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理,这种东西。 虽然人人都有。 可是每个人跟每个人是不一样的。 有些人的大道理长,有些人的大道理短。 有些人用起大道理来,特别的顺手。 人家一讲就能讲好几个小时,滔滔不绝,口绽莲花。 一上来就能把下面的听众说得晕头转向,口吐白沫,而流连忘返。 而有些人讲大道理就是一分钟,两分钟的事,有的更短,几秒钟就说完了,干巴巴的,一点水分都没有。 谁愿意听? 下面的听众甚至会吐你一脸。 我什么都准备好了。 小板凳搬来了。 瓜子儿买好了,甚至连茶水都泡好了。 你就给我来这,这个道理谁不知道,谁没有见过。 真是,办事还没有收尾的功夫大。 你就想用这种大道理说服我跟你过一辈子,你这不是做梦呢? 就说让我全身心的跟着你,那都不可能,迟早给你一顶有颜色的帽子。 这还得是你有钱的情况。 你要是没钱,分分钟拜拜。 刘洪昌就属于天赋异禀。 而且讲道理最高层次的就是无声胜有声。 有时候儿自己不讲,让自己的女听众们讲。 这就叫互动。 两个人一互动,这时间不就长了? 当然也就有些水了。 他这个人就特别善于水,原本一件小事儿一章就可以,就能被他水好几章。 说的何文远上吐下泻,飘飘荡荡。 看着何文远滔滔不绝地给自己反讲道理,甚至说的云里雾里。 刘洪昌趁机拿出来的丝袜。 这可是定制版的丝袜,还是黑丝? 这可不是尼龙袜,而是丝绸袜。 原本的设计是在袜子的口儿用一个绳子,然后系一个蝴蝶结。 刘洪昌直接让陈雪茹把绳子,换成吊带钩。 这样既安全而且还有格外的美感。 当然还有旗袍。 何文远穿上旗袍反而不怎么显身材。 不过他穿上纯白色的旗袍,整个人显得有些仙气飘飘。 就像那种刚刚下学的女学生。 旗袍的叉开的有点高,正好可以露出黑丝长袜,尤其是一走路若隐若现。 黑加白的搭配,给人有了另外一种美。 不过却让刘洪昌有些走神。 何文远身材还是太单薄了,如果再s一点就更好了。 而她姐姐何文惠,身材则丰满了许多,穿上旗袍一定很美。 如果姐姐就不需要这么单调的颜色。 她不管穿各种样的旗袍都能够驾驭,因为她的身材恰到好处。 里面要是再穿上丝袜儿,那才叫真的美。 只不过现在还不能看。biqubao.com 因为她怀孕了。 刘洪昌也不想太深入灌她。 万一他蹬鼻子上脸,或者是领悟错了意思。非要跟自己复婚,那可怎么办? 妹妹穿上旗袍,虽然显得有些单调,但是可以肆无忌惮,要有多深就能有多深。 我说的是讲道理。 别看同样是一个道理。但听到有些人的耳朵里。他就想的比较深,而有些人就比较浅。 这也跟个人的体质有关系。 “姐夫,想什么?” 何文远一边扯着自己的旗袍,一边走到刘洪昌的身前,忍不住抱怨道:“这衣服好看是好看,只不过是不是有些太露了?你看人家的大腿,一走路全部露出来了。会被人家说成不正经的女人。” “所以我没有让你穿出去啊!只是让你在家里穿。” 刘洪昌笑眯眯的道? “这样,坐我腿上。” 何文远双手往后一抚旗袍,整个丰满都被衬托出来。 虽然她这样的身材不太适合穿旗袍,只不过这么一下蹲还是很有感觉的。 后入更完美。 最主要的一点,营养摄入的有点儿少。要不然我在空间里给他种一期木瓜。 女孩子嘛,就要多吃一点木瓜。然后才能显得皮肤更好。 尤其是刚做出来的牛奶木瓜。 可惜我的空间,他不能养奶牛, 不对,可以让它换成别的牛奶, 刘洪昌不得已接着给何文远讲道理。 “这两天不要乱跑了,就老老实实地呆在家里。” 刘洪昌对何文远道::“我会想办法让你进服装厂。” 服装厂跟纺织厂一样,里面的妹子都特别的多。 何文远进去之后,也没有太多的人会找他的事儿。 “好的。我听姐夫的,姐夫你让我干嘛我就干嘛。” 刘洪昌也不是真心为她好,一切都是为了何文惠肚子里的孩子, 就是因为何文远的调皮捣蛋。 只为自己的性子导致了何文惠流产。 整部剧里其实最好的应该算是何文惠了。 何文惠虽然七年没让刘洪昌碰。 但这也主要是刘洪昌宠出来的。 你看刘洪昌一旦罢工已离婚做要挟,人家不乖乖的献身了。 所以说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男人就是来领导女人的。 你一定要对她强势一点,这样才能带领整个家往前走。 “尤其是不能跟。胡同里的小混混儿,再混了,要是让我知道了,非把你的屁股打烂。” “知道了,姐夫,我也没有主动找他们,都是他们拦着我。” 何文远当然不会承认自己跟小混混有勾搭。 “你心里有数就行。跟这些小混混儿在一起只会害人又害己。” 刘洪昌天黑才回去,原本是想去看看陈雪茹的。 毕竟昨天闹得很不愉快,可是转念一想,他现在气儿还没消,自己要是过去看。 反而会弄得很难收场。 刘洪昌什么承诺都给不了她。 而他,一个30多岁的女人就想要一个归宿。这恰恰是刘洪昌给不了的。 刘洪昌想的很开。 反正我现在就主打一个不结婚。 我现在有钱了,相当于一个富豪,又不用主动地拼事业。 你说你却逼着我结婚,我干嘛要去犯这个贱呢? 你看那么多富二代。 如果不是因为家里面企业需要,他们会主动结婚。看看国民老公撕葱哥,那才是人生巅峰。 这个念头那是因为他没穿越的时候,那就是一个光棍汉。 他最大的梦想就是娶一个媳妇儿。 再加上王翠兰年纪已很大了,给了他很多母爱。 让他想要回报王翠兰。 再加上有刘鸿昌余下的怨念,所以他才想结婚。 现在。 你要是跟我交朋友,我不阻止。 如果你不想跟我耍,我也不追着捧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0_160873/688461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