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路之谁与争锋_第479章 得先掂量下自己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二天,林海早早便到了李慧家楼下,可等了将近二十分钟,却仍旧不见人影。
  他不禁有些焦虑,好几次想上楼看看,但最后还是放弃了念头。
  七点半都过了,李慧才不紧不慢的走了出来。他远远望去,心中不由得有些诧异。
  虽然丁兆阳没少找麻烦,但毕竟是夫妻一场,现在人死了,心中有些难过倒也是情理之中,可在李慧的脸上,却看不到任何悲伤的痕迹,相反,还有点解脱之后的轻松,甚至连脚步都很轻盈。
  上车之后,李慧微笑着问道:“等着急了吧?”
  “没有。”林海平静的道。
  李慧点了点头,若无其事的说道:“在楼上接了个电话,耽误了点时间。”
  他没吱声,启动汽车,缓缓往小区外驶去。
  “昨天的饭局怎么样,黄曙光都带谁去了呀。”李慧问道。
  林海如实说了,李慧听罢,皱着眉头道:“这几位可都是圈子里的大佬级人物啊,别说,你还真有几分面子。”
  林海笑了笑:“哪有什么面子,黄曙光更关心丁兆阳跟我说了些什么,我回去之后才想明白,这几个人都是他特意挑选的,其实,无外乎想让我感受到压力而已。”
  李慧嗯了声:“是的,肯定是费了些脑筋的,可惜,让丁兆阳的事给搅和了,不然的话,这出戏应该有更多内容,也更精彩些。”
  林海点了点头,试探着问道:“杀丁兆阳的凶手抓到了吗?”
  李慧叹了口气:“不可能这么快的,现在,就连他的死还处于保密状态,只是个别人知道。”
  “摆明了是杀人灭口,保密还有个屁用。”林海嘟囔道。
  “案件的具体侦破情况暂时不清楚,但这件事非常麻烦,老丁是被纪委带走的,但当天晚上就移交给了检察院反贪局,由于案情特殊,反贪局没敢把他羁押在看守所,而是秘密关在了另外一个地方,现在人死了,牵扯到两个部门的办案人员,保密是正常的,等把事情调查清楚,再公布消息不迟。”
  “这应该不难吧?”林海道:“要我说,就是程辉干的。”
  李慧摇了摇头:“很多时候,看似简单的事,其实才是最难的。”
  林海没吭声,而是默默地驾驶着车辆,若有所思。
  李慧又道:“你要做好思想准备,丁兆阳死了,矛头很快会集中到你的身上,黄曙光仅仅是个开头,很快,各路人物就都要纷纷亮相了。”
  “无所谓,反正我什么都不知道,谁来,都是一样的。”
  李慧却眉头紧锁,沉吟着道:“不是你想象得那么简单,丁兆阳在纪委举报了某些人,同时也说了,相关证据都在他的手上,只是没交代具体藏在哪里,而你,现在是最有可能知道这些的人,所以,不论是纪委和反贪局的办案人员,还是那些担心自己响雷的人,都会把目光聚焦在你的身上,你觉得,有把握扛得住吗?”
  林海想了想:“我是最有可能知道的人,这谁给我定的性啊?”
  李慧微微一笑:“我定的,难道不是吗?”
  “这么说,您始终坚持认为,丁兆阳跟我说了些什么,对吧?”林海反问。
  李慧想了想,郑重其事的说道:“林海,我了解老丁,他不会无缘无故让你送他的,肯定在车上和你说了些什么,但我不强求你说出来,你有自己的打算,想把一些东西掌握在自己的手里,这些都可以理解,但打铁还要自身硬,想抓别人的小辫子,得先掂量下自己的手够不够大,你说呢?”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62_162166/76311329.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