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那只碗的时候,陈阳眼睛亮了一下,一种难以压抑的兴奋,让陈阳有些激动,但陈阳还是努力克制着自己,缓慢的走到不远处,蹲下来仔细观察着那只碗。 整只碗绚烂多彩,碗身上赫然是一只粉红色的大公鸡,顶着大红鸡冠,鸡尾巴呈现黑色,威风凛凛。 看到这里的陈阳,微微叹了一口气,跟自己想的稍微有些出入,但也是难得一见的宝贝。要不是怕眼前这只公鸡叨自己一口,陈阳早就伸手将碗拿起来了。 看着地上的碗,陈阳心里琢磨着怎么能将碗拿到手里看看,心情平静下来的陈阳,拍拍手转身向秦浩峰那边走去。 秦浩峰和柱子从屋子里往外搬着破烂,曹伟和霞姐也在帮忙,很快将破烂都收拾了出来。 从这堆破烂中不难看出,曹伟家确实有些小钱,破烂里面居然有台8寸的黑白电视,还有几个自行车轱辘,能将这些东西当破烂卖了,曹伟还是有点家底的。 “就这些东西了,”曹伟用手背擦了一下汗,“要不是你们过来,这些东西我还真没地方处理,扔了可惜,卖了又不值钱,价钱你们看着给就行。” 秦浩峰负责清算,最后将钱递给曹伟,曹伟连看都没看,随意往裤袋里一塞,显然是没把这钱当回事。 “大哥,你家这鸡卖不卖?”陈阳笑嘻嘻的上前问道。 “卖呀,当然卖!”曹伟笑着说道,“养这么多鸡,可不是光为了卖鸡蛋的,鸡也卖!” “那就好,”陈阳笑眯眯说道,“我们小哥几个好久没有吃过肉了,正好今天赶上了,你卖我们几只,我们打打牙祭。” 赵铁柱在旁边挠挠头,阳哥在说什么?昨天晚上不是刚喝完酒么,当时肉菜可是没少要,今天怎么又要买鸡,这不是浪费钱么? 赵铁柱刚想开口说什么,旁边的秦浩峰一把拉住了赵铁柱,同时递给了他一个眼色,上前笑着说道,“曹大哥,那你得给我们便宜点,这些废品我们可是给了你高价的。” “没问题!”曹伟拍着胸口说道,“你们随便挑,我保证你们最便宜的价格!” 趁着挑鸡的空挡,陈阳站在碗前面仔细看了起来,这次确定自己没看错。 “这只怎么样,三年的老母鸡,正是好时候,不但有肉吃,还最滋补?”曹伟抓住一只老母鸡,向陈阳几人问道。 陈阳扭头一笑,“曹大哥,我们这么多人,一只鸡哪里够,再帮我们挑几只。” “这样,我们四个人,就按一家两只算,一共八只鸡!” 听到要买自己八只鸡,曹伟心里更高兴了,挑了几只上好的鸡,“用不用我给你们杀了?” 陈阳听完摇摇头,“曹大哥,这就不麻烦你了。这鸡就吃个新鲜,全杀了肉就不新鲜了,我们回去养着,等想吃的时候自己杀了就行。” “行,那我给你们捆好!” 曹伟麻利的将鸡都捆了起来,递给陈阳等人。就在陈阳付钱的时候,突然向曹伟说道,“曹大哥,我回去之后,这鸡得杀一只,留一只。我也没什么东西喂鸡,总不能用人吃饭的碗喂吧,那样太浪费了。” “这样,我看你这个碗不错,能不能顺道卖给我?” 曹伟听完陈阳的话,笑着用手指点着陈阳。这给陈阳吓了一跳,难道曹伟知道这碗的价值? “你们城里人办事就是比我们农村人想的多,要不说你们能先挣钱呢,这眼界就是不一样。” 说着话,曹伟将地上那只碗拿起来递给陈阳,“一个破碗,要什么钱,拿回去用吧。” “你就用小米配上菜叶子喂鸡就行,这样还省心。” 临走前,陈阳又多给了曹伟二十元钱,说碗必须给钱,他要是不收,鸡自己都不要了。 “下次有破烂我就留着,等着你们来收,你们办事讲究!”大门口,曹伟笑着将几人送了出来。 一路上,秦浩峰几次都想开口问陈阳,但是看着陈阳一脸平静的样子,霞姐又在一旁,秦浩峰一直忍着。 陈阳也在忍着,他不了解霞姐。如果在他面前,表现出自己刚才目的是这只碗,那以后这个村子自己就不用来了。 “陈阳,你买这么多只鸡,等于收好几家破烂的钱了,你这一趟不是赔了么?”霞姐在旁边,看着三轮车上的鸡,有些心疼的说道。 陈阳侧头看看霞姐,嘴角微微一下,“霞姐,你不能这么想。你得想我们干这一趟活多累呀,这一上午下来,我这腰酸背痛的,怎么也要给自己补补。” “挣钱就是要花的,要是亏待了自己,这钱不挣也罢。” 霞姐听完微微一咧嘴,也不知道是心疼,还是在笑,半天憋出一句话,“还是你们城里人懂享受!” 到了霞姐家,陈阳将两只鸡留给了霞姐,霞姐说什么都不要。但陈阳态度坚决,如果霞姐不收着,下次就不来了,霞姐才无奈收下。 趁着霞姐做饭的功夫,秦浩峰凑了过来,贼眉鼠眼的问道,“哥,那只碗是不是好东西?” 陈阳笑着点点头,“绝对的好东西。” 清雍正的斗彩鸡缸碗,谁敢说不是好东西!当然,它要是成化鸡缸杯,那就更好了!毕竟2014年的时候,一只成化鸡缸杯可是曾经拍卖出过2.8亿的天价。 鸡缸杯和鸡缸碗,虽然只一字只差,但是这价格可是大不相同。也因为只一字的差别,两种古董的形成了天壤之别。 但即便是这样,自己手里这只清雍正的斗彩鸡缸碗,在后世也要在百万之上,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要比清仿宣德炉更值钱。 “哥,跟上次那只炉子比呢?”秦浩峰兴奋的在旁边问道。 陈阳呵呵一笑,“那可比不了,它们两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啊?”秦浩峰听到这里,脸上兴奋的劲头瞬间没了,“啊?还想着卖了钱,换台摩托车呢。看来我这辈子是没有骑摩托车的命喽!” 秦浩峰明显理解错了,还以为陈阳说上次的炉子比较值钱。 “想什么呢?我是说这只碗在天上,什么理解能力!”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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