吗? 贤妻良母。 甚至向往一下贤妻良母,这都是一种对女性的羞辱吗? 简直是太可怕了。 刘洪昌看着秦京茹,双眼放光,在这一刻,她的眼睛里根本就没有何雨水的存在。 我终于找到了适合结婚的女孩子。 我要娶她。 没错,我就认定她了。 我要娶的女人是秦京茹。 我要跟她过日子。 刘洪昌刚穿越过来的时候,他其实是抱着玩儿玩儿的心态。 我不仅长得帅,而且还有国企的工作,更有系统。 我这样的男人,那可是蝎子拉粑粑独一份儿。 女人对我来说,那是摆摆手的事吗? 我干嘛要为了一棵树而放弃整个森林? 我要在整个森林里胡乱地打滚儿,选中谁他就是谁。 虽然这个社会禁止三妻四妾,但是我不结婚总行了吧? 你说我耍流氓。 那我交朋友的时候,一个一个的交,这总没问题了吧? 总不能说我们俩谈过恋爱,就必须得娶她吧? 社会上没有这样的规定把! 你说什么? 我夺走了她的清白,只身拿走了她的一血。 这你的不能怪我,我总没有强迫他吧! 我就是喜欢用钱砸,用粮食砸,用物资砸。 你拒绝不了我给你的物资。 那你就别在这儿,挺直腰杆对着我说,不。 你可以有选择不跟我在一起的机会,对不对? 别要我的物资,或者说要了我的物资之后,直接跟我翻脸无情。 你说我能怎么办? 我总不能为了这点儿破物资就跟你耗下去吧? 哪怕刘洪昌答应王翠兰相亲,那也只是为了拖延。 之所以跟何雨水相亲,订婚。 其实究其根本,只不过是双方各取所需。 何雨水想要刘洪昌把他哥哥傻柱放出来。 刘洪昌需要何雨水来搪塞王翠兰。 可直到今天他听到秦京茹的话之后。 他忽然心中一暖,觉得自己好像找到了归宿。 并不是说他此刻一定要结婚。 而是如果当自己玩了之后,要想结婚,秦京茹会是第一选择。 这有一个问题,那就是等我什么时候玩儿累了,想结婚的时候你才可以上位。 如果我还没有玩儿累。 要不然您先在旁边等一等? “不走。那怎么行?” 就在刘洪昌准备说出自己的心里话时,王翠兰忽然杀到了。 其实秦京茹这个人挺好的。做人勤力,嘴还比较甜。 长得也不差。 最关键的是低姿态低。 还有那一对大屁股,一看就是生儿子的屁股。 何文惠跟她比,差远了了。 唯一有一个缺点就是她出自农村。 有人会说,农村怎么了? 农村的姑娘怎么了? 就要矮人一等吗? 就在这个时代,从农村来的姑娘的确就矮人一等。 因为城里人是有商品粮吃的。 而且在这个票据的年代,城市户口的人都有定价粮。 你有这个定价量,就能用很低的价钱把粮食买到手。 如果你没有定价粮,你就需要从黑市上买高价粮来吃。 所以说在这个年代,你娶一个农村的媳妇儿,那就是多了一个累赘。 有时候甚至不是一个,而是两三个。 如果她生了孩子。 如果还不是城市户口。 那你需要养的人就不是一个,有可能是好几个。 在这个年代,一个人工作的确可以养活一家。 可如果你们家只有一个能吃得上低价粮,其他人都吃高价粮,还真的养不起。 “我们家不需要免费的保姆,而且我儿子很快就结婚了。这个家有了女主人,就更不需要保姆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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