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来一首!” “太好听了,再来一首吧!” “徐总再唱一遍吧!还没听够啊!” “这首歌真是徐总写的吗?太有才了吧!” “可不可以再唱一遍啊!真的太好听了!” …… 许多人起身大喊。 一个个情绪高涨,很想让徐雷继续唱。 之前很多人都因为爆炸惊魂,而忧心忡忡、心思不宁,都没什么心情吃席。 而现在呢? 当徐雷演唱完了一首童话之后,现场气氛顿时大变样,仿佛成为了一个小型歌迷会。 “徐少,恳请你再来一首!谢谢您!” 眼含热泪的高启强站起来,双手合十作揖。 刚才一首童话,直接把他给唱哭了。 让他想起了自己的辛酸往事。 父母走得早,自己一个人含辛茹苦抚养弟弟和妹妹长大。 自己一直希望,能给他们美好的生活,让他们像生活在童话故事里一样。 所以自己就像歌词所写的那样,化身为天使,张开双手变成翅膀保护他们。 另外,他还想到了自己的感情生活。 三十来岁还没谈过对象,直到遇见陈书婷。 起初两人的相处,都是奔着利益合作,但是在相处之后,发现彼此都特别适合。 原以为可以非常顺利的走到一起,可惜小肚鸡肠的白江波,却让两人的感情一波三折。 就连今天的正式婚礼,也被一顿搅和,变成了一场闹剧。 如此辛酸与艰难之下,歌词赐予了他力量。 让他相信,他和陈书婷会像童话故事里,幸福和快乐是结局。 有回忆、有共鸣、有激励…… 这样的一首童话,怎么可能不让高启强破防,感动得热泪盈眶呢? 而他一旁的陈书婷,早已哭成了泪人。 程程接连拿纸给她擦拭眼泪。 “徐少真不愧是徐少,太有才了。” “不仅赚钱那么厉害,就连唱歌也这么感人。” 程程的感慨声,让旁边的陈泰听见后。 原本正夹菜吃的陈泰,默默放下了筷子。 心里顿时很不爽。 自己的女人,居然夸奖其他男人。 陈泰心里能好受吗? 抬起眼眸,看向台上。 年轻的徐雷挺拔俊朗,面带谦谦笑容。 当真是面如冠玉,气质卓然。 “宗之潇洒美少年,举觞白眼望青天,皎如玉树临风前!” “特么的!老子年轻的时候,要是能像他这么玉树临风、年轻有为,那得迷倒多少女人啊!” 陈泰心里酸溜溜的感慨。 而越是羡慕嫉妒徐雷,他就越是痛恨自己现在。 年龄大了,身体太差。 哪怕换了黄翠翠的肾,也不过是在勉强苟活。 别说英俊潇洒、玉树临风了。 如今的他,杵着拐杖走路都难,都他妈坐轮椅了。 所以…… 陈泰心里能不酸吗? 尤其是此时此刻。 徐雷一首歌感动了现场无数人,大家仿佛追星似的疯狂求他再唱。 这种备受欢迎的大明星既视感,实在是太让人羡慕了。 而徐雷呢? 他是有些惊讶的。 这么多人热情高涨。 似乎都忘了之前的爆炸惊魂,也对桌上的美味珍馐不感兴趣。 一个个都想再继续听自己唱歌…… “看来,美妙的音乐果然可以跨越一切。” “哪怕不是一个位面世界,只要是龙的传人,那么经典的歌曲,就必然能引起人们的共鸣。” “可惜啊可惜,这会儿还没有智能手机,没有微信和抖音,要不然被人拍下来传网上,肯定能火遍全网啊!” 暗暗感慨之余,徐雷点头应允众人的请求再来一首。 给充当音响师的徐江,打了个手势后。 徐江立马操控手里的飞宇MP3,进入下一首。 “一首天使的翅膀,送给大家,谢谢!” 徐雷微笑致意。 接连高喊的人们立马开心不已,终于心满意足的坐下。 而高启强也坐下来,紧紧握着陈书婷的首。 徐雷虽然不是什么职业歌手,没有经过专业训练。 现场的音响设备,也远远达不到演唱会的那种水准。 不过…… 天使的翅膀和童话一样。 都在徐雷穿越前的那个世界,曾火遍了大江南北。 是让无数人传唱已久的网络神曲之一。 因而哪怕徐雷的唱功并不顶级,音响设备也不高档。 但这首歌依然感人至深,令人动容。 已经哭过一次的高启强,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还会再哭第二次。 “相信你还在这里,从不曾离去,我的爱像天使守护你。” “若生命只到这里,从此没有我,我会找个天使,替我去爱你。” 徐雷清澈有力的嗓音,像是有穿透心扉的魔力。 再加上用情纯真质朴的歌词。 一下就又让高启强泪崩。 他又想到了过去。 每天起早贪黑的忙生意。 夏天酷热,冬天寒冷。 那难闻的鱼腥味,那颓丧的疲惫感。 艰难的生活,曾让高启强无数次的想到放弃。 可最终他还是咬牙力挺过来。 就像歌词写的那样。 他一直想要当弟弟和妹妹的守护天使。 如果自己有一天不在了,也希望有人能继续爱着他们。 脆弱的心弦再次被拨动。 辛酸的往事与炽热的信念,交织在一起。 高启强的眼泪,像是决堤一般,不断涌出。 当然。 比起泪流满面的高启强。 坐在另一边,伴随节拍挥手的高小琴姐妹俩,则是听得如痴如醉。 她们虽然早就看过徐雷写的歌词。 也知道徐江成立的欢乐传媒公司,一直在筹备发行这些歌曲。 但他们还是第一次在这么多人的婚宴现场,听到徐雷唱歌。 好听的歌曲,帅气的男人。 明眸皓齿的姐妹俩,眼底满满都是爱意。 至于坐在两人对面,靠着高启强的高启兰。 她早已不再是被深深震撼了。 