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甘九舞戟 刘璋挥了挥手,让人取了两柄短戟上来。 作为一位三国迷,他对戟这种武器有一定的了解,《释名》有云‘:戟,格也,旁有枝格也。车戟曰常,长丈六尺,车前所持也。八尺曰寻,倍寻曰常。手戟,手所持摘之戟也。’戟分为长短两种,长者可达一丈六尺,是车战中的重要武器,短者持于手中,是步战中的常用武器,甘九精通就是步战用的短戟。 接过短戟,双手各执一柄,甘九的精气神为之一变,像是一脚踏入战场中,有一股凶煞之气溢出。 积年老卒,陈年游侠,舞动起双戟,只见双戟像是从甘九身上长出来的一般,指东往东,指西往西。 戟是在矛的基础上结合戈的优点而创造的武器,在甘九手上,或是直刺,或是横击,尽皆如同羚羊挂角,无迹可寻。 甘九为了一展风采,手舞双戟呈现左奔右赴之势,犹如天宇上的鹰隼捕食,更是以戟预矜于地,跳戟上,持为环捷,使出了走戟的本事。 一通舞罢,看的眼花缭乱的刘璋双手一合,鼓起掌来,称赞道:“大善。” 刘璋前身不喜欢武夫,对武事没有多少了解,但在这个时代生活了二十多年,记忆里多少有一两次舞戟的画面,将记忆中的舞戟和甘九的舞戟一对比,当真是云泥之别,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甘九当可称得上舞戟第一。 “观阿九舞戟,如同喝下名酒酴清,不觉自醉。”随后刘璋向着甘宁说道:“兴霸,校尉下有军司马一职,我看你的军司马非阿九不可。” 甘宁喜笑颜开,这是他让甘九舞戟的本意,对着还在发愣的甘九说道:“阿九,还不谢恩。” “甘九拜谢明公,敢不效死节。”甘九拜服而下,一介白身,就这样走上了军司马的职位,他的双眼仿佛被什么打湿了,七尺男儿,已多年不曾落泪,今时今日却是无比感动,内心有所触动。 作为一名乡野之人,他除了一身的武艺,别无长处,武夫一途向来为人看轻,当前世家大族注重的是学识,是风雅,是门第,而他是个连字都没有的乡鄙之人。 世家贵族看不起他,甘九也自觉陋鄙,但眼前这位明公,待他如朋友一般,赏识他的武艺,一出手就是军司马一职,更兼真情实意,对他全没有半点轻视和鄙夷。 他抬起来,眼前的这位新任益州牧映入眼帘,身姿挺拔,器宇轩昂,的确如渠帅所说,这位刘使君是一位极为睿智的明公,不可多得的明主。 刘璋拿着一杯美酒走到甘九身前:“阿九,舞戟辛苦,且满饮此杯。” “谢明公。”甘九豪爽的饮完杯中酒,双手向前倒扣显示空杯。 “真乃壮士也,入座,今日当尽兴。” 酒过三巡,氛围逐渐融洽。 “嗯。”刘璋坐在主位,正对大门,门前动静一览无余,新来伺候他的婢女采薇急匆匆的冲到门前,但看到刘璋在会客,又快速闪到门侧,然后不守规矩的探出头,面色焦急,接着缩了回去,不再露头。 当是有什么要紧事,不然这位本分的婢女不会如此放肆,刘璋喊道:“采薇,有什么事,进来说。” 听到声音,采薇忙不迭的从门侧走出,走到堂前拜下,却不敢言语,只是打量了坐在刘璋左右的甘宁和甘九。 “兴霸和阿九不是外人,有什么话直言便是。”刘璋看出了采薇的顾虑,让她直言。 采薇这才开口,语气中满是哀求:“使君,求你救救阿母。” “今日三公子索要歌女,阿母没给,便将阿母捉了去,说是杖责五十,治不敬之罪,阿母年老,如何当得起五十杖。” “采薇,带路。”刘璋没有过多的责问采薇细节,起身出发,喊上了甘宁和甘九:“兴霸,阿九,随我来。” —— 一刻钟前,刘瑁所在别院。 看着独自一人归来的李达,刘瑁皱起眉头,正欲发怒。 “公子,王姑姑推脱不肯,小人磨破了嘴皮,口水都干了,也还是不行。”李达率先开口,并留下引子:“王姑姑还说……。” “王姑姑说什么,大声点。”见李达后续言语声音细不可闻,刘瑁厉声追问道。 “王姑姑说,若是四公子讨要,他自然是要给的,毕竟四公子现在是使君,身份贵重。三公子若想要,则需要四公子点头,府里现下由四公子做主了。”李达一股脑的吐出,说出一顿添油加醋的话,将罪过推到王姑姑身上,。 “去,将王姑姑寻来。”刘瑁听到这话,并没有震怒,反而平静了下来,但李达看的出来,面前刘瑁平静的脸色下,蕴藏着专属于上位者的雷霆。 “诺,诺。”李达应下,忙不迭的又往王姑姑处跑去。 刘瑁眯着眼睛看着离去的李达,往日雍容华贵的贵公子气质消糜不见,当前面色如同恶鬼一般,直欲噬人。 走在路上的李达却是心情愉悦,有逃过一劫的庆幸,他若是说了真话,刘瑁怕是会怪罪于他,说他办事不力,全不如往日机灵,自己也会失了刘瑁的恩宠。于是他半真半假的回禀刘瑁,将讨要失败的原因推到王姑姑头上,最重要的是借王姑姑的口将四公子刘璋拎出来,和刘瑁对比一番。biqubao.com 他知道刘瑁最惦记的事就是益州牧的位置,现在他失了益州牧的位置,最怕旁人拿这个说道,这是在往他心头上扎针。 现下就好了,本该是李达承受的怒火,却是由王姑姑承受了,他不仅置身事外,说不了还得了刘瑁的青眼相加,这就是言语的艺术,轻飘飘的将罪过全部栽在了王姑姑身上。 只是苦一苦王姑姑,骂名也要王姑姑去挨。说起了李达和王姑姑之间有些恩怨,他作为府里的副主事,之前看中了一位歌女,向王姑姑索求,王姑姑没有给他,让他生了一小阵时间的闷气,现下好了,新仇旧恨一起报。 不多时,见到李达带着王姑姑回来复命,刘瑁看着眼前这个衰老的奴婢,只觉面目可憎,不待王姑姑开口,他咬牙切齿的率先开口:“你这老婢,我尊伱年老,喊你一声王姑姑,你倒是托大,我身为公子,讨要几个歌女,你却不与。” 王姑姑低眉顺目,语气谦卑的回复道:“公子,不是婢子不给,实在是使君下了严令,近日府中歌舞,需他点头。” “你这是要我去求季玉。”刘瑁声音平静的让人绝望,王姑姑这话和之前李达的话对上了:“你这贱婢,竟敢拿季玉来搪塞我,离间我和季玉的兄弟情谊。” 刘瑁发起怒来:“李达,与我打这贱婢五十杖,重重的打,就在我门前打。” “诺。”面对盛怒的刘瑁,李达不敢有丝毫违逆,对着门口喊道:“张三、李四,将这贱婢拖到门前,重杖五十。” “公子,婢子没有。” “婢子没有。” 不顾哀求的王姑姑,张三李四将她架在门前,高高挥起白蜡木做的棍子击打而下。 听着门外传来的哀嚎声、求饶声,刘瑁饮下一杯美酒,心里略微舒畅了不少,这声音竟是比起府里歌女的歌喉还要动听。 求推荐!求收藏!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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