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院:结婚七年不让碰,我走你哭什么_第265章 你想不想跟冉秋叶有更深的了解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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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昌,才回来。”
  刘洪昌没想到,三大爷阎阜贵竟然还没睡,还躲在大门口儿。
  “啊?对,哎呀,您还没睡呢,都这么晚了,这不符合您的性格。”
  刘洪昌下了自行车,把自行车抬过四合院儿,三大爷阎阜贵也帮了把手。
  “这闷热的天让人睡不着啊!这鬼天气肯定还得下。”
  三大爷阎阜贵撇嘴道:“最好下的多一点儿,下他个透心凉儿,下的水满坑满。”
  刘洪昌听了这话,恨不得一巴掌打过去。
  你是有了城市的户口,你是想学老师,国家每个月都给你发钱,你是吃喝不愁。
  可是,农民伯伯可不希望太大的雨,他们只希望下雨,却不希望下淹了。
  现在的农民那可都是靠天吃饭,下大了不行,减产,下小了干旱。
  而且城市里也没有那么多的。排水设施,你就不怕把你家也给淹了?
  “那还是别下这么大了,不好。”
  “嘿!我就是这么一说,你把冉老师送回家了?”
  “嗯。对,所以回来的晚了点。”
  刘洪昌不太想跟三大爷说话,刚刚释放完,他现在属于贤者时间,只想回到家躺床上休息一会儿。
  “洪昌,别急着走啊。咱们爷俩说会儿话儿。”
  三大爷阎阜贵拉着自行车道。
  “三大爷,今天一天挺忙的,也挺累了,我就不陪你老人家说话了,要不咱们明天再说。”
  刘洪昌直接拒绝。
  我跟你一个糟老头子有什么好说的。
  而且你这个糟老头子坏的很。
  真要跟我说话的话,可以让你儿媳妇来跟我说。
  “呃?是关于冉老师的事。难道你就不想更深地了解一下冉老师?”
  三大爷阎阜贵这话听到刘洪昌的耳朵里,怎么觉得那么不舒服呢?
  我想更深的了解一下冉老师,还得从你这儿,难不成你了解的更深?
  你个糟老头子,你这思想挺不正的呀?
  我要是想要更深地了解他,我自然有我自己的办法,不用你操心,我自己能艹心。
  而且就看你这模样,我不觉得你能了解的很深。
  “三大爷,你还是多关心关心自己的儿子吧。拜拜了你。”
  刘洪昌直接打开三大爷的手,推着自行车都往自己家去了。
  三大爷阎阜贵看着刘洪昌远去的背影张大了嘴巴,这母子俩究竟是怎么回事儿啊?
  你送冉秋叶走了之后,你母亲特意来到我家,旁敲侧击地想打听冉秋叶的事儿。
  你母亲为的是什么?
  不就是让你跟冉秋叶好吗?
  可是你却表现出一副无所谓的模样。
  难不成真的被何雨水给打击了?
  不至于吧!
  何雨水,冉秋叶?
  这两个人谁更配刘洪昌呢?
  按理来说,当然是何雨水。
  年轻漂亮,而且小姑娘特别踏实。
  这要是嫁到你们老刘家,那还不得乖乖地相夫教子,生孩子,做饭洗衣服啥的。
  虽然她现在刚刚毕业,啥也不会。
  可是,谁家的儿媳妇儿不是手把手地调教出来的?
  而且你刚那么急着抱孙子,肯定不会在乎这些的。
  而且以你妈的身体,再活个十几年绝对不成问题。
  难道十几年的时间还调教不出来一个儿媳妇儿?
  除非这个儿媳妇她自己不想学,不然的话怎么都调教出来了?
  而人家何雨水也不是那种不想学的小女孩儿啊?
  至于冉秋叶,看上去特别的有气质。
  但是阎阜贵知道人家是归国来的华侨,没回到这边来,过的是富家千金的生活。
  你让这样的富家千金相夫教子也许不成问题,可是你让她洗衣做饭做家务。
  也许他也可以勉强为之,但是你要让她给你做衣服做被子了。
  那还真的有点儿为难她了。
  毕竟人家的一双手是用来写字的。
  人家从小受到的教育是豪门教育。
  别的不说,你就看看咱们院的娄晓娥就行了。
  她要是能够主动给许大茂做一顿饭,那许大茂高兴得三天能下不来床。
  就算做一顿饭,也只会做棒子面粥,最多最多就是在给你切个咸菜?
  哪怕让她给你炒个辣白菜,说不定都能把你家厨房给你烧了。
  嫁到这里好几年了,如果许大茂下乡不回来,她就是随便对付一口,要么就直接回自己娘家了。
  最多就是做一锅棒子面粥,给老太太送一碗蹭一大爷送给老太太的菜吃。
  所以冉秋叶绝不是良配。
  最起码在普通人的眼中不是。
  可是三大爷阎阜贵却不能很直白的跟王翠兰,不然的话,他还以为是自己想从中捣乱或者看不起他们家呢?
  其实是真的没有。
  这个时代,工人的身份地位高,高知分子的身份反而岌岌可危。
  一些有思想的人都想把自己的儿子,嫁给工人或者农民的孩子。
  你比如娄晓娥不就是这样吗?
  思想再高深一点儿的,你就看看周秉义。
  为什么他的岳父母会把女儿嫁给他呢?
  一是因为他的身份,二是因为这个小伙子有潜力。
  他岳母生怕其他人沾他们家的光。
  这要是换一个时代,周秉义绝对娶不上他媳妇儿。
  因为从他岳母这里根本就不同意。
  他岳母就是赤裸裸的利己主义者。
  凡是有可能威胁到他们家地位的人,都要被他给清除出去。
  他岳母只会把周秉义的媳妇儿嫁给比他们地位更高的人,最起码也得户对民当。
  只不过遇到了那个特殊的年代。
  周秉义是幸运的。
  同样也是不幸的。
  因为他为了他老婆一辈子没有孩子,可他老婆在他死后转身就嫁给了一个法国人。
  人家直接就去过幸福快乐的洋人生活了。
  那她所有的付出都显得那么的可笑。
  但也值得。
  如果不是他媳妇儿,他根本就不可能走到的那种地步。
  就算能走到那种地步,时间也会更长。过程也会更加的曲折。
  当然,他的人生也会更加精彩,更加的波澜壮阔。
  但是更大的可能是,是他永远也达不到那样的高度。
  他岳父家给他带来的政治遗产实在是太庞大了。
  庞大到能让他一个穷小子吃到饱吃到撑。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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