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秦王府。 新晋的亲卫百人督王平自口中呼出一口白气,这团白气出口不散,在刺骨的寒意作用下凝炼成形,有如烟雾缭绕般纠缠了一小会,方才消散化尽。 ‘这鬼天气!!!’王平嘶然了一声,他抬头望向天穹,但见天穹上铅云密布,呼啸的朔风自四面八方席卷不息,越过王平所置身的廊下,鹅毛般的大雪洋洋洒洒,眼见着下了一上午还没个停歇。 看来今天的雪又将下个一整天了,王平摇了摇头,收回远眺的目光,沿着走廊继续迈起了步子,向着左厢的议事厅走去。 不多时,王平来到了议事厅的门口,当前值守在门口的吴班,一见王平的到来,他多少有一二欢喜之色涌上脸庞。 “子均。”吴班热情但悄然的打了个招呼。 王平阔步上前,来到吴班的近前,他还以笑意,同样热情的说道:“吴都尉,后面就由我轮守了,你且下去歇息一二吧。” 是的,王平此来,就是替换吴班值守,毕竟若是终日值守,哪怕是铁人都吃不太消,所以秦王府内的守卫每隔三个时辰轮班更换,给到守卫足够的休息时间。 “嗯。”吴班点了点头,他迈步步子离开当前的位置,将值守的岗位留给了王平,接着和王平对视一眼当做告别,就此离开歇息去了。 踏上值守岗位的王平面色是古板的紧,不见一分颜色,身姿挺直有如青松,一手闲置,一手按住握紧腰间的环首刀刀柄,目光巡视起了议事厅门前的一草一木,任何风波举动。 作为新晋的亲卫百人督,王平不敢有一分的松懈,也不敢有一分的懒散,他保持着始终如一的姿态,坚守着自己的岗位。 值守于议事厅的门前,王平不免听到议事厅内的动静,偶有高声的只言片语传入他的耳中,他却是充耳不闻,没有去细听其中的内容。 王平牢记着自己的职责,他是一名守卫,只应做好守卫的事情,至于其他的东西,例如当下议事厅的谈话,就非他所能听闻的了。 只偶在听见秦王的声音时,王平眉间有些异动,他想起了数日前发生的事情,也即是他升迁为亲卫百人督的契机。 那一日,他如往常一般值守在廊下,当时作为普通士卒的他,也只能值守在非是要害的地方,似是如今的议事厅门口,远非当时的他所能靠近接触的。 那一日,和往常没有什么异样的地方,但是也就是那一日,秦王途径他的面前,似是为他认真值守的姿态所触动,问询了他一句。 “小兄弟,你是哪里人氏,唤作什么名字?” “禀大王,小人是巴西郡宕渠人,姓何名平,字子均。” “何平,何子均?” “是。” 王平清晰的记得,当他肯定自己姓氏名字的时候,秦王嘴角微微弯起,露出了一抹似是而非的笑意。 “是原先姓何,还是后来改姓的何?” “小人原先姓王,因寄生于外祖父何氏家中,故而改了姓氏,唤作何平。” 这里秦王沉默了片刻,忽的秦王笑了起来,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子均,即是你原先姓王,且改回王姓,日后你就是王平王子均。” “诺。” 对于秦王为自己改姓的话语,当时的王平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不明白秦王为何要在这件事情上计较,不过即是秦王的命令,他自当改回王姓,没有什么好异议的地方。 如此过了一日,王平接到了任命,秦王以他值守勤恳,故而拔擢他为百人督。 一举越过了伍长、什长这些职位,得授百人督的王平即是欣喜在怀,又有些惑然涌上心头。 作为巴西郡的賨民,汉化较深的他,在去岁和家小一起,从巴西郡迁徙到了关中居住,用以充实关中的人口,同时身为青壮的他,经过挑选和盘查,成为了一名亲卫士卒,进入了当时还是大司马的府邸值守。 就此值守了一载的光阴,原本以为今生今世,或许会在底层亲卫士卒的岗位上值守终老的王平,忽的被幸运女神所眷顾,登堂入室成为了一名亲卫百人督。 这都是秦王的恩惠,不然以他一介汉化賨民的身份,如何能得拔擢重用,升迁到百人督的位置上,一朝腾飞跃起。 怀着对秦王的感恩,王平收敛了片刻升腾起的思绪,继续目光炯炯的盯着议事厅门前,不放过一点细微的动静。 就此值守了三个时辰,待到天色见晚,四下黑暗侵袭的时候,王平迎来了换班的人员,他也得到了歇息的时光,举步回到了守卫所居住的班房当中。 一入班房当中,王平就见到了正在烤火的吴班,吴班眼下恰意的紧,他慵懒的坐在火炉旁,双腿盘坐,一手撑着耷拉的头颅,百无聊赖的打着哈欠。 “吴都尉。”王平正色向着吴班致礼道。 吴班也察觉到了王平的到来,他摆了摆手道:“子均,你我同为亲卫,典守要职,只唤我元雄兄就行,不必称呼什么都尉、校尉的,不然显的生分的紧。” “礼不可废,不然不足以明上下之分,区分尊卑贵贱。”王平摇了摇头,坚持自己的态度,盖因他知晓吴班的身份,吴班出身于世家大族,而今典当都尉,又是凉州刺史吴懿的族弟,身份不可谓不贵,非是他一介賨民所能僭越攀附的。 吴班眉宇微微皱起,对于王平的坚持他有些无奈,于是他只好迂回道:“若是只你我二人,可唤我元雄兄,若是外人在场,就以官职相称,不知子均你意下如何。” 见此王平也不好再坚持,此外他也有意拉近和吴班的关系,于是他点头应道:“但凭元雄兄吩咐。” “这就对了。”吴班眉间跳出一抹喜色,对于王平的态度他很是高兴,也是吴班见重王平的缘故。 自王平出任百人督以来,吴班同王平交往数日,知晓王平虽是不知诗书,不明文字,可王平为人正派,通于武略,非是能视为等闲武夫。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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