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93:开局退婚迎娶白富美_第107章 成功的第一次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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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浩峰说完之后,心里甚是得意。原来阳哥每次收货就是这种感觉,正得意的时候,坐在旁边的女人重重拍了下桌子。
  “你逗我玩呢!”女人瞪圆了眼睛,向秦浩峰喊道,“我这可是上好的翡翠手镯,是我老公在港城带回来的,你就给我五百元?开什么玩笑!”
  秦浩峰心里咯噔一下,看来这第一笔要黄了。秦浩峰稳定了下心神,脑海中回忆着陈阳告诉自己的话。
  “卖东西的想高卖,我们想低买。这时候就出现了冲突,怎么完美解决这个问题呢?”
  “首先我们要抬高顾客的身份,要是古物,我们就说一看您祖上就是做大官的,或者是富家一方的富商;要是现代的东西,就说您当时买的时候真有眼光,东西真不错。”
  “之后,我们从物件本身解决问题……”
  秦浩峰看着眼前女人微微笑了一下,“您说的都对,您先生一定是先富起来的那些人,能娶到您这么漂亮的太太,也是他的福气。”
  秦浩峰这两句话明显起到了作用,女人撇嘴笑了一下。秦浩峰看着女人缓和了一些,继续说道,“咱们要是单看这一只镯子,还是不错的,我可以这么说,几年前在港城不托人找关系,都找不到这么好镯子!”
  “对,对,”女人听完点点头,“当时我老公就说是找朋友买的,价格上还便宜不少呢!”
  秦浩峰笑着点点头,“你看我没说错吧!”我去,老子居然蒙对了!
  “可这东西就在港城值钱,到了咱们这边就不值钱了!”
  “为什么?”女人不明白的问道。
  “因为咱们这里,老祖宗传下来的好东西太多了!”秦浩峰夸张的说道,“那些古时候传下来的物件,指定比这种现代工艺要好呀!”
  “我给你看看,”说着话,秦浩峰起身走到柜台里面,从柜台里拿了一个手电出来,之后又拿了一只手镯出来。
  “姐,您自己看。”秦浩峰将手镯举起来,将手电的光打在手镯上,“这只手镯是我上周收的,看看人家这翡翠,光打上多好看!看看这颜色,多鲜亮!看看这里面,几乎什么杂质都没有。”
  说完之后,又将女人那只手镯拿了起来,同样用手电打了过去,“再看看您的,里面是不是杂质较多,而且颜色也没有那只好看呀!”
  女人一边听秦浩峰说着,一边看着,被秦浩峰这么一对比,自己都感觉自己的那只手镯,简直就是垃圾。
  “哎呦,这么一看,这手镯也太差劲了,还得咱们老祖宗的东西,那就是好!”女人在旁边也跟着称赞了起来。
  “那是,”秦浩峰微微一笑,此时秦浩峰已经很自然了,心里丝毫没有了紧张的情绪,“您猜猜,这只手镯我多少钱收上来的?”
  “多少?”
  秦浩峰用手比划了一个手枪的手势,女人在旁边喃喃说道,“这么好的手镯,才八百呀!”
  “八十!”
  “这么便宜?”女人听完,惊讶到喊了起来。
  秦浩峰做了小点声的手势,随后脸上露出一副无奈的表情,“没办法,这手镯由于是流传下来的,他媳妇又经常带着,上面有磕磕碰碰的地方,导致价格只能这么低了。“
  “哎,可惜了一件好东西喽!”秦浩峰说着话,无奈的拿着手镯放回了柜台。
  “那我这手镯你给我五百,还是高价了?”女人看着秦浩峰问道,“那你岂不是赔了?我不信!”
  果然是京城的娘们,这心眼是多呀!秦浩峰心中暗暗笑了一下。
  “我跟你说实话吧,从您一进屋,我就觉得跟你特别亲近,”秦浩峰坐回到了座位上说道,“您长的太像我小时候邻居的姐姐了,这是其一。”
  “其二,您这是现代物件,您要是卖给我们,我们简单收拾一下,找个好看的盒子,转手就能卖出去,不至于压着钱;您要是寄存在我们这里,就冲着您长的这么漂亮,又像我邻居家的姐姐,我也得给个高价,这是份感情钱,您说对不?”
  女人听秦浩峰这么说完,脸上泛起了丝丝红晕,低下头略显有些不好意思,“行,我看你也挺投缘的。这镯子我五百元出给你们了,不过我要现金。”
  “没问题!”秦浩峰终于松了一口气,本能去后面拿钱。走到一半,秦浩峰突然想起一个问题,转身问道,“姐,这镯子是姐夫给你从港城带回来的,就这么卖了您不心疼?回去您怎么跟姐夫交代呀?”
  “没事,”女人神情恍惚了一下,“我们要离婚了,留在身边没用,给我换成钱吧!”
  “啊?哦!”秦浩峰听完楞了一下,之后点点头去后面取钱。
  将钱递给女人,女人接过钱,连看都没看就放进了包里。临走前笑着向秦浩峰表示,自己跟他有缘。等回去看看还有什么东西可以卖的,到时候免不了麻烦秦浩峰。
  秦浩峰看着女人离开的背影,脸上一副惋惜的表情,“这么漂亮,怎么就离婚了呢?”
  “这么好骗的主,她要是离婚了,那以后还有好东西了么?哎,可惜呀!”
  就像陈阳说过的一样,永远都不要去想,糖豆脑袋里在想啥,这家伙的脑回路永远跟正常人不一样!
  送走了女人,秦浩峰坐在柜台后面,手里看着刚收回来的镯子,这玩意到底怎么看呀?五百元收的贵不贵?按照阳哥交的,压价到十分之一,她说五千……
  我艹!秦浩峰猛然惊醒,要是她说的是假的怎么办?那岂不是赔了?想到这里,秦浩峰狠狠给自己一个嘴巴子,怎么就把这点给忘记了呢!
  就在秦浩峰忐忑不安的时候,一位中年人推门走了进来。秦浩峰抬头看去,中年人穿着一件白衬衫,下边穿着一件蓝色裤子,脚上的皮鞋都是灰尘,衬衫上也脏兮兮的。
  “您好,有什么能帮到您的?”虽然秦浩峰心里暗暗皱眉,但是按照陈阳教的,还是微笑着客气问道。
  “小同志,你们这寄当行是什么意思?”
  秦浩峰示意他里面请,接着向中年人解释起寄当行的意思。中年人听完,脸上瞬间一喜,“太好了,太好了,我要找的就是你们!”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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