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老刘家出手也真够大方的。” “十块钱的彩礼大方什么?在农村那不比比皆是吗?” “嘿!我就知道你眼瞎,你没看到新买的自行车吗?而且王翠兰还亲手拿出了一张缝纫机票,他师傅给了一张手表票,这要是再加上收音机票,三转一响就齐了。” “你满胡同打听打听去,咱们这胡同有谁一出嫁就能凑齐三转一响的?结婚的时候三转一响,里面有一个就很不错啦。” “对,你再看看人家刘洪昌还特意给她扯了几匹布,足够她做好几身儿衣服的啦!想想你结婚的时候。你有几身儿衣服?” “呵!我我我不就一身儿衣服,还是我妈省吃俭用攒下来的。” “那不就行了吗?”biqubao.com “他们娶了何雨水也不亏啊,何雨水手里可握着1200块钱的嫁妆钱呢?” “是不亏,谁说他们亏了人家,这是强强联合。咱们啊,这辈子是羡慕不来喽!” …… 一帮老娘们儿越说越激动。 不知道什么时候,何文远也听到了这种风言风语。 何文远直接激动的双拳紧握,眼睛通红。 好,你个刘洪昌啊,好你个刘洪昌! 你订个婚就下这么大的本儿。 你当初娶我姐的时候,你们老刘家可是什么都没出? 只申请了一套房子而已。 而且你妈看到我姐之后,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处处刁难她。 我姐哪一点不比这个何雨水强? 我姐长得没有她漂亮吗? 我姐的个头儿不比她高吗? 我姐的身材不比她好吗? 看看我姐。那身材就跟熟透的水蜜桃一样。 再看看这何雨水干巴的,跟豆芽菜一样。 就她这样的身材,能给你生儿子吗? 别说比不上我姐,就连我她也比不上啊! 可你就是为了这样一个女人,抛弃我们姐妹俩。 这是你先抛弃我们的,你就别怪我撕破脸了。 “何老师,何老师,你怎么了?” 秦淮茹已经发现何文远的不对劲,喊了几声,才把何文远的神儿给喊过来。 “你还别说,这新郎新娘挺登对儿的。” 何文远挤出苦笑说道:“那叫一个郎财女貌。” “对呀?男财女貌。” 秦淮茹听到这四个字,也五味杂陈。 看看人家何雨水的场面,再看看自己。 虽然秦淮茹在心里不止一次地警告自己:你那个时候是什么时代? 这又是什么时代? 那个时候的贾东旭只是一个学徒工。 现在的刘洪昌已经快30岁了,而且还是食堂班儿的班长。 可年龄是两个人之间的障碍吗? 不是好吧! 有些女孩子为了家里城里,别说嫁给大自己七岁的,就是大一二十岁的,哪怕是嫁给老头子,也心甘情愿。 能吃上商品粮很不容易的。 不仅旱涝保守,而且医疗免费,上学也花不了多少钱。 不比农村好多了。 虽然农村也有土地。 可是家里大部分干粮都是给壮劳力吃的,接下来就是男孩儿最后才会轮到女孩儿头上。 遇上这样的年代,地主家也没有余粮,何况地主已经消失了。 土地在一帮小农民的手里。 若是再遇上什么天灾,连公粮都交不起,更何况是留给自己吃的呢? 进了城,哪怕定价粮少一点儿,少吃一点儿,最起码不会饿着肚子。 秦淮茹当时就是因为能进城,才答应嫁给贾东旭,甚至都没要一分钱的彩礼。 可万万没想到贾东旭竟然死得这么早。 而且来了贾家之后。永远是干最多的活儿,起得最早,睡得最晚,吃得最差。 甚至还要忍受贾东旭的毒打,贾张氏咒骂。 【这还真不是胡说八道或者是自己瞎编的,而是结合那个时代的特点。在那个年代,男人打女人,那不叫家暴,那是交流感情。在那个年代,婆婆就是天,婆婆就是地,因为婆婆掌握着这个家庭资源的分配。】 记得以前的时候,母亲常常说,她刚嫁过来的时候,过中秋节。 一家人分一个月饼,唯独她跟我爸没有。 就连做菜也不是在锅里面,而是在一个铁勺子里面,菜永远都是齁咸齁辣的,只有这样才下馒。 哪怕是从地里回来,也是在铁勺子里做饭。 如果你干活回来,回来得晚了。 那不好意思,你可能连菜都吃不上。 你说吃咸菜? 那个时候,咸菜疙瘩也是宝贝。 都在咸菜缸里腌着呢? 一天吃多少都是有数的。 奶奶是个小脚妇人,也不用下地,每天就在院里转,专盯着你呢? 你多吃一口,就有人少吃一口。 直到分开家,这种日子才算好了一点。 分开家的时候,只有一口锅,一个勺子,连一点油都没有。 还有就是三间堂屋。 就这屋子,还是我妈她们打拼出来的。 还借了一点钱才盖起。 在那个时代,婆婆没几个好说话。 其实也情有可原,因为在那个年代,生产力低下,物资也特别的少,家里就这么多,如果不算计着吃,很快就会吃得一干二净。 不是歌颂那个年代,而是叙述事实。 最起码秦淮茹能够容忍, 哪怕贾张氏对她辱骂,甚至打她都得忍着。 因为她不想再回农村,再过那吃都吃不饱的日子。 吃不饱了,挖野菜都是好的,有时候甚至要吃观音土。 可观音土这东西,吃进肚子里,它不消化。 只是填充你的胃,让你有一种果腹感,但却不带来任何能量。 直到有一天,观音土把你的胃给胀破。你也就死了。 秦淮茹想到那种场景,都不寒而栗。 她甚至都不怎么羡慕何雨水你仅是订婚,就差点儿凑齐了三转一响。 秦淮茹不嫉妒,何文远快嫉妒疯了,她有时候只能用手指不断地掐自己,还能够提醒自己,现在还不到时候。 我要让他们在最高兴的时候跳出来,给他们当头暴喝。 让所有人都知道刘洪昌,他就是一个渣男。 我姐姐这一辈子都被他给害了。 你要是不跟我姐复婚,你这一辈子也别想好过了。 何文远气冲牛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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