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许招娣是被饿醒的。 昨晚上吃得少,后半夜肚子咕噜噜叫个不停,睡梦中还以为她在做梦。 从房间出来时,这陈建国已经不在房子,这个点估计已经上早操了。 客厅的饭桌上放着一个玉米面馒头,一个荞麦面馒头,一旁放着一碗清溜溜温热的小米粥。 玉米面很粗糙,入口真的是扎嗓子。 犹豫一下,许招娣还是咬了一口荞麦面馒头。 这玩意儿入口,尝到的先是一股苦味,里面还掺杂着泥土的味道。 许招娣脸都皱在一起了。 她进去厨房给自己倒了一杯热水,就着热水将一个荞麦面馒头吞咽下去,给小米粥里加了一点点盐巴。 一碗小米粥下肚,肚子瞬间舒服了很多。 她尽量控制自己的食欲,心里不停告诉自己,一定要减肥。 一米六五的身高,一百七十斤的体重,身上的肉倒不是左三层右三层,而是那种全身匀称,五大三粗很壮实的感觉。 这身材,倒是看着膀大腰粗,很有年代感。 许招娣叹息一声,庆幸的是这张脸还不算太丑。 眼下房间好不容易收拾干净,这会儿新的问题又来了。 家里没有存粮,眼下该怎么办? 她手里倒是有十几元,但那是偷拿陈建国的钱。 不过,光有钱还不行,还得有票。 许招娣进去厨房翻找了一圈,厨房里除了十几个土豆,剩下的就是一小袋玉米面。 看着面前的惨状她忍不住叹气,中午还不知道吃啥了。 记忆里,军区家属院对面是片林子,三月份的天气,刚好是采野菜的最佳时节。 家里没什么菜,还是上山去挖野菜吧。 这十几块钱以后说不定还有大用处,暂时就先留着吧。 许招娣说干就干,她拎着篮子拿着一把小菜刀就出门了。 他们住的是三楼,下楼的时候,这个点基本上没遇见什么人。 昨天忙着收拾家里,许招娣都没顾得上观察周围,这栋楼一共高五层,前后有好几排,格局是一梯两户,房子里面的户型都是一模一样的。 隔着院墙,不远处的训练场传来洪亮喊口号的声音。 许招娣出门的时候,报了名字做了登记,跟两位哨兵道谢后直接往对面山上去走。 门口站岗的两个哨兵平时也知道许招娣大名。 “刚才出去的是咱们陈营长的媳妇吗?” “好像是,又好像不是,陈营长的媳妇是不会跟咱们说谢谢的。” “也是。昨天的事情你听说没?” “肯定听说了,嘘…站岗时间不要讨论别的,站好了。” 这两人相互传递一个眼神,心知肚明。 三月的春天,各种野菜从泥土中冒尖,许招娣之前在饭馆洗盘子的时候,认识很多野菜。 谁能想到,她丰富的社会阅历,有一天能让她在这个贫瘠的年代活下去。 面前的小麦地里,荠菜长得绿油油的,她也不嫌弃。荠菜、蒲公英、褚不揪、柳树芽、野葱、蕨菜,五叶菜等等,只要是能吃的,都一股脑儿放进自己篮子里。 从军区大院门口看过去,不远处的小麦地里蹲着一个体型庞大的女人。 两个哨兵亲眼看着那个身影慢慢上山。 山坡上,野葱一窝一窝长得很嫩,就是拔出来的时候,带着去年蔫掉的葱叶,择起来比较麻烦。 她也不嫌弃,拔了几窝放在篮子一边。 时间不到一个小时,许招娣手里的篮子就满了。 正打算下山时,看见山坡上冒尖的蕨菜一堆一堆的。 这么多野菜,家属院那些人怎么不采了? 刚好,没人采她多采一些拿回去,这些蕨菜焯水晒干后存起来放着冬天吃。 许招娣两个衣服的裤兜里全装满了野菜,她喜滋滋拎着篮子往山下走,没注意脚边的枯草丛。 突然,一声刺耳的野鸡鸣叫声,划破安静的天空,一只野鸡嘎嘎叫着从她脚边飞过。 许招娣心脏病差点给吓出来,连着两天没好好吃饭,整个人感觉晕乎乎的。 她将篮子放在脚边,没想到草丛中还有一只野鸡。 这野鸡趴着不飞走,小声咕咕咕,咕咕咕地叫着。 许招娣心中一喜,面上闪过一丝喜悦,要是这只野鸡能抓回去就好了。 她屏住呼吸,缓缓伸手。 野物就是野物,许招娣手还没碰到干草,这小东西嘎叫一声,扑腾着翅膀在空中划过一条线,飞落在十几米外的树头上。 许招娣有些惋惜时,干草堆露出几块乳白色,她疑惑地掀开草丛一看,面前的草堆里居然有一窝野鸡蛋。 一、二、三、四…… 好家伙,居然有十二只。 许招娣差点喜极而泣,要知道这玩意在当下可是好东西。 一枚鸡蛋在市场上没票的情况下要卖一毛三四,野鸡蛋虽比鸡蛋个头小很多,但这十几个带回去,里面加点野葱,省着点吃也能炒两盘。 想到野葱煎鸡蛋,许招娣都快忍不住要流口水了。 她欣喜若狂,像捡到宝贝一般,四下里看了看,把篮子里的野菜掏出来一半,捡起野鸡蛋小心翼翼放在野菜中间,再盖上野菜这才往回走。 门口的两个哨兵看许招娣满载归来,看这架势就是去挖野菜了。 只是,这篮子里的野菜看着乱七八糟混在一起,这能吃吗? 守门的哨兵道:“嫂子,你采这么多野菜回来能吃吗?” “能的,这些都是我以前吃过的,我等会儿做好了让陈建国带给你们吃。” 两个哨兵也是农村出身,这年头全国上下的农村都很穷,他们也是吃过野菜的,只是东西南北各地地理环境不同,南北差异有别,有些野菜别说吃,见都没见过。 这会儿,他们看着也是很怀疑。 “嫂子,要不还是别吃了吧,万一吃坏肚子就不好了。” 许招娣笑了笑,说道:“没事的,要是我明天好端端出来了,你们也可以吃。” 许招娣前脚刚走,后脚这两人互看一眼。 “他们都说陈营长媳妇是泼妇,我看着咋不像?” “我看着也不像,人是壮实一点,但行为举止很有礼貌,说话也很客气,怎么看都不是他们嘴巴里说的那种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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