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们心里,都没有几本辅导书,平时累的半死的高健,又能复习多少。 “那天,他穿的衣服很是单薄,脸色通红。”一个女知青回忆起最后一门考试结束,她离开考场的时候,偶遇高健。 当初她也没有太在意,一个透明人而已,现在想想,“他那时候的状态真的很是不对,应该是生病了。” “肯定生病,我们穿的是厚棉衣,他穿的棉衣很是单薄。” 之前没有生病时,屋里会烧炕,然后出门也是干活,不会冷。 可考试情况就不同了,坐半天都不带动,热量消耗很快,考场虽然生了一个炉子,可是提供不了多少热量。 这么重大的一个消息,当然要传给男知青知道,同时也能大家团结起来。 沈洁就知道沈媛参加高考,对于她这次考试成绩如何,她压根就没有放在心上。 哪怕她也能上大学,以后会遇到可能性不高。 最重要的是,但凡她分数不错,她肯定会跑来得瑟一二,把她的成绩,那是好好的鼓吹一二。 到现在都没有来人,成绩肯定不好。 知道某人成绩不好,沈洁就放心了,毕竟考不上大学的沈媛,也只能随大流的回城。 回城后的知青,就算上头会安排工作,也是很普通的工作。 本来一个高中毕业生,是可以安排到办公室上班,可都已经恢复高考,每年都有大量毕业生毕业,这样的岗位难道不是给大学生留着? 沈洁现在知道前世高健和沈媛会下海经商,应该是高健的主意,他有这个胆量。 至于刚开始的人脉和财力支持,就来自沈媛这头,也就是踩着原主得来的东西。 这次他们没有这些作为基础,两人又闹掰了,也没有上大学,改变他们命运的事,可以说他们愣是一件都没有做,还能和前世一样吗?m.biqubao.com 冯丹翻个身,刚想问些事,就看到沈洁开心的笑容,“心情不错?” “对,一想到沈媛没有出来得瑟,我心情就好。” “好到飞起。”知道这么一说,沈媛肯定会明白。 对啊,冯丹恍然大悟,爬了起来,“我就觉得好像忘记啥。” “合着就是在这里,她如果考的不错的话,肯定会来这里得瑟。” “她没有来,说明她的成绩不好。”冯丹笑的那是一个开心。 “该,就应该这样,不然真以为她多厉害。”冯丹想起件事,“拿到通知书,你还回去吗?” “看时间,如果来得及,我就回家过年。”虽然来东北也就是一年多,沈洁知道原主一定乐意看到她回去过年。 回去过年啊,冯丹对于回去过年,没有太多的念想,“算了,我回去一趟吧。” 哪怕知道就算自己考上大学,家里也不会多激动,“他们大概还会想,为何是我考上大学,而不是家里其余男孩子。” 冯丹早就习惯家里人的想法,也已经从刚开始的失望以及失落中,好好的调节自己,不会因为这些事而让她的心情不好。 “那你就更应该好好努力,让他们知道,哪怕是个女孩子,你也不会比他们差点。” 冯家对冯丹的态度,也是现在大部分人对待女孩子的态度,说不上好,也不是不好。 只是他们和沈建设他们做对比,就会觉得待遇差。 “对,他们越是不重视女孩子,觉得不能和男孩子比,我越是要努力。” “我要让他们知道,我才是家里最有出息的人。”冯丹立下誓言。 看着兴致勃勃的冯丹,沈洁想说这样会很累。 作为家里最有出息的孩子,又是一个女孩子的话,不该多帮衬娘家一二? 看着兴奋的冯丹,作为一个经常给家里忽视的孩子,还是希望能得到父母长辈们的重视。 至于他们想要冯丹多帮衬娘家一二,冯丹的性子也不会顺着他们的意思做。 “希望录取通知书,能够早点到来。” “我才能回家过年。”冯丹再次看向沈洁,“你说我们到时候回去的话,算不算是衣锦还乡。” 这个算是衣锦还乡吗?沈洁从来没有想过这茬,而且不就是考上大学,压根就不算吧。 “算。”算了,重要的不是她想,而是冯丹想,是冯家人想。 “你可是考上大学的人,那么多人报名,绝对的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 “录取比例那么低。”虽然具体录取人数没有出来,但是可以知道的是,录取的人数真的不会太多。 “那就好。”冯丹吐口气,“我希望可以的话,毕业后留在京城工作。” 饶是她想让家里人知道,她是家里最有出息的人,她也不想就在家门口上班。 “京城的发展机会比老家好,还有适当的保持距离,反而更好。” 冯丹知道家里一些亲戚的脾气,到时候为了不给他们纠缠上,还不如直接留在京城工作。 “小洁,你想过毕业后在哪里工作。”可以的话,希望好友能够和她一样,分在京城工作。 毕业后在哪里工作啊,“这是我能决定的吗?”要知道大学生包分配工作,一直持续到90年代。 他们这些第一批毕业的大学生,是他们想去哪里就能去哪里的吗? “如果你要留在京城工作,就要好好表现。” “不然的话,就是分回老家。”表现优异的大学生,当然是留在大城市。 比如他们在京城读大学的话,留在京城工作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这样啊,冯丹握拳,“我一定会努力努力再努力的。” “你和晓辉都留在京城的话,你父母他们?”冯丹知道冯晓光在部队,也不知道何时会退伍。 如果一直留在部队,冯家三位老人就是冯晓辉照顾。 “这个啊,我爸妈说了,反正等他们退休后,到时候看情况。” “如果我们都留在京城工作的话,应该会跟着到京城生活吧。”沈洁很是肯定。 前世沈晓光就是在部队退休,这辈子家里情况很好,她也好好活着,沈晓光肯定会继续沿着前世的轨迹发展。 冯丹轻轻的松口气,一起留在京城发展,真的挺好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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