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的日子,沈洁觉得是那么的舒服,每天继续可以睡到自然醒。 更为舒服的是,都不要做饭,每天睁眼,早饭会端到床头。 想要干点活,立马就有人抢着做,真的是过上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 沈洁也是后知后觉的发现了一个很大的问题,“你怎么不去上班?” 这年头春节会放假,最多就是三天,可自从她回来后,就没有看到沈晓辉去上班。 啥个情况,“你把工作卖了?”沈洁稍微想了下,觉得应该是这样。 沈晓辉嗯了声,“前脚我成绩出来,后脚就有人问我是否愿意把工作让给他们。” “而且价格挺好的,比当初买入的时候价格高。” “不过我后来卖给了妈单位的领导,就拿了当初买工作的钱。”可以适当的优惠,可不能亏本。 已经把工作给卖了啊,“也对,不然等你辞职,都没有这个钱拿。” “弥补下损失也是好的。”反正这么操作的人,又不会只有沈晓辉一人。 “对啊,单位里几个考上的,都卖了工作。”就是看到有人这么操作,他才会这操作。 “钱的话,我本来是想一人一半。” “后来我想了下,还是给爸妈。”算是他这个儿子的孝敬。 “给爸妈好,你姐我有钱。”工资是她的,还有沈晓辉给的一半工资。 给家里买东西,给沈晓光邮寄东西,都是给钱的。 更不要说家里牵线做了点代购,哪怕赚钱不多,可架不住量大,真的是赚了不少钱。 “你姐我手上都有大几百的。”沈洁说了一个数字。 沈晓辉知道沈洁手上一定有钱,就是没有想到竟然这么有钱,那个惊讶。 “姐,你是怎么存下这笔钱的。” “工资,然后卖东西。” “弟,你都不知道,如果你姐我勤快点,心再黑点,可以说赚的钱会更多。” “不过也不错了,现在手上有钱,等上大学后,学校还会给补贴。” “省着点花,是足够了。”沈晓辉也是一个花钱很省的孩子,手上也有钱。 上大学竟然还有补贴?“不要交学费,竟然还会给钱?” 沈晓辉那个吃惊,“我还想着不知道我手上的钱是否够用。” 自从知道恢复高考后,沈晓辉可是努力赚钱,偶尔还去了几次黑市,好好的赚了一大笔钱。 就是为了上大学做准备,结果没有想到,读大学基本上不花钱。 早知道的话,他当初去啥黑市,虽然是挺赚钱的,可是架不住风险高。 沈洁没有想到沈晓辉竟然去了趟黑市,虽然是有点惊讶,不过也不觉得多奇怪。 沈晓辉是身体不好,而不是胆子小,“以后市场会放开。” “看着吧,以后农民会挑着他们自己种的蔬菜来城市。” 不知道土地承包是何时出台,但是现在很多农民都是出工不出力,是吃大锅饭的弊端。 “那最好了。”沈晓辉偶尔会去菜场买菜,品种不多也就算了,如果去的晚了,蔬菜的质量很是垃圾。 接下来的几天,知道家里有沈晓辉干活,沈洁更是直接躺平,就去了三趟张家。 其余时间就是自家待着,按照沈李氏的话,那就是沈洁在东北受苦了,吃了很多苦头,都已经回来了,就应该好好休息。 马上就要去京城读大学,而且读的是医科大学,是很辛苦的专业。 老太太一想到宝贝孙女又要再次辛苦起来,可是各种舍不得,努力要给两个孩子补补。 吃着老太太特意做的补品,“奶奶,我在东北,特别想念你的手艺,我那时候就在想,如果可以的话,我要带着奶奶。” “好好,等你生孩子,奶去给你做月子。”沈李氏开心的看着两个孩子吃东西。 “奶。”沈洁把最后一口食物吞进去,“奶,我和晓辉,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我们以后会留在京城工作。” “等我们工作了,你一起去京城,和我们一起生活吧。” 沈洁满脸期待的看向沈李氏,沈晓辉压根就没有听沈洁提过,诧异的抬头看向她。 沈李氏从来没有想到要跟着孙辈过日子,更不要说跟着孙女过日子,“我要和你爸妈他们一起过。” 她又不是没有儿子,当然要跟着儿子一起过,哪里能去打搅孙子孙女他们的生活。 “我知道啊。”沈洁当然知道,老太太不会离开沈建设夫妻。 “我算了下,等我上班,我爸差不多应该也要退休。” “到时候你们一起去京城,和我一起住。”要努力赚钱,要在京城买大房子,不然不够住。 等等,沈晓辉听到这里,发现了一个大问题,“我说姐,你做的不地道啊。” “爸妈养老不是还有我和大哥。” “大哥未必会退役。”现在沈晓光在部队里混的不错,没有意外是不会转业。 沈晓辉早就做好了准备工作,那就是不管是沈李氏还是沈建设夫妻的养老问题,都是他的责任。 结果没有想到,跳出来和他争给老人养老责任的,竟然是沈洁。 “我知道啊,又不是不让你养老。” “我就是想着,我和奶奶还有爸妈他们熟悉,知道他们的习性。” “而你媳妇和父母他们相处的如何都是一个问题,你要知道,奶奶和咱妈关系好,不是所有的婆媳关系都是这么好。” “弟啊,为了不让你要面对婆媳关系,你姐我想好了,这个责任我就承担下来。” “你们有空来看奶奶和爸妈就成。”沈洁说了一大通道理,可是把沈晓辉给说的晕乎乎的。 “等等。”沈晓辉突然清醒过来,“你,你难道不结婚,你要嫁人的啊。” 沈晓辉发出灵魂疑问,“我就没有见过,有姑娘出嫁,还带着奶奶和爸妈出嫁的。” “又不是没有儿子。”哼,可恶,知道沈洁能说,没有想到,差点上当,多亏他反应快,不然真的会给忽悠。 真是有点遗憾啊,竟然没有忽悠到沈晓辉,不过没有关系,“我可以招赘啊。” 小样,她可是有解决办法,“到时候我就是一家之主,我要担心他的想法吗?” 不会吧,沈晓辉没有想到沈洁竟然会想出这么一个办法,真的是愣住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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