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之后,陈阳坐在病床上,方子薇在旁边一口口喂着陈阳喝粥。此时陈阳哪里有一丝病人的模样,脸上一副幸福的模样。 方子薇这几天一直都没有上班,白天回家休息,晚上就来陪陈阳。赵洁倒是说过方子薇,可是说了没几句,就被方振国一句话给顶回去了。 “人家陈阳是为了保护咱们儿子才挨了一枪!”方振国瞟了一眼赵洁,“你要知道,没有人家陈阳,现在躺在医院里的是咱们大海!换做是你,你心里啥滋味?” 被方振国这么一说,赵洁也觉得不好意思了,所以也就没继续管方子薇,就这样方子薇和陈阳的首个二人世界,在医院病房度过了。 方子薇正喂着陈阳吃着早饭,病房门被打开了,陈国华从外面走了进来。见到方子薇在喂陈阳吃饭,脸上微微一笑,随即变成了一副严肃的样子。 “你这小子,就不会自己吃!非得让人家小薇喂你?”陈国华表面上严肃批评自己儿子,心里却乐的不行。 这两天方子薇照顾陈阳,不少患者家属,都说自己有个好儿媳妇。看着方子薇关心陈阳的样子,陈国华都觉得方子薇是自己儿媳妇了。如果陈阳经过这一次,真能把方子薇顺利变成自己儿媳妇,那也算因祸得福了。 “叔您来了,”方子薇回头笑了一下,“你别老说阳哥了,他这不是不方便么?总不能让他饿着吧。” 陈阳笑着看看方子薇,之后扭脸向父亲说道,“爸,你看看小薇,你就知道说我。” “对了,我妈还不知道我住院吧?”陈阳咽下去嘴里的粥,向父亲问道。 陈国华将东西放在桌面上,轻轻叹了一口气,“没敢跟你妈说你出事了,就说你去外地了。这不是你妈昨天还叨咕呢,说你连个招呼不打就走了,也不知道你啥时候回去。” 几人正说着话,病房被打开了,秦浩峰的小脑袋先探了进来,看到躺在病床上的陈阳,直接推开病房门,“阳哥,你咋了?” 秦浩峰推门走了进来,身后还跟着柱子。两人跑到陈阳面前,焦急的询问着。 “你两先等会,”陈国华打断了两人询问,皱着眉头问道,“你们两小子怎么知道陈阳在这住院呢?” 秦浩峰挠挠头,“那天阿姨跟我说阳哥临时有事去外地了,我就觉得不对。之后一连两三天,我都注意到您老早就从家里出来,之后去街口买早餐,这不是我和柱子今天就跟了过来。” 原来,那天陈阳母亲说完,秦浩峰就琢磨着事情哪里不对,阳哥要是临时有事,不会不通知自己和柱子的。接下来第二天早上,秦浩峰就发现陈国华老早就离开家,在街口买早餐的地方买早餐,之后也没有去单位,直接坐公交车就走了。 今天,秦浩峰带着柱子一大早就在大院附近等着,直到陈国华出来,两人一路跟了过来。 陈国华用手指着两人,“告诉你们,这事给我烂肚子里,不许说出去,更不能让你们阿姨知道!” “我好不容易瞒过去,可别再你们这里露馅了,听清楚没有?” 秦浩峰不住的点头,表示自己一定不说出去。陈阳在旁边咧着嘴角笑了笑,这就是秦浩峰,这也是以后为什么让他看店的主要原因。 看着秦浩峰,陈阳脑海中浮现出为什么管他叫糖豆的原因。 80年代的时候,小孩子糖果本来就少,要是遇到谁家结婚,小孩子们都疯跑过去等着抢喜糖。 记得那年夏天,隔壁院子里有人结婚,四周院里的孩子都去抢喜糖。江城有一个规矩,就是必须等新娘子到了,鞭炮声一响,孩子们才能伸手去抢喜糖。 当时陈阳带着电子局大院的几名孩子,也围在糖果盘子前面,看见其他大院的孩子围在糖果盘子前面,陈阳觉得今天恐怕抢不到多少了,毕竟自己这边人太少了。 所有小孩都面向糖果盘,将小手伸开,就等着炮声一响,往兜里抓糖果,糖果盘上面,全都是脏兮兮的小手。 陈阳记得非常清楚,当天炮声一响,就当所有孩子准备抓糖的时候,一只小手以极快的速度,迅速将盘子抽走了,之后将盘内所有糖果,往衣服前大襟一倒,兜起来转身就跑。 当时包括陈阳在内,所有小孩瞬间都呆住了,小手停在半空中,眼睁睁看着秦浩峰兜了一盘子糖果跑了出去。 “哟,这孩子尖呀,直接将盘子端走了!” “这是谁家小子,就冲这份机灵劲,以后错不了!” “哈哈,这小子太逗了!” 那一盘糖果拿回来,秦浩峰也很仗义,把陈阳、柱子和他自己不爱吃的糖果,全都分给了大院其他的小朋友,三人每人装了满满一兜糖果,吃的陈阳都觉得齁的慌了。 从此,糖豆这个也成为了秦浩峰的外号。 “哥,你笑啥呢?”方子薇看着陈阳微微抿着嘴角的样子,不由一边收拾东西,一边问道。 陈阳半坐在病床上,看看秦浩峰,“我在笑糖豆,也就是这家伙有这心眼,你们还记得他为什么叫糖豆吧。” “哈哈!” 秦浩峰不好意思挠挠头,“我妈说我,一天天就长了个吃的心眼子,还干吃不长个,嘿嘿!” 陈阳轻轻咳嗽了一下,笑着看看秦浩峰,“糖豆,我这没什么事,估计过几天就能出院了。” “咱们铺子不是在装修么,你跟柱子没事过去看着点,毕竟你以后可是要看铺子的,我和柱子要出去收货的!” 秦浩峰听到这里,不由挠挠头,有些担心说道,“哥,我能行么?我还不如柱子呢,他还捡漏了一只民国的瓶子,这么长时间,我净收破烂了,别再弄赔喽!” 陈阳笑着摆摆手,表示没事。古董这玩意,说起来确实不简单,没有十年八年的,都不算入行。 但只是想单纯的把东西卖出去,却不是很难。因为不懂古董的人更多,只要你掌握了话术,能做到察言观色,以秦浩峰的聪明,完全没有问题,甚至可以做的更好。 陈阳正想继续说下去,病房门再次被打开,几人同时转头看过去,只见宋老板带着振丰,出现在门口。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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