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离开街道的时候,都是晕乎乎的,“我们,我们这就是要去东北了。” 冯丹知道她是要离开家去东北,也是做好了准备,可是真的到了要离别的时候,心里还是舍不得。 “是啊,好赶,不过我庆幸的是,我还有你。”沈洁心里庆幸,虽然不知道原主的时候,是何时截止,可起码她们是赶上了。 “多亏你来找我。”冯丹走在路上,一脸的庆幸,“我们去农场的话,虽然也许管理严格,起码不会有人欺负。” 偶尔也会听到一些知青的遭遇,说不担心是假的,可是没有办法,不能不当知青。 幸好,老天爷是爱她的,她们竟然可以去农,“我们真的是好幸运。” “对,我们是真的好幸运。”沈洁想了下,“不成,我回去要和我爸妈说下,不能把这事说给我堂伯他们知道。” “不然到时候我们又在一个农场的话。。”沈洁一脸的防备。 她也知道沈媛没有这么快报名,她要等高健,而高健那头,家里有些事,他要去处理,等处理完事,才会报名。 现在真的是庆幸,多亏他家遇到事,不然的话,谁是会恶心到她。 “对对对。”冯丹不住点头,“这样才能避开他们。” 回到家里的沈洁把户口本给奶奶,而现在属于她的户口本上已经有了备注,注明她的户口已经迁出。 到时候凭着街道这里开的证明,到了那头把户口迁入就成。 “奶,我过两天就要走了。” “我们这次运气不错,我们要去东北建设农场。”沈洁知道老太太一定会舍不得。 啊,过两天就要走了?沈李氏没有想到竟然会那么赶,“这么快?” “对啊,我也说了时间赶,街道主任说如果不赶时间的话,都不会来南方招人。” “不过冯丹说了,去农场的话,是比较安全的,比去公社来的强。” 沈洁刚想准备再解释一二,“我知道,那个农场是安全。” “你不要说,我们过两天去买东西,去收拾东西,然后我们再让你爸去和那头说,你已经和同学报名了。” 沈李氏才不管沈建生会如何生气,都已经报名了,人都要出发了,生气有啥用。 “啊,在这里买东西?”沈洁没有想过在家里买了东西,然后带去东北,她可是想好了,要轻装上阵。 结果没有想到,老太太的意思是,要在这里买,要知道去东北是要转车的。 “农场的话,应该有东西吧。” “你也不想想,农场是有供销社,可是突然有这么多知青去报名,物资供应的上?” “你这次报名早,应该是可以买到新东西。”现在不少要去当知青的,都在家里闹腾,不想去当知青。 物资供应绝对是充足的,应该能采购上,老太太顿了顿,“如果没有买到新的,你带着票去东北,到那边买新的。” “不用了,如果没有新的,用旧的也是一样的。”都是她用的,没有必要必须要买新的。 “不然万一那边没有咋办?” “而且这个是有时间限制。”过了时间就没有了,都不会补新的,所以绝对不能浪费。 老太太盯着沈洁看了许久,没有看到她为难的表情,“成。” 都已经是亏欠这个孩子不少,到时候等她结婚的时候,再好好弥补。 想到这里,老太太想起一件大事,“小洁,如果到了那边,你不能适应,你就请假,请个长病假都成。” “回家里,家里总有你一口饭吃。”不就是跑几次黑市采购点吃的,家里又不是没钱,最多就是不存钱。 总之,不能让自家孩子在那边吃苦,“不要管外人如何说,咱自家人过自己的日子。” 老太太知道小孙子身体不好,全家人的关注点都在晓辉身上,等孩子大点后,身体也好了。 他们才发现小洁变的沉默了许多,遇到事都不会和他们说,幸好还有晓辉,他们姐弟关系不错。 本来想着有晓辉在,问题应该不大,可是他们都忘记了,孩子会长大,更加有自己的秘密,不会全盘说出来。 如果不是小丫头给沈媛欺负的狠了,预计都不会说出来。 “我知道。”前世的时候,沈家人也和原主说了,可是她担心回去后,会加重家里的负担,就没有回来。 重来一次,沈洁当然不会逞强,当过知青的她知道真的是辛苦。 那次任务,还是去一个离家近的地方当知青,都能年年回来,还那么辛苦,现在去东北当知青,都不知道多久才能回来。 如果真的很是辛苦的话,真的没有必要坚持,“我不能坚持的话,我会回来。” “而且奶,我也不会白吃饭,我可以在家做手工活。” 沈李氏偶尔也会去街道接一些手工活,虽然收入不多,可也能贴补下家用。 “不用,晓辉马上有收入,虽然不多。” “我和你爸妈都商量好了,他有了收入后,一半收入,每月都邮寄给你。” 虽然是不可思议了点,可如果不是她让步,沈晓辉都未必去上班。 啊,不会吧,沈晓辉的一半收入都归她,每月邮寄给她?怎么原主的记忆里,没有这么一笔钱的存在。 冲着他们对原主的态度和喜欢,老太太都这么说了,就绝对会做到,绝对不可能会出尔反尔。 既然这样的话,那问题出在哪里,钱给谁拿走了,沈洁很快就想到了一个人。 除了她,绝对不会有人做这事,沈洁只想说,沈媛这人是真彻底没救了。 不过这家人也是奇怪,为何都不会在信里提上一句,但凡他们在信里提上一句,原主也不至于啥都不知道。 沈洁也只能很是无语的表示,真的是别扭的一家人,真是不明白他们的想法。 想不明白的她,也懒得去想,反正命运已经有了改变,哪怕沈媛收到风声,也去街道报名,那又如何。 农场那么大,他们未必会分到一起,就算分到一起,她又不是那个傻姑娘,会任由沈媛打着所谓的堂姐妹的旗帜,从她这里谋取好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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