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里面有两张老莫餐厅的餐券儿,要不然我们去那里吃吧。好久没吃西餐了,真的有点馋了呢。” “嘿!西餐有什么好吃的?要说好吃的,还数咱们中餐。” 刘洪昌道:“翻来覆去就那么一块牛排,鹅肝,煎鸡蛋,红肠,面包,弄点儿汤,说起来精致,其实就是不会吃不会做,而且还不愿意浪费时间。要是真的馋了,哪天我亲自下厨,保证你吃了之后,绝对不会再想着吃西餐。” “好。” 黄鹃秀没说。 我之所以吃西餐,不是因为中餐吃腻了好不好? 你以为我们黄家没有好的厨师吗? 有。 厨艺也不差。 可是再好的菜,也有吃腻的一天。 不过她也没打击刘洪昌。 其实她原本也是一直吃中餐的。 只是当自己情窦初开的时候,遇到了一个爱吃西餐的男人。 那个男人带她第一次吃了西餐,味道怎么样已经忘了。 不过男人吃西餐怎么样,真帅。 原来吃西餐也有那么多讲究。 跟中餐。是完全两种不同的风格。 当然,吃中餐也有很多规矩,只不过很多人都忘了。 礼乐崩坏。 可不仅仅是四个字。 乱世的时候,礼乐崩坏是正常的。 但她想不到,几十年后正值盛世,也会里约崩坏。 从第一次吃西餐后,她就开始研究西餐的各种礼仪,争取下次吃西餐的时候能够配得上男人的帅气。 西餐的礼仪,比起中餐来说,那真的是过家家了。 她没有学多久,都会了。 第二次吃西餐的时候,已经能够配得上男人了。 西餐跟中餐完全不一样。 给了她很多的惊喜,哪怕吃不惯,但是也有惊喜在里面。 她从小接受传统的教育,可是骨子里却有一股谁也说不出的叛逆。 可惜没有吃太长时间的西餐,男人就走了。 从那以后,黄鹃秀再也没有吃过西餐。 原本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再碰西餐了。 没想到今天又要去吃西餐。 这是她陪第二个男人吃西餐。 黄鹃秀不由自主地把眼睛看向刘洪昌。 虽然我承认你是一个渣男。 可是你让我为你破例破的挺多的。 第二个让我不那么讨厌婚姻的人。 第二个让我为了你而改变自己的人。 第二个让我为你吃西餐的人。 虽然不是第一个,但是但是第二个更显得那么弥足珍贵。 这么一说,好像显得自己很不干净了。 最起码不是那么的纯洁无瑕。 毕竟我这一生的志向就是守一人到白头。 可没有想到,遇人不淑。 第二人就显得有些愧疚。 也许他那么滥情也不是不可以接受。 但问题是,他得跟那些烂桃花断了关系才行 他会为了我跟其他的女人断绝关系吗? 他今天可以为了我改变,明天会不会为了别人而斩断我? 不得不说,凡是聪明的人,天才的人都有两面性。 很快,黄鹃秀就被刘洪昌的动作给吸引了。 只见刘鸿昌把窗户摇下来,一手放在车把上,一手伸出窗外。 五指屈伸。 一脸惬意。 这是什么意思? 一种特殊的治疗方法。 还是说锻炼自己手指的。 黄鹃秀也忍不住把自己的手伸出去,学着和刘洪昌那样五指屈身。 感受着风从手指间划过的感觉。 黄鹃秀的手是拿手术刀的,她的手肯定比别人更加细腻。 对万物的感觉也更加敏锐。 她闭上眼慢慢地感受着风的形状。 难道刘洪昌就是用这种方法来练鬼门十三针的? 不得不说,刘洪昌是一个天才,竟然能够想出这样的方法来。 没错,用她的手来感觉风的形状随着手指微微地跳动就连感触也不一样。 一根手指上的五根手指头摆动不同,触感也不同。 天才,真是天才呀? 如果不是天纵之才,有谁能够? 用风来锻炼自己手的控制力。 嘭! 忽然黄鹃秀的身体不可控地往前倾,头一下子磕在座椅上。 疼痛直接打断了他的训练,也打破了她的遐思。 黄鹃秀虽然痛,但是也明白刘洪昌为什么要刹车。 难道他是发现了自己已经看破他特殊的训练方式? 怪不得她那么大度地交给自己鬼门十三针,原来不经过这么精细的训练。 你就算学到了鬼门十三针的精华,你也很难达到他那样的速度。 这种利用风来锻炼自己手指的技巧,就算打死别人也想不到。 我这无意之间偷学到了,他会怎么对我? 杀了我,还是… 杀? 死。 黄鹃秀忽然之间热血沸腾,她是越来越期待刘洪昌接下来的动作。 刘洪昌说不定真的会为了鬼门十三针的特殊训练技巧而杀了自己。 这关系到门派的存亡? 有些为了技巧而杀人的比比皆是。 黄家身为杏林世家,有不少记载这类的野史。 别人听到死会害怕,而她觉得很刺激。 “你没事吧?” “没事。” 刘洪昌正把手伸出去,好好地感受着风的形状。 毕竟这个年代的女人都比较拘谨,而且也不怎么爱穿内衣,所以有些人的形状就开始慢慢地变形了。 想要感受他的坚挺,或许只有在空中获取了。 他正在外面享受着。 忽然发现黄鹃秀也跟着自己一起享受。 她会不会发现了什么秘密? 一分神儿就发现前面窜出来一辆自行车。 刘洪昌赶紧刹车。 这一刹车,后面一点防备都没有,直接撞进座椅上。 他担心的赶紧去问。 可黄鹃秀语出惊人:“现在我已经知道你的秘密,要杀要剐随便。” 刘洪昌懵了。 至于吗? 我不就是伸手在外面感受一下abcd嘛? 至于要杀要剐吗? 而且在这个时候可没有这种说法。我不信你知道,你要是知道的话,只能证明一件事情,你也是穿越者? 可一看你就不是,你要是知道的话,早就认出来我的身份了,不是吗? 刘洪昌笑道:“你这么漂亮,我怎么舍得?我怎么舍得杀你呢?更不舍得剐,不过我可以牺牲一下。把你嘿嘿!弓虽女干了。” “你不仅不杀我,还要欺负我,你就不怕我把你的秘密宣之于众吗?” “呵!不怕。” 我就是感受一下c,这个世界也没这种说法儿,我怕你宣扬。 如果他知道黄鹃秀想的是什么,肯定会笑疯了。 我就是感受一下你的形状。 想哪儿去了? 还锻炼手指,还鬼门十三针的训练技巧。 果然,聪明的女人惹不得,脑洞太大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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