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别忙了,我来只有一件事。” 刘洪昌十分严肃的说了句话。 坐在床上的于秋花紧张的双手握着拐杖,手心甚至还有一丝丝出汗。 一瞬间她的大脑想过很多东西。 刘洪昌来到底什么事? 难道他不想要何文惠肚子里的孩子了? 怎么可能? 他都快30岁了,30岁的男人听说自己有孩子了。 那不得高兴疯了。 难道是想复婚? 这倒有点儿像他的性格,不过看他最近的做事方法,应该不会这么轻易说复婚的。 因为两个人的关系就像弹簧。 如果两个人谁也不用力,那关系也不近也不远,勉勉强强能够凑合下去。 当然更可能的是,你过你的,我过我的。 如果一方用劲,另一方不使劲的话,你们俩的关系也不会近一点。 另外一方只会被你推着走。 你追一追,他就跑一跑。 你一停下,他也停下了。 如果两个人都使劲,那么这个弹簧受的压力越大,反弹的力量也就越大。 所以有些人,你看着他们两个相互恩爱,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说分就分了,再也没回头的那天。 最理想的就是你站在那里不动,让别的人靠过来。 这样他离你很近,只要你回手一掏,就能把它套住。 原先的情况就是刘洪昌在追,何文惠在跑。 现在情况变了。 于秋花让何文惠去追。 刘洪昌只要站着不动,就行了。 他不应该主动回来呀! 这个样子,两个人都使劲,迟早有分开的时间。 那时候,就再也没有可挽回的机会了。 一个带孩子的女人,是很辛苦的。 如果不是让何文惠不要孩子流产,那会是什么事儿呢? 不会是他想复婚,却不跟何文惠复吧? 想到那天刘洪昌走的时候说的话,让你小女儿来顶? 何文惠是长得很漂亮,身材也好。 但是何文远也很顶。 “洪昌,你说。” “是这样。” 刘洪昌不知道于秋花给自己加了那么多戏。 可他要给自己的丈母娘检查眼睛,有时候难免会有某方面的碰触。 而且眼睛上的神经很复杂。 再加上他对眼睛也没有什么研究,肯定要经过一次又一次的经验累积,才能慢慢的把他的眼睛给治好。 如果不是为了让她能更好地伺候何文惠肚子里的孩子,刘洪昌肯定不会为她治眼睛。 总不能让自己的母亲来伺候何文惠吧! “最近我学了一点儿医术。发现你眼睛的症状跟我学到的差不多,所以我想……” 刘洪昌的话直接就让于秋花激动了。 “洪,洪昌,你,你是说你能把我的眼睛治好?” 她都瞎了好几年了,忽然听到自己的眼睛能被治好。 可不激动坏了。 “但,但是……” 这些年,于秋花也不是没治过眼睛。 在刘洪昌的资助下,没少去医院检查,西医也好,中医也好,都看过。 但是都束手无策。 “你不要激动,我也不敢保证能治好,只不过试一试,你懂吗?” “我懂,我懂。” 于秋花听到了太多这样的话。 激动的心也随着刘洪昌的话慢慢地平复下来。 以前没听说刘洪昌会医术。 他跟自己的女儿生活了这么多年是任劳任怨。 会的技能也比较多。 给自行车补个胎了,打扫卫生,做饭,修个灯泡儿,修电都在行。 可问题是他不会医术。 就他学的这三脚猫的功夫,能比医院里的大医生好,能比那些老中医好。 所以说他要给自己看眼睛,到底是一件好事儿,还是…… 她不想把人得很坏,尤其是刘洪昌。 可是防人之心不可无。 自己年纪大了。 眼睛又瞎了,每天除了浪费粮食,她想不出来自己还有什么用。 再加上何文远的年纪也大了,可以结婚了。 这样家里就少了两口人。 那刘洪昌跟何文惠的生活压力就小很多了。 很多人嘴上都说着,我不怕死。我很想死,就是不能死。 真当死亡来临的时候,他才知道活着多重要。 于秋花也不止一次的说过要用死来减轻家里的压力。 可是想到自己真的可能会被刘洪昌弄死时,想到她年幼的两个儿子,瞬间不舍得了。 “洪昌,你真的有把握吗?” “所以我也没有把握你放心吧!我轻易不会给你用药,先给你检查检查。” “嗯!好吧!” 于秋花就是想得再多,到最后也得给现实低头。 她不想死,可是为了孩子们必须死。 刘洪昌凑到于秋花身边,看着于秋花的眼睛。 “恭喜宿主医术经验+1。” “恭喜宿主医术经验+1。” “恭喜宿主医术经验+1。” …… 原本对眼科没有什么研究的刘洪昌,仔细观察着于秋花的眼睛,脑子里不断的提示有关的知识。 慢慢地形成了一套治疗方案。 于秋花却有些坐不住了。 一时间手心潮热,不知所措。 因为她不明白刘洪昌到底要干什么? 其次,他们两个人在屋里。在屋里呆的时间长了,很容易引起别人的怀疑。 “洪昌,有,有方案了吗?” “已经有了,不过还需要一点儿时间研究。不要心急,不是一天能治好的。” 刘洪昌淡淡的道。 “那要不然这样。今天先到这里,你先休息一会儿,我给你做点饭。” “不用了。” 刘洪昌也觉得今天差不多了,于是道:“您先休息吧,我还有事儿就先走了。” “啊?好。” 刘洪昌直接收拾东西走人。 这是彻底把于秋花整不会了。 难道他来真的是为我治眼睛的? 什么想法都没有? “洪昌,要不你再等等,文惠很快就会回来的。” “算了,我还有事了。” 刘洪昌只是犹豫了一下,直接拒绝。 因为他今天来的目的就是为于秋花治眼睛,其他的事,以后再说吧? 于秋花百般挽留,刘洪昌一心要走。 于秋花送出来。 刘洪昌推着自行车离开。 这一幕正好被二庆妈看到了。 如果是稀松平常。 关键是两个人都满头大汗,于秋花衣服都湿了。 这孤男寡女的。 虽然以前是丈母娘跟女婿,可现在什么关系都没了。 关键的是何家还没有人。 这俩人干啥? 肯定没干好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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