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五年,六月。 如火如荼的夏收到如今结束了,晾晒完毕的米粮为下吏所征收入库,关中的仓禀如今是米粮满仓,接近于溢出的状态。 除却关中,如巴蜀、河东、凉州等刘璋统治下的州郡,各地长官上表,大抵都是丰收的喜报。 十年磨一剑,今日把示君!若说及刘璋的眼下的心态,用这句诗来阐述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入主关中数载,他一向都没有大的举动,所行所作无非是积蓄力量,等待时机,而今他的拳头硬了,所欠缺的,就是一个时机了。biqubao.com 当下,时机貌似来临了。 荀攸身为主簙,典掌机密,他具表以闻道:“大王,邺城传来消息,袁绍正在募集骁锐士卒,囤积稻米钱粮,又有袁军使者往三郡乌桓、并州匈奴等夷狄羌胡处晓喻号令,似乎将有大的动作。” “卿意如何?”刘璋垂询了一句,不言而喻,他这句话问的是袁绍动兵的方向,作为实力独一档的诸侯盟主,袁绍的一举一动都为天下诸侯所瞩目,也为刘璋所关切。 荀攸微微一笑道:“关中有山河之险,阻三面而守一面,袁绍若是明智,当不会引兵犯我关中……况且去年袁绍进犯河东,于玉璧城前受阻累月,已经有了此等教训,料来袁绍动兵的方向,当是兖豫之地也。” 荀攸的话虽是揣测之语,但他说的肯定,有七八分的把握在,这是他作为一名谋士的自信,也是他洞悉时局后,自认得到的切实推断结果。 “那便是兵向曹操了。”刘璋颔首,居于河北的袁绍,动兵的方向只三处,一为关中,一为兖豫,再者就是辽东,可辽东僻远,也没有什么紧要,因此袁绍动兵的方向就剩关中和兖豫了。 而袁绍去年进犯河东,却是磕掉了两颗大牙,当是很大概率如荀攸所言,不会再跑到玉璧城前寻找不痛快,或许会转向看上去更为容易进取的兖豫。 从事郑度眉宇一挑,他有所惑然:“袁绍、曹操二人自小相识,相交已久,往日袁绍视曹操为南藩,用来抵御袁术,虽是如今小有不睦,可也谈不上刀兵相见吧。” “更何况,天子在许,宗庙在焉,袁绍若是兵犯兖豫,以臣凌君,将为天下之人所非议;又今岁年初的时候,曹操假天子之命,以袁绍为魏公,可谓优宠礼遇无二,说不得袁绍感激曹操还来不及。” “因故,度以为,袁绍进犯兖豫之事,只怕难说。” 郑度给出了他的观点,他对荀攸所言不太认同,存在近乎反向而驰的分歧。 为郑度所驳,荀攸并没有露出什么不喜,他只淡然回应道:“袁绍、曹操于兴平之世,固然是两家和睦有如一家,可随着形势转变,不可刻舟求剑也。” “先是曹操迎天子都许,而袁绍欲迁天子于甄城以自近,曹操托辞拒之,此一也。” “而后曹操自为大将军,以袁绍为太尉,居于袁绍之上,有临驾之意,此二也。” “再就是去岁袁绍兵犯河东,曹操私底下筹备人马,欲轻骑掩取邺城,断了袁绍的归路,此三也。” “有此三者,袁绍、曹操二人彼此间的恩情,恐是早就烟消云散了,所剩唯余置对方于死地的杀心。” 理清了袁曹二人当下的关系,荀攸接着剖析道:“至于天子在许,袁绍若是进犯兖豫,有以下犯上的嫌疑这一点,有豫州牧刘备在河北,倒是也能托词辩解的过去。” “何者?刘备在许都时,曾经和车骑将军董承、偏将军王子服、长水校尉种辑、议郎吴硕等人共受天子衣带诏,有诛杀曹操,匡扶汉室的旨意在……今刘备客居河北,于袁绍麾下任事,袁绍发兵的旗号,就可假借天子下方的衣带诏,名正而言顺南下兖豫。” “至于郑君所言魏公一事。”荀攸轻声一笑道:“自古恩出于上,袁绍若是不想承曹操这份恩情,就可说他是受天子之命成为的魏公,非是曹操所立也……这袁绍受封魏公,不一定就意味着要感谢曹操,袁绍大可厚着脸皮只认天子的恩宠,不去理会曹操在魏公一事上提供的帮助。” “此外,就如攸先前所言,关中有山河之险,不便进取,可自邺城往南以向兖豫,道路通达四方,没有什么山河之险,却是比起关中更容易进取一二。” 郑度若有所思,几许后他颔首应道:“荀主簙洞察其内情,度所不及也。” 接下来的十余日,邺城不断有消息递到长安,消息称袁军大集,大军所需的粮草辎重已经起运,应兆了三军未动,粮草先行的说法,而粮草所运输的方向,大半都是向黎阳运去。 ‘黎阳。’刘璋在见到这个地名时,他对袁绍发兵的方向,于心中有了定论。 黎阳属于魏郡,黎山在其南,河水经其东,因是如故,取了山之名,水之阳作为称谓。 过了黎阳,就是河南之地了,也就意味着袁绍今岁所攻击的敌手,非曹操莫属了。 ‘我袁绍接受魏公,不代表接受你曹操的示好。’刘璋恶趣味在心底道了一句,他对袁绍前脚接受魏公,后脚就打算引军南下的行为感到欢快。 关东即将掀起大战,刘璋似乎应该趁着这个良机做点什么,毕竟袁曹两方兵势一交,难于快进快退,这个时机做点事情是最为方便的。 只是眼下袁绍还未真正南下,刘璋自是不会这个时候就掺和进袁绍和曹操之间的纷争,他还需要耐心等待一段时间,等到袁绍和曹操真正交兵的那一天,再视情况行事。 不数日,六月末,七月流火降临,刘璋从邺城间细的口中得知袁绍大军南下的消息,同时也得到了上党、河内、太原等关中毗邻的郡县,袁绍增派人手守御的情况。 可见袁绍此次南下做足了准备,也做到了防备关中进犯的措施手段,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刘璋登上长安的高台,感受着凉风习习,却是山雨欲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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