也不再惊讶于,徐雷竟然如此多才多艺。 她沉浸进入了歌声里,想到了很多往事。 想到了大哥二哥,从小对她的呵护照顾。 还想到了去年除夕夜那晚。 自己和二哥去市局探望大哥,微笑和善又平易近人的安警官。 虽然父母走得早,但在自己却并没有缺少关爱和友善。 仿佛一直有天使保护着自己,让自己无忧无虑的成长。 这首天使的翅膀。 让高启兰感到满满的温馨与感动。 只可惜…… 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不知不觉中,徐雷已经唱完了第二首歌。 欠身致意,徐雷微笑离去。 许多人纷纷起身鼓掌。 而这一次。 当然没有人再大声叫喊,希望徐雷再来一首。 人家一个身家上亿的知名企业家、超级大老板。 能登台唱两首歌,已经相当不错了。 哪怕没听够,特别还想再听几首,也只能将遗憾埋藏在心里。 不过…… 虽然不敢再让徐雷唱歌,但他下台后路过之时,跟他说话的勇气,不少人还是很足的。 “徐少你唱的太好了,和大明星一样,太棒了。” “徐少你刚才唱的两首歌,都是你写的歌词吗?” “两首都太好听了,能在网上下载到MP3里吗?” “徐少你要不出一套专辑吧,我肯定一个买!” “这么好听的歌,什么时候发行呀?” “请问欢乐传媒什么时候出专辑?” “徐少你太牛了,完全可以当歌星!” “能不能给我签个名啊徐少!!” …… “谢谢,谢谢大家!” “歌曲很快会上线,到飞宇官网可以下载。” “我不会去当歌星,感谢支持,专辑会发行的,会的。” 徐雷一路走向座位,被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 场面犹如明星遭遇大批狂热粉,真是快寸步难行了。 好在徐江和陈金默,化身为了开路先锋和贴身保镖。 这才得以顺利入座。 而徐雷刚坐下来,京海建工集团的第二大股东金志勇,就提杯起身。 “徐少你真是太牛了!” “以前没和你一起唱歌喝酒,没想到你竟然如此多才多艺!” “刚才在台上唱的两首歌,都太好听了,我必须敬你一杯!” 徐雷端起杯子,起身碰了一下。 “金老板过奖了,就我这唱功,大家不嫌难听刺耳就算不错了。” 金志勇哈哈大笑。 “你开什么玩笑啊!” “如果你都唱得难听了,那我呢?” “我唱歌,岂不是要人命呀?哈哈~” 大笑之余,两人碰杯痛饮。 陈泰意味深长的瞥了一眼金志勇。 在京海,很多人都知道泰叔、徐江、白江波。 因为都曾是京海地下,混出过名声的。 但其实…… 几乎很少人知道的金志勇,在京海地下确实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 他父亲是最早一批下海经商的。 在刚开放的那个特殊的时期,拿批条当倒爷,真是没少赚。 有了原始积累之后,他们金家就开始各种投资。 当初要不是金家的投资,陈泰也很难将建工集团,打造成为京海本地,最有实力的民营建筑企业。 当然。 关系通达、八面玲珑的金志勇,可不仅仅投资了建工集团。 他在徐江的白金瀚,照样也是有股份的。 之前的陈泰和高启强联手,新建很多娱乐场子,抢走了徐江不少生意,金志勇就曾表达过不满。 后来徐雷掀起一场风暴,让陈家高家新开的娱乐场子被横扫,徐江的场子却安然无恙,客人们自然就回去了。 如今白金瀚虽然还没完成升级装修,但徐江其他营业的场子,都已经非常兴隆了。 不难想象,经过重磅升级的白金瀚,一旦重新营业,势必将继续称霸京海娱乐产业,成为最高端的行业标杆。 而一旦白金瀚重新营业,又成为了一台疯狂的印钞机,身为股东之一的金志勇,当然也会跟着狂赚不少。 所以徐雷登台唱歌回来,金志勇第一个起身敬酒拍马屁,自然也就不足为奇。 接下来。 除了金志勇,其他几个同桌的重要人物,也自然纷纷敬酒恭维赞赏。 不知道的,还以为今天是徐雷结婚,所以大家才如此热情。 高启强倒是并没有觉得,徐雷抢走了他这个新郎官的风头。 他连哭了两次,敬酒答谢的时候,眼睛都是红的。 一番感情真挚的答谢之后,高启强忽然朝徐江问道: “对了徐总,你既然精挑细选、重金培养了歌手,要不我出钱赞助你们开一场演唱会吧?” “到时候,不仅让大家可以好好听一听徐少写的新歌,还能让你培养的歌手增长一下表演经验。” 徐江有些愕然。 “什么意思?你怎么突然想到要赞助演唱会?” 高启强拉着陈书婷的手,满脸幸福的笑道: “今天的婚礼被人捣乱,并不太完美。” “所以我想请所有亲朋好友和集团员工,免费听一场演唱会,弥补今天的缺憾。” 听到这话。 徐江立马将目光看向徐雷,显然是征求意见。 而徐雷好不容易点头同意。 这个时代的信息传播方式太少,传播速度也很慢。 怎么样才能让自己写的歌,以及欢乐传媒的歌手迅速火起来? 既然高启强这个暴发户要赞助,那么开一场演唱会,搞电视和广播直播。 还能有什么手段,比这更能营销炒作?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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