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年代文里的小可怜逆袭了_第204章 八十年代男频文中男主的垫脚石二十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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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爸,那小子就是妈给妹妹相看的对象?这才第一次见面,就这么不矜持,不行,我得现在下去把人给赶走!”
  时大哥作势就要往楼下冲,时父连忙就将儿子给拉住。
  他又不是眼瞎,啥矜不矜持的,这不明摆的自家乖乖在占人家男同志的便宜吗?他这不省心的儿子下去一叫唤,不得让其他人都瞧见。
  “先看看,先看看,要是没太过分就算了,免得让你妹妹脸上挂不住。”
  时父这开口了,时大哥也不好再下楼的,只好瞪着一双眼死死的盯着楼下的两人,时家父子两的表情一致,动作一致,这回站在阳台上就不打算动了。
  最后还是时母叫人给她递东西,半天没人回应,从厨房出来一看,就看到了阳台上行为怪异的父子俩,连忙走上前,也跟着向楼下看去,第一时间就发现了自家乖乖。
  “乖乖,干什么呢?快上来吧,马上就能开饭了!”
  时母的声音极为的响亮,吓得时嫣一哆嗦,一下子甩开了周榆的手,然后两人一块朝着楼上的时母看去。
  “哎呀,小周也在啊,那正好,快上来快上来,上来尝尝阿姨的手艺!”
  “让我上去吗?”
  周榆看着有些惊慌的时嫣,语带笑意的问道。
  “你先回去吧,这个事以后再说!”
  时嫣一个劲的将人往外推,心里却想的是她刚才干的事情,时家人都看到了多少。
  “那明天能见吗?”周榆问。
  “我明天要休息。”
  “行,那就上班的时候见。”
  两人简短的对话也就片刻,周榆也没让时嫣为难,确定今天是上不了楼了,便朝着楼上时母的方向挥了挥手,表示下次再来,才离开,而时嫣早就跑进了门洞。
  “那男的是怎么回事?”时父。
  “你们刚才在楼下干嘛?”时大哥。
  “你和小周处的怎么样?”时母。
  时嫣回到家之后,刚坐到餐桌边,没有人动筷子,反而是三堂会审。
  时嫣左看看右看看,不知道先回答谁的问题,最后还是时母拍了拍桌子,示意父子两闭嘴,才又看向时嫣。
  “乖乖,今天处的怎么样,你们聊得来吗?”
  “我已经答应周榆哥,我们俩先试试,反正我们也挺熟了,都是一家医院的,他人挺不错。”
  一听女儿看对眼了,时母高兴的拍了拍手:
  “好好好,我本来想着虽然是一家医院的,也不一定能认识,既然你们本来就熟悉,那这就真真是缘分啊!”
  “我就说怎么小周中午点的菜都是你爱吃,敢情人家说不准早就注意你了,就算我不找人撮合,你俩也有可能凑对!”
  除去时嫣这个当事人,时家就时母一人高兴,时父时大哥都是一副吞了苍蝇的表情,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就这么相看一次,事就成了。
  “乖乖,你和大哥说,你这是真的确定了吗?要不再考虑考虑,本来哥哥还想着在我们车队给你找找的,像乖乖这样的条件,怎么样也可以配个跟我一样的小队长。”
  “啪!”
  时大哥话刚说完,手背就被筷子敲了一下,转过头来,就对上自家妈不赞同的表情。
  “说什么呢?不就是个小队长,真把自己当官了,人家小周可是医生,听说医术了不得呢,跟咱家乖乖也是志同道合,在医院里也能够照顾乖乖。”
  “要是像你这样十天半个月回不来家,那还处什么对象,结什么婚!”
  时大哥虽然没有急着成家的打算,但被他娘这么一说,也受了刺激,觉得开车怎么就不能成家,大不了他也找个志同道合的。
  “妈,哥哥,快吃吧,我这才刚开始,说什么结婚还早呢!”
  “好好好,吃饭吃饭。”
  因为有时母的暴力镇压,时家父子就没敢再反对时嫣处对象的事。
  时嫣又在家里休息了一天,就开始正常上班了。
  处对象之后说和之前有什么不一样的,又好像一样,两人依旧经常在一个办公室工作,中午一起吃饭,晚上一块值夜班。
  要说一样,但还是有些不同的,周榆明显笑容多了不少,在得到时嫣的同意下,也开始上下班的接送,甚至称呼也更近了一步。
  .........
  这天,一个好久不见的人找上门来,距离上次见到叶经年已经过去了快一个月了,他这次看起来更加憔悴了,虽然收拾的干干净净,但他脸颊明显瘦的凹陷了下去,五官虽显得更加的立体,可看起来就是一副很虚弱的样子,仿佛随时要倒下一般。m.biqubao.com
  他看到时嫣的时候,明显眼神有些躲闪,完全没有上次那股子亲热劲,一来就往看诊的位置上一坐,然后开始自说自话起来。
  “周医生,我下个月就要结婚了,你有没有办法让我能暂时恢复正常,就算只是像过去一样,能坚持一晚就好。”
  这会儿的叶经年也没了什么傲骨可言,他发现他是真的不行了,连之前开的药物对他也没有任何的用,甚至因为谈生意的事,搞得他夜不能寐,出门一趟瘦了10斤。
  本来他早就该来医院看病的,但天气热起来了,它货已经拉了回来,得赶紧卖出去。
  毕竟卖出去的货的货款,除了要分一成来孝敬施父,剩下的钱,还要去支付其他厂家的尾款。
  他在冰箱厂,电视厂,以及洗衣机厂下了定金,让人家先生产机器,等付了尾款才能把货给提回来开始售卖