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会儿,各色佳肴,好似如流水般不停端到桌子上。 一时间酒气肉香飘散,觥筹交错,此起彼伏,偌大的酒楼热闹非凡。 “敬李大哥一杯。” 说话者秦家大小姐秦云,眉眼如画,肤白似雪,一身青衫,声音更是甜美,好似春水荡漾,仿佛要把人的心都要融化了。 “好说,好说。”李命来者不拒。 “李大哥海量!” “再来一杯!” 过了一阵,李命喝的意犹未尽,而一帮秦家子弟更是摇摇晃晃。 秦云更是脸庞露出两抹红晕,配合她诱人的身躯,一般人怕是会把持不住。 而李命虽然有些醉意,但意识极为清醒。 随着真气运转,血气加速运转,烈酒自毛孔发散。 原本微微的醉意飞快消散,眸光变得极为清醒。 他自持自己横练体魄,气血强盛,内外兼修,这才有了千杯不倒的豪迈。 看到秦云的样子,李命眉头一皱,一指乙木真气点到其穴位。 助她消去了些酒气,随即秦云的脸色好转许多。 醒酒后的秦云眉眼弯弯,眼波流转,打量着李命的脸庞,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而李命心神一动,则是看了一眼她的词条。 【姓名:秦云】 【境界:练气圆满】 【词条:生财有道(青),聪慧(青),水灵之体(青),心思缜密(白),音律(白),知晓人心(白),心善(白)】 此女美丽清秀的面容下,藏着的却是诸多心思,并不是一般女子。 事实也是,这位秦家族长之女,能在父亲重伤不愈的情况下,还抗住了众多议论和威压,颇有手段。 不光在生意上处理得心应手,一身武艺也没有落下。 这番应酬,也是秦云出资宴请李命,为答谢其出手杀了白鬼。 李命身在秦家,倒也不想拒绝给别人难看。 再则嘛,人生在世,总得享受享受,美食佳肴一点不享受,倒是太偏执了。 他也不傻,对方应该是看上了他的“身子”,想与他交好。 据他所知,秦云虽然说是秦家大小姐,但是毕竟只是个晚辈,在她父亲不能重伤出面的情况下,家族里其他人自然有了其他心思。 而李命的到来,则是无意间帮了她一个大忙。 不过对秦云的刻意交好,李命心里门清的很,打算也很简单。 不花钱的饭菜真的很香。 …… 酒饱饭足,李命拜别了一等人,独自离去。 步行回到了住所。 “这趟饭吃的倒是不亏,饭好吃,人也好看。” 嘟囔了一句,李命脱掉沾满酒气的外袍。 来到了卧室,才发现已经准备好了浴桶,里面已经装满了热水。 李命也没多想,关上房门,脱掉衣服,进入了浴桶里。 “呼~舒服啊!” 长长吐出一口气,李命靠在浴桶边上,闭上了眼睛。 太腐朽了!这些世家想的真的周到,难怪能养出那么多纨绔子弟。 “公子,您……需要奴婢给您搓背吗?” 门外婢女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不用了!” 李命沉声道,享受成这样,已经在挑战他的道德底线了,再说,女人只会影响我拔刀的速度。 默默泡完澡,李命穿好衣服,便把浴桶交给了婢女,自己则是返回了卧室。 表面上拿起了房间里的书籍,实则看起了自己的面板。 【姓名】:【李命(18岁)】 【修为】:【练气六重】 【武学】:【《大玄武经锻体篇》(圆满),《狂风三刀》(圆满),《乙木真功-练气篇》(小成80%),《青龙九转刀》(小成0%),《金刚身》(小成40%),八步赶蝉(小成40%),撼山拳(小成0%)。】 【命格】:【逆命(金),银骨(青),聪慧(青),祸福相依(青),青木之体(青),刀剑双绝(青),疾走如飞(青),九牛二虎(青)】 【命能】:【7900】 八步赶蝉和撼山拳是从之前血匪身上搜到的,一门爆发力极强的步法,适合短距离的突进,适合近身搏杀。 撼山拳则是一门简单粗暴的拳法,适合力气大的人修炼,而李命悟性不凡,力气更是一等一,修炼起来,几乎没有瓶颈。 “此番大会,我现在的实力怕是不够,进阶吧。” 这次的散财大会,对他极其重要。 大会的参与者,目前没太多消息。 如何去办,更是没有眉目,只知道每次的大会举办方式都不太一样。 但不管如何,一场武道大会,个人实力至关重要。 【银骨】 【可进阶,需要5000命能。】 “果然,想要得到一个蓝色词条,也不是那么容易。” “比起白色到青色,青色到蓝色所需要的就翻了十倍。” 李命微微摇头,还是选择了进阶。 他如今算是阔了,倒也没那么多节省的心思。 依靠着祸福相依的原则,有血匪四人和白鬼的慷慨赴死,不知不觉已经攒下了这么多命能。 当然得好好花掉。 心念一动,原本的青色光泽褪去,转而绽放出耀眼蓝光。 【玉骨(蓝)】:【根骨如玉,气血可以源源不断产生,乃是上等的根骨资质,修炼炼体功法资质极大提高。】 肉身乃渡世之舟筏,不管在什么教派里面,肉身都是重中之重,寻常人需要淬炼精血,日夜搬运,勤奋行功,气血反复冲刷,排出体内杂质。 然后要吞噬天地灵药,淬炼骨骼,以精血为火,将人体两百多跟骨头淬炼一番,才能得到如【银骨】、【玉骨】、【龙骨】等这样的上等根骨。 而李命得到的【玉骨】,已经能称的上异骨之姿了,修炼相关的武道功法,都是事半功倍,轻易便能修成。 大部分人都是修成宗师之后,才开始做这些事情,只有那些天赋异禀的人,少年时便能显出神异。 传闻里,那些从未踏上修行的普通人,生来就有力能扛鼎、倒拽九牛、生擒猛虎之能,多半是有异骨之姿。 李命耸了耸肩膀。 现在他的骨头坚硬程度,怕是堪比那些玄铁了。 一般的灵器怕是都没这么坚硬。 “若是死后被分尸,骨头怕是都要被拿去炼兵。” 李命不由打了个寒颤。 这不是说笑。 这种事情在人族比较少,但在异族十分常见,如妖族、龙族等种族的大能,生前便讲身体化为神兵,死后更是化为器灵继续守卫着种族。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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