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院:结婚七年不让碰,我走你哭什么_第298章 爱情保质期那么短,男人何来安全感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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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不是遵守约定来给你们送肉吗?只不过我不可能每天都把时间耗在你们这儿。所以说我就把肉拿来准备教她怎么做肉?可没想到她竟然这么笨,把肉都给做糊了,还愣着干嘛?赶紧去弄点儿水来。”
  刘洪昌的语气格外的冷。
  比跟陌生人说话还要高冷?
  这让于秋花心里有些不舒服。
  不过也仅仅是不舒服,只要你来就行了。
  她那个傻女儿啊!竟然不知道配合她。
  “洪昌,真是麻烦你了,你放心,文慧在我们家好得很,我已经决定让她从今天开始就休班儿,在家休息。”
  于秋花笑着到。
  何文惠原来搬开凳子准备离开,听到他妈的话一脸震惊地说道:“妈,我要是不上班儿了,我们家哪来的收入来源?以后吃什么呀,存款可不是很多。”
  于秋花心里咯噔一下。biqubao.com
  你个傻丫头,我也没问你,你多什么嘴呀?
  你不能上班了,肯定有人要把这个事儿给扛起来,
  谁能扛啊?当然是刘洪昌了。
  毕竟你肚子里的孩子是他的,他还没有一个孩子呢?
  他能不抗。
  如果刘洪昌把他大部分的工资都花在我们家里,还要给你搞各种各样的物资,你想想他的心是不是就在我们何家了?
  如果他的心都在我们何家,就没有心去搞别的女人。
  哪怕偶尔尝点儿鲜也是不要紧的,因为他在我们家花费的心思最多。
  慢慢的他就离不开我们家了。
  或者说他就不舍得离开我们家了,
  这就涉及到一个沉没成本。
  如果说一个人的沉没成本越多,他也就越舍不得离开这个局。
  除非他能一下子回本。
  可两口子之间,或者说生孩子这件事情,你想怎么回本?
  想回本的话也得等20年后啊!
  20年以后。
  人这一生有几个20年?
  他最美好的20年都好在我们家啊!
  不对,30年都耗在我们家了,他还能去外面再蹦哒,到最后,刘洪昌这块肉还不是烂在我们家里?
  而且你生了孩子,这可是他第一个孩子。
  男人哪有不喜欢自己的孩子的?
  等你们俩天天在一块儿讨论孩子,慢慢地他这个父亲的心态就扭过来了,
  到时候你再稍微给他一点甜头,你们俩不就彻底在一起了。
  时间长了,那不就是一家三口儿?
  到时候孩子问他父亲是谁,他怎么回答?
  对不对?
  不想被人家说野孩子的话,那就乖乖地跟你复婚。
  老娘玩儿的是长久之计。
  还是不计付出的投入。
  我就不信你刘洪昌的心是石头做的,怎么捂都捂不热。
  老话说得好,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
  各种消费、各种沉没都跟女人无关,因为你是自愿的。
  女人如果不爱你,你付出的再多,也打动不了她的心,
  除非她想要一个接盘侠。
  除非你家的条件让她动心了。
  男人无所谓爱谁不爱谁的,只要一个女人经常跟她在一起,让她心动了。
  或者说他需要一个老婆了,想结婚了,
  他就会跟对方结婚。
  什么爱不爱的呀?
  爱情的保质期才有多长?
  爱情到了最后,其实就是亲情。
  两个人血浓于水的感情。
  这也就是为什么男人能够接受家庭的包办婚姻,接受政治联姻。
  很少会反抗,除非对方长得特别丑,特别胖,特别的强势?
  有人会说,男人结婚娶女人,吃亏的是女人。
  到现在还有人会有这样的心思吧?
  男人结了婚之后,一切付出都是男人的,女人付出了什么?
  只付出了自己的。
  有人会说,我们女人最宝贵的就是自己的身体了,难道这还不值钱?
  那你告诉我,为什么有钱的男人换了一个又一个女人?你们女人还会?如飞蛾扑火一样扑过去。
  这一刻,你们不觉得自己身体珍贵了?
  还是说你们身体珍贵是选择性的?
  对自己的偶像,对自己喜欢的男人,对有钱的男人,那就不值钱?
  对自己不喜欢的人,或者说对家庭不好的人,你们的身体就珍贵无比。
  可问题是它要是原封不动的,还可以讲珍贵。
  都快被人玩烂了,还有什么好珍贵的?
  你自己告诉我,还有什么好珍贵的?
  你们说婚纱是神圣。
  可是你们又说我要跟我自己最好的青春,十年的青春作个告别。
  于是我穿着婚纱去给我的偶像看,去赴十年之约。
  婚纱都穿过了,这应该算是二婚吧!
  而且你也跟人家同居了好几年,把夫妻之间能做的一切事儿都做了。
  甚至比正常的夫妻做的还要过分,还要疯。
  你们还说自己是黄花大闺女。
  明明车已经出过事故了,甚至死过人,你还能告诉我这是新车。
  这样的情况下,你应该是算三婚吧?
  可三婚的女人依然自我标榜高尚、美丽、时尚。
  因为漂亮的冉冉四婚的时候,他母亲依然满是笑容的大放厥词。
  说她在追爱的路上越挫越勇。
  其实这句话的含义就是说你也不会是我女儿最后一任男人,因为只要她还年轻,只要她还能追得动,她就会接着去找她的爱情。
  爱情保质期很短的,有时候可能只是几个月。
  最短的是一个星期。
  可不管是几婚的她,只要化上妆,开上美颜,还是个美女,她就敢漫天要价。她就觉得自己还是一个新媳妇儿?
  除了人识破的,她一切都要新的。
  “我原本想着让文远去顶岗。可是是厂里面死活都不让文远过去顶岗,所以……”
  于秋花心里不开心归不开心,可这话该说也得说。
  如果文惠不能去上班儿。
  又不让文远去顶岗。
  那他们家这段时间就没有收入来源,没有收入来源如何保证生活质量?
  这一块得由你来抗。
  刘洪昌看了看何文远。
  何文远低下头。
  其实他妈让她去顶岗。
  这一顶岗,就是一辈子。
  这样何文惠就能把所有的时间留在这个家里面。
  这样的话,也有更多的时间去纠缠刘洪昌。
  甚至她都不需要做什么。
  只需要去刘洪昌家里多宣示一下主权,刘洪昌就会慢慢地回来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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