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姐,今天怎么这么高兴?下班儿还走得这么早,这可不像你,你可是咱们厂里的劳模儿。” 王翠兰踏着下巴的点儿来到门卫处。 门卫直接打趣。 只因为王翠兰素来有拼命三娘的称号。 在这个多劳多得的年代,一个女人要想撑起家庭的重担。 要么就时候秦淮茹那样的长袖善舞,名声在外。 要么就是梁拉娣这样的女人。 拼了命的干活。 家庭都被抛之脑后。 这样才能挣到足够的钱,养活自己的孩子。 你要说没给孩子们陪伴,这样长大的孩子不健康。 饭都吃不饱了,还管这些吗? 王翠兰就是梁拉娣这样的女人,只不过她没有粱拉娣的天赋,但是她比梁拉娣更加勤奋。 不然也不会有拼命三娘的称呼,年年都能评上劳模。 踏着点儿下班,这可不是劳模的风格儿。 而且王翠兰马上就退休了。 就算快退休的这几年,当不上劳模。 你也得装装样子,不能做摸鱼的人,这不晚节不保了吗? “大兄弟,你不知道我儿子今天定亲,我这个当母亲的能不早点儿回去?” 王翠兰满脸笑容地从自己的布袋里抓出几块糖,塞给门卫:“来来来,吃喜糖。” “啊?你儿子定亲了?定亲了,好啊,他之前的那个老婆我也听说过。娶那样的女人,那可真是作孽啊。不过好在你儿子及时醒悟过来。” “哎,谁说不是呢?都怪我儿子年轻。眼皮子薄,没怎么见过世面。” “哎!年轻的小伙子都这样,就爱看漂亮的大姑娘。不知道去娶妻娶贤的道理。丝毫不知道长得漂亮能当饭吃吗?” “大兄弟,我儿子要是早有你这种见识,也不会被那个狐狸精给迷了七年,整整被耽误了七年。这要是一般的家庭,我的大孙子都能满上学了。” “谁说不是。” 门卫满脸开心的接过糖块,道:“这大喜的日子,我也沾沾喜气儿,王大姐,你快走吧!别耽误了吉时。”biqubao.com “真是谢谢你了,大兄弟。等我儿子结婚的时候,一定请你去喝一杯。” “大姐,我这可当真了,到时候一定告诉我一声,我去喝喜酒。” 门卫直接打开门,王翠兰满脸笑容的离去。 王翠兰骑着车子离开,丝毫不知道身后跟着何文远。 何文远在轧钢厂等了很久,愣是没发现刘洪昌驮着秦京茹进了厂。 于是,万般无奈之下,她就来了王翠兰所在的服装厂。 刚到这边,就看到王翠兰骑着自行车走了。 “这个老虔婆也不给我喘息的机会。不过幸好我练过长跑。” 何文远直接小跑着跟上去。 王翠兰七扭八扭,直接来到了四合院。 这一进四合院儿,就看到三大爷阎阜贵早就回来了。 “王家大妹子,你这来的正好。来看看我给你布置怎么样?” 三大爷阎阜贵当即带着王翠兰来到中院。 王翠兰、三大爷阎阜贵都去上班了。 于莉夫妻留在中院儿给他们布置新房。 于莉看着自己亲手布置的新房五味杂陈。 昨天自己就是在这个屋子里失去贞洁,可是今天还得满脸笑容的凶手布置新房。 你说?找谁说理去? 现实啊! 永远就是这么残酷。 “大妹子看看布置的怎么样?你的钱没有白花吧?” 三大爷阎阜贵笑着道:“别说这个四合院儿,就说这个胡同,还有附近的几个胡同,有了红白喜事,都是来找我。我给他们布置。从来没有一家说过我布置得不好看。” “好看好看,他三大爷,你真的是费心了。等我儿子这事过去之后,一定给你封一个大红包。” 王翠兰开心极了,这边看看,又往那边看,还对于莉道:“这媳妇儿一看就心灵手巧,只可惜北三大爷你抢了先,不然的话,我什么也得让我儿子娶这样的媳妇儿进来。” 于莉被王翠兰说的直接羞红了脸。 看着是戏谑,其实是最高的赞赏。 在底层人民中,如果对方说:如果不是你家儿媳妇结婚早,我就让我儿子娶你家媳妇儿。 这就是对对方最高的赞赏。 也是对他儿媳妇儿的认同。 不仅让人家儿媳妇儿有面子。 就连她婆家都十分有面子。 可是于莉心里却很不是滋味。 同时脑海里有另外一个想法儿在缠绕。 如果我嫁给的是刘洪昌,那该多好? 这个念头一旦生出,就立刻在她的脑海里,生根发芽。 那这新房就是我的。 不仅能住这样宽敞的大堂屋。 还有后院的堂屋,甚至连我父母也可以借过来。 就连中院儿何雨水的那个小厢房也是他们的。 而不是跟阎解成窝在倒座房里。 最关键的是这个房子还是她亲手收拾出来的,原先就是杂货房。 这是房子。还有其他的。 刘洪昌这个人长得比阎解成高,而且还比阎解成帅,最关键的是比阎解成大。 大也就算了,关键还长。 我说的是时间方面的长。 于莉结婚这么久,终于体会到什么是做女人的快乐。 可万万没想到这快乐是刘洪昌带给她的。 你说这事弄的? 其实也不怪于利拘某些不着调儿的科学研究。 表明百分之七八十的女人一辈子都没体验过快乐。 正所谓思淫欲。 她跟着阎解成都吃不饱饭,就更别提那方面的需求吗? 阎解成每次都是草草了事,他说自己紧张了。 于莉不知道想起来是谁对自己说过的话。 如果一个男人说他累了,那八成是没发挥好。 如果一个男人说他紧张了,那八成完了。 而阎解成就完犊子了。 再说吃的方面。 她嫁过来的时候。 第二天阎阜贵就对她说要交伙食费、住宿费。 我嫁到你们家是给你们家天津进口了,成了你们家的人了。 你却要让我交住宿费跟伙食费? 有你们这么干的吗? 如果不是我家里养不了我这张嘴了,我说什么扭身都要走? 交伙食费也就算了。 最关键的是吃饭要分成七份儿。 哪怕是咸菜也得论根儿分给你。 想要多吃一根儿。 对不起,你得加钱。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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