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别叫这么大声,要是被人知道,还以为我对你怎么样了呢?” 刘洪昌听到何雨水的叫声,就知道这丫头没把自己的话放在心上。 不就是按摩吗? 虽然我知道我的手法很好。但你也不能叫得这么大声啊! 这要是被其他人听到了,还不得给误会了。 我这名声不就毁了? 何雨水疼的忍不住坐起身,瞪大眼睛看着刘洪昌。 于海棠可没有告诉我,竟然这么疼。 可等她坐起来以后,发现刘洪昌蹲在她的腿旁边,双手正在按摩她的腿。 之所以会这么疼,是因为按到麻劲儿了。 而不是自己幻想的那样,自己被刘洪昌给透了。 我都做好一切心理准备了。 你给我按摩。 你这,你这让我怎么说? 嘶! 何雨水不用说,因为又是一阵疼。 疼过之后,接着就是麻麻痒痒的,痒得有些疼。 不过好在能忍住。 何雨水看着刘洪昌认真按摩的模样,她忽然发现刘洪昌原来挺帅的。 没错,就是帅。 一开始她对刘洪昌的感觉并不好。 因为刘洪昌经常跟自己的哥哥这个爆发冲突。 虽然她自己也知道,自己的哥哥经常是因为秦淮茹在出头惹不少的麻烦。 可他毕竟是我哥哥啊! 我要是不向着他,我向着谁? 直到自己的哥哥被送进精神病院。 他算是恨死了刘洪昌。 连自己家的房子,自己哥哥的存款。 都没了。 更恨。 可是为了自己的哥哥。 她被迫嫁给自己的仇人。 她的心里只有恨,虽然这些恨有些松动,但依然恨多。 再加上刘洪昌大了她十岁。 她在刻板印象里就觉得刘洪昌很老很丑。 直到今天她忽然发现刘洪昌很帅。 自己对刘洪昌的感觉变了很多。 女人果然很吃颜值。 再想之前的那些事儿。 人家刘洪昌刚搬到这个院儿的他哥就欺负人家,而且在食堂还欺负了人家七年,人家脾气再好也得报复。 何况人家刚搬来的时候,刚刚离婚,正是一个人情绪最低的时候。 哥哥真的太过分了。 那个那么针对她,人家也只是打哥哥一顿。 至于把他哥送进精神病院。 这可不是刘洪昌的提议,而是易中海的提议。 也就是说,刘洪昌跟他哥本来没有那么多矛盾。 都是易中海在中间挑拨离间的。 易中海年轻的时候就跟贾张氏勾勾搭搭。 现在又跟秦淮茹勾搭勾搭。 得让自己的哥哥接盘。 你看他给自己哥哥介绍的什么对象啊? 刘金华都快比自己两个胖了。 明明父亲何大清每个月都给自己寄钱。 可是他呢? 都给贪污了。 还把自己打造成好心人,让自己跟哥哥对他感恩戴德。 甚至还想让自己哥哥给他养老,做梦去吧! 还有…… 他为什么那么急的给自己介绍相亲对象。 八成也是在打自己房子的主意。 不就是想把自己嫁出去。 所以,女人的仇恨根本就不会消失,而是会转移。 所以在他们这里,什么道理什么道德都不管用。 只会从一个人的身上转移到另外一个人身上。 “啊?” 何雨水这一声明显轻多了,而且他现在感觉不到疼,更感觉不到麻了。 “怎么样?还疼呀?” 刘洪昌关切的问道。 何雨水先是点头,然后又摇头。 最后她自己都有些懵了。 你干嘛这么温柔对着我说话。 看的我脸都红了,我都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也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了。 你还不如直接来呢? 少女的心思真难懂。 明明前一刻还想着对方,为什么这么粗鲁,不给自己准备时间,不给自己一个好的初夜。 几分钟没到就觉得对方好温柔。 好man。 简直都好到自己的心坎里去了。 刘洪昌更不知道几乎在短短的时间里,自己在何雨水的心里从仇人变成爱人。 这得亏没有好感度。 要是有好感度的话。 刘洪昌的耳边会接连响起系统的声音。 何雨水对你的好感度+10。 何雨水对你的好感度+10。 短短几分钟的时间,就让好感度升到80以上。 如果一个女人对你的好感度达到了80。 基本上都到达了可以为所欲为的地步。 别人说土味情话那是油腻。 你说土味情话,他完全都能get得住,会觉得特别甜蜜。 “还疼吗?” 刘洪昌又减轻了一些力度,何雨水已经感觉不到一点疼痛。 “这回怎么样?我特意放轻了力道。” 刘洪昌的话让何雨水跟喝蜜一样。 她完全忘了刘洪昌是从外面回来的,而不是从屋里出现的。 “好多了。” 何雨水羞涩的道。 因为她之前想的都是涩涩的问题。这样一回当然害羞了。 哪个少女不发春? 哪个少女不喜欢阿涩文学? 何雨水也不例外。 只不过之前她一直压制着自己,克制着自己。 也不怪她。 主要是他这个家庭。 父亲跟着寡妇跑了,哥哥也要,文化都牵扯不清。 哪里有恋爱的资本? 可她现在是彻彻底底地感觉到了爱情的存在。 “你从昨天晚上一直做到今天早晨啊。” 刘洪昌还是忍不住开了口。 何雨水微微点头,道:“嗯!我,我,我原本是想早晨再来的,我害怕你忙,所以昨天晚上就过来了。” “呃?你说的是我们去接你哥的事情吧!你放心,我没忘。我是个说话算话的人,一口唾沫一颗钉,我既然说了要跟你一起把你哥接回来,就会把他接回来。” 刘洪昌故意加重接你哥三个字。 还特意注重自己是一个讲诚信的人。一口唾沫一口钉。 你昨天晚上不管听到什么也好,看到什么也好,或者是猜到什么也好。 我希望你能够烂在肚子里,因为我会把你哥接出来。 好不好? 可何雨水根本就get不到点,反而觉得刘洪昌之所以这么付出,完全是因为喜欢自己。 可他为什么不主动来找自己呢? 因为他比自己大十岁呀? 而且他还离过婚。 当然有自卑啊! 如果不自卑的话,昨天晚上他不就直接去自己的房间了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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