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夫,走嘛?” 何文远拉着刘洪昌去小黑角落里。 刘洪昌直接拒绝了,道:“你妈跟你姐都知道你跟我出来了,你回去的太晚了。很容易露馅,乖,改日。” “那好吧!” 何文远一脸不高兴。 刘洪昌从怀里掏出几张大团结,道:“现在你姐姐也不工作了,早孕不能做太多运动,家里缺什么你就直接买都行,如果钱不够花了,直接来找我。” “谢谢姐夫,我下回帮你好好哦!” “去吧!” 一巴掌拍过去。 何文远屁股上的肉不算怎么多,但很紧实。 何文惠也柔柔软软的跟面包一样。 当然不是法棍,那种面包。 更不是大列巴。 而是国产的那种面包,香香的,软软的。 特别适合冷脸贴热屁股。 刘洪昌收拾好自行车,然后骑着车去了师父家。 “洪昌,你怎么来了?” 师娘正在洗手吃干洗菜,看到刘洪昌很是惊喜。 刘洪昌不仅成了食堂班班长,而且厨艺大增,还给他的干儿子南易找了一份好工作。 怎么能不开心? “这个点来肯定没吃饭吧。快快进屋等着我做两个菜,你跟你师父好好喝一点儿他最近老是念叨你。” “师娘,我就不在这吃了,晚上还有事呢?” 刘洪昌手里提着肉还有菜。 “你看你这个孩子老是这样,每次来都拿这么多东西,就是你人来我们很高兴了,还拿这么东西干嘛?这样你下回要是再这样的,你就别来了。” 师娘一脸不高兴,道:“我们两个老东西还缺你这口吃的?等会儿走的时候给你妈拿去。对了,我听说你女人也怀孕了,给她吃。” “师娘,她们都有。” 刘洪昌这话是真的:“我刚刚给他们送去,这不,我妈非让我给你送来,还有真的不是给你们的。今天南易给我打电话,说到周末的时候要请我吃饭,我就提议师兄弟们都来,大家热闹热闹。” “南易,才刚刚上班儿手里的钱肯定不宽裕,让他一个人拿困难点。” 刘洪昌道:“这不正好,我在厂里也管着采购,哎,就从里面买了一点儿物资回来。等明天的时候让他露一手。” “你,就是老替别人想。这些东西值多少钱?等会儿你给你师父报个数。” 师娘一听给南易请客用没再拒绝。 这就是儿徒跟宠徒的区别。 “你别跟你师父客气,你师父的退休金我们俩根本就花不完,啊!这钱不能让你一个人出。” “师娘,花不完就对了,难以刚刚找到工作,就可以开始给他介绍媳妇儿了。到时候你们老两口不得替他张罗一下?” 刘洪昌忽然想起来了粱拉娣跟丁秋楠。 事实证明人家粱拉娣就是一个贤妻良母。 虽说是二婚带孩子,那人家是真心实意的跟南易过日子。 丁秋楠呢? 虽然不可否认她长得很漂亮。 但是她不是过日子的人。 师弟,你就好好地守着粱拉娣过日子。 至于丁秋楠,你把握不了。 让哥来。 “洪昌来了。” 牛师傅听到刘洪昌来了,于是从屋里出来。 看到刘洪昌手里的东西没说话,明显是听到刘洪昌刚才的话。 “来,咱们爷俩好久没喝了,一起喝点儿,让你师娘炒个菜。” 牛师傅笑着道。 南易终于找到工作了,这也算是了了他的一大心愿。 南易再结婚生子,他就是一点遗憾都没了。 至于他的儿子,就当他死了。 “那好,师父,我就陪你喝点。” 两个人在一起喝酒。 师娘忙活着。 没喝多久,师父就喝醉了。 也许是人逢喜事精神爽,酒不醉人人自醉。 “师娘别送了,明天还来呢?” “那好。” 刘洪昌骑着自行车回家。 夏天的暖风一吹,脑袋都有些晕乎乎的。 他已经连续两天没回家了。 也改回家去看看。 刘洪昌晃晃悠悠的骑着自行车。 在胡同转弯的时候,听到一个人的声音。 “闪,闪开了。” 刘洪昌一愣,没反应来就被一人撞上。 得亏刘洪昌眼疾手快。 一下子从自行车上下来,然后直接一伸手把眼看就要摔倒在地的人。 从她的自行车上抱了下来。 女人也惊慌失措,感觉到刘洪昌拉她。 仿佛拉住最后一根稻草,死死抱住。 于是两个人紧紧的抱在一起。 哐当。 两个自行车摔倒在地。 刘洪昌看着眼前的人傻了眼。 这,这是粱拉娣。 我去。 我刚刚才说了,让你跟我师弟好好过日子。 你怎么就跑到我怀里来了? 粱拉娣也懵了。 我都喊了,让开一点,让开一点。 我第一次骑车没把握。 你怎么还听不到? 不过他的双臂很有力量。 身上还有浓浓的酒味跟烟草味。 当然也少不了一些汗味儿。 对某些精致的女人来说,这是男人的恶臭味。 而对粱拉娣的这种从苦难中走来的女人来说,这是满满的男人味儿。 只有这种味道,才能给她带来满满的安全感。 又喝酒又抽烟,又出汗的。 肯定是一个踏实肯干,而且还是厂里骨干人员。 这就是粱拉娣心目渴望的男人,只是不知道对方结婚没有。 粱拉娣记着男人身上的味道,心底甚至有一丝丝的悸动? 自从自己的男人死了之后,她已经很久没心动过了? 每天都用工作麻痹自己。 她心里也渴望一个男人能替自己扛起一座大山。 替自己分担生活的压力。 可惜根本找不到啊! 厂里大小伙子根本就不愿意娶她这种寡妇? 愿意娶她的不是老光棍儿,就是那些油嘴滑舌的人。 比如崔大可。 崔大可其实也不错。 靠着自己溜须拍马,油嘴滑舌以及在农村的渠道生生的弄了一个食堂班长。 但是粱拉娣就是看不上他。 因为粱拉娣知道崔大可之所以向自己卖好。不是因为自己长得太有魅力。 据说崔大可的相好都有好几个。 他只不过是想借自己来满足他落户帝都的条件。 等他转为城市户口。 等自己人老珠黄之后,他肯定一脚把自己踹走。 所以粱拉娣面对他的拉拢。 糖衣给我扒下来,炮弹一脚踢出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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