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昌哥,等我。” 冉秋叶再也顾不得装样子,紧走几步追了上去。 黄鹃秀看到后冷笑:“还说自己跟这个男人没半点关系,你看你这不要钱的样子。” 自从黄鹃秀被她的初恋给伤了之后,她发现自己竟然不爱戎装,爱红妆。 说白了,就是喜欢百合。 只不过这个年代还没有蕾丝边的说法。 她倒要想看看刘洪昌有什么本事,能把自己看中的人给屠零了。 刘洪昌跟黄大夫不断地交流着扎针的经验。 虽然没有之前增长的那么快,但是也在缓慢的增长着。 没有谁嫌弃自己的技能不断地增长。 所以这一趟也算没白来。 最起码弄清楚了一件事:那就是想要尽快提升技能,就不能闭门造车,你得多跟专家交流。 李国荣的师傅服下药之后,整个人的脉象平稳了许多。 只不过人还不能说话。 不是不能,而是尽可能的不要说话,需要多修养,人也尽可能的不要挪动。 李国荣被留在一旁侍候。 “小伙子你可要多谢谢刘同志,如果不是他的话,你师父的命真就保不住了?” 李国荣听到这话两眼通红,双膝扑通一下跪下,直接对着刘洪昌。 哐哐哐,就是三个响头。 “刘同志,之前是我们师徒心胸狭隘,是我们。对不起你,多谢你。高抬贵手救我师父一命从今往后您有什么尽管吩咐,我,李国荣要是多啰嗦一句,我就是狗娘养的。” “不至于,不至于快起来。” 刘洪昌知道李国荣有一个弟弟以后,可是港岛地产大亨。 李国凯原型是李兆基。 他旗下的地产集团,是港岛四大地产之一。 甚至还成为港岛首富。 虽然很快被李超人给超过了,但是人家也是做过首富的人。 改革开放后,刘洪昌肯定不缺人才,缺的是资金启动。biqubao.com 所以如果把李国荣给收了,以后还缺责任金吗? “咱们的年纪都差不多大都年纪气盛,拌几句嘴再正常不过了,而且你师父是被我气的,病发了,我给他治好是天经地义的事儿,你要是看得起我,以后就叫我洪昌。我们平辈论交。” 刘洪昌的一番话,直接让人目瞪口呆。 黄大夫满意地捋着自己花白的胡须,差点儿把胡须都给捋下来。 这年轻人针不戳呀! 针不戳。 不知道他有老婆了没有。 如果没有老婆的话,老夫就当仁不让了。 蒋胜利也是眼前一亮。 刘洪昌不到30的年纪,厨艺不错,医术更是顶尖儿,可是人家愣是没有一点儿傲娇之气。 这样的年轻人到底是谁培养出来的呀? 可以重点培养啊! 冉秋叶更是双眼冒星星。 连黄鹃秀也生出诧异之色。 因为她自己本身就够优秀的。 因此这些年也见了不少被称之为优秀的人才。 可是这些人要不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要不就是一个个心比天高,眼睛都快长到天上去了。 这也是她为什么一直不能忘记初恋的原因? 都跟我的初恋差不多。 你说你让我怎么忘记他。 只会加深对他的印象。 可刘洪昌却让她刮目相看。 这个男人还真有点儿意思。 “师父,这怎么能行呢?你是我师父的救命恩人,那就是我的救命恩人。” 李国荣也不是那种忘恩负义的人,当即就要上升高度。 “你要是真的把我当朋友,就按我说的做。如果你把我当作救命恩人。那以后就不要找我。我这一双手不知道救了多少人。而且我也不是施恩求报的人。” 刘洪昌道:“你要是想报恩的话,就找错人了。我只能保证你以后再也见不到我。因为救一个人的命本就是逆天而行,如果我救了你身边太多的人,对于你们来说不是一件好事。” “所以我只会在一个交际圈中救一个人,这样,只救一个人的话,不会伤了你们的命数,” 刘洪昌说得神神叨叨的,可是没人会质疑。 无神论者大行其道,可是人不是从里到外的深信。 有神论者已经上下横行5000年,想要短短十几年就把他们扫进垃圾堆,那不太切实。 所以,刘洪昌说得越玄乎,他们越深信不疑。 “刘师傅,谢谢你把我当朋友,你这个朋友我叫定了。” 李国荣当即表示。 “那好,你就在这儿陪着你师父吧!黄大夫,蒋领导,我就先回去做菜。” 刘洪昌说着离开。 蒋胜利还想拦下刘洪昌。 这样的神医最好能请到自己父亲跟前,给他好好地看一看。 有病治病,无病预防啊! 不过却被黄大夫给拦下。 “奇才多任性。” 黄大夫自然知道蒋胜利的心思:“只要知道人在哪里,这样的机缘还是留在危难之中吧!” 我不是吃醋,也不是怕你们见异思迁。 二是刘洪昌的性格奇怪,你们不要把这份人情白白地浪费了。 等你爹真的病重的时候再来请,那不好吗? 蒋胜利能做到今天的位置,也是聪明人当即不再强求。 黄大夫看向冉秋叶,道:“秋叶,你好像认识这位刘师父?” “嗯!算是认识吧!” 冉秋叶道:“我们算上今天也就见了第四面。” 冉秋叶说到这里的时候也脸又红了。 我跟他见第三面的时候,就边练瑜伽边打针。 冉秋叶,你以前的傲娇去哪里了? 怎么能做如此离谱的事? 亏你还自称是大家闺秀呢? 可问题是,当时我真的情不自禁呀? 就连现在也是,只要想一想就浑身发颤。 “那你对他了解多少?” “也也不是很多就知道。他结过婚。他老婆七年没让他碰就离婚了。现在。有个女孩儿跟她订婚,但是在订婚宴上,两个人闹掰了。现在应该还是单身。” 冉秋叶被黄大夫问得一愣。 因为她发现她对刘洪昌了解得真不算多。 我知道的只不过是皮毛就差点儿把自己给了他。 如果再了解下去,我还有得救吗? 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放荡了? 冉秋叶脸红的就像猴屁股一样,整个身体也在逐渐的发烫,双腿都在打颤。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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