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秋花,这个女人真狠。反正我是做不到,把自己的亲儿子撵出去,让别的男人进来。” 二庆妈叹息。 “嘿嘿!二庆妈,要是刘洪昌拿着那么多东西来你家,你恐怕会把二庆打出去吧?” “可不是,又是红烧肉,又是烧大肠,还有一只烤鸭,啧啧!要是我姑爷给我拿这么多东西,还要什么儿子?” … 人人都羡慕何家,人人都想成为何家。 可是他们却没有像何家一样,有两个那么好的女儿? 刘洪昌还是给于秋花治病,何文惠跟何文远在外面吃饭。 何文达这小子,只顾得吃得满嘴流油。 瞬间只有把他哥何文涛给忘了。 “文远,你哪来的这么多钱?” 何文惠这才后知后觉的问。 “啊?我,我吹箫得来的。” “吹箫这么挣钱吗?” “姐,你不懂,我们这一行怎么说呢,主要是看给什么人吹。还有吹的人技术怎么样?” 何文远含糊着说着,还夹了一块红烧肉扔进嘴里,说的更加含糊。 “你的事儿姐也管不了。姐想说的是,现在洪昌回来了,你可不要做什么不该做的事。咱们的日子就算过得紧巴点儿,也不能让人家瞧不起,你听到他们怎么说了吗?” 何文惠见自己的妹妹含糊其辞,也明白他不想让自己知道的太清楚。 何文惠是不愿意多想,并不代表她傻。 主要是她的经历太单纯。 三个人正吃着。 忽然看到王翠兰来了。 “妈,你怎么来了?快坐下。快坐下,我这就去给你拿一副碗筷来。” 何文惠十分热情的道。 这在以前她只会站起来不知所措的喊一声妈,然后问一句,吃了吗? 说到底,还是她不够爱刘洪昌。 对刘洪昌的家人也不够用心。 你再看看刘洪昌是怎么对他的家人的? 借来的钱原本是想做生意的,结果被他老婆挥霍了。 挥霍之后也只是叹了口气,摆了摆脸色。 他妹妹和弟弟在二庆家喝了几碗面疙瘩。 刘洪昌就要想办法,给她弄了一个猪头拿过来。 问题是,那么大的猪头给何家吃,它不香吗? 就算是不吃,拿出去卖也能换不少钱嘛? 就因为她的弟弟妹妹任性。 可他们呢? 不但不知道自己错了,反而全都怪在刘洪昌身上,刘洪昌还得笑脸相迎。 为什么? 不就是因为刘洪昌爱她吗? 爱屋及乌。 爱他,就会对他的家里人好,最起码会尊重他的家人。 就比如现在的何文惠,肚子里怀了刘洪昌的孩子。 同时也明白了,遇到一个刘洪昌这样的男人不容易。 我的紧紧抓住。 你说是爱上了也好,还是明白了也好? 总之会对王翠兰低头了。 所谓的谁对谁好? 其实就是一个谁低头谁抬头。 聪明的人在对方先低头的时候,随即低头。 而愚蠢的人是在等你向我低头,或者说两个人都不低头。 你高抬着头,我要比你抬得更高才对。 这就是针尖对麦芒。 而大部分人想的就是初次见面,我要给你一个下马威。 要让你知道我不好惹。 你先低头,我再低头。 双方较劲的过程中,其实就伤害了其他的人。 “文惠呀!别忙活了。” 王翠兰看到何文惠干净利索地起身,然后准备进屋去拿碗筷,很是欣慰地喊住她。 自从自己儿子跟何文惠离婚之后,何文惠表现得特别积极。 原本她还以为何文惠就是做戏。 可是现在看她起身的利索劲儿,不像是装的。 可见,自己这个儿媳妇儿是真的要改变了。 正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 如果何文惠真能改变。 如今又有了自己儿子的孩子,让她跟儿子复婚是最好的选择。 “今儿不是周末嘛,然后我就买了点肉。包了点包子。吃不完。给你们家送点儿。” “妈,您看您大晚上的还要来回跑干嘛?” 何文惠赶紧过来,接住王翠兰手里的手提袋,道:“洪昌来了,这不都是他拿来的菜?您就留下来跟我们一起吃点儿吧!” “洪昌来了。” 王翠兰一惊:“我还真不知道他来了。” “文远,把包子拿进去,再给我妈那副碗筷。洪昌在屋里给我妈治病,我们边吃边等。” 何文惠指使起何文远。 这要是在以前何文远非得跳脚不可。 可是现在,何文远就跟一个受气小媳妇儿一样,乖乖听话。 “伯母,手提袋给我吧!您先坐。” “呦!文远也变成大姑娘,真是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我听说她高中毕业。” 王翠兰随口夸赞。 “伯母夸奖了。” 只有何文达一个人只顾的吃饭。 “文达怎么能这么没礼貌呢?难道没看到人,赶紧问好。” 何文惠道。 “伯,伯母,好。” “好,好,孩子,快点吃吧,正长身体呢,多吃一点儿。” 王翠兰应付完,对何文惠道:“你妈的身体?” “都是老毛病了。这不是洪昌不知道从哪儿学的一个偏方,说是能把我妈的眼睛治好。” 何文惠的话让王翠兰一惊,顿时护犊子心上来道:“哎,这孩子也是的,没事就爱逞能,你说看了几本书就能治病吗?你也是的。怎么能这么大胆呢?他有没有行医资格?而且他就是个厨子,万一把你妈治坏了怎么办?” “妈,洪昌已经给我妈做过两次针灸了。” 何文惠当然听出王翠兰心里的担忧了。 不仅是王翠兰,就连她自己都担忧。 你说一个做饭的厨子突然为了针灸,是不是挺玄乎的? “我妈也说了,经过这两次的治疗,身体觉得特别轻松,就连眼镜也隐隐约约能够看到白光。她相信,只要再治疗下去,肯定会治好。” 何文惠道:“我相信我妈的感觉,你不用担心,而且我妈也说了,眼睛能治好最好,如果治不好。还不如早点去了,给我们减轻负担。” “你妈这个人啊,就是心地太善良了。可惜命苦,好不容易把你们拉扯大,眼睛却看不见了,没有享福的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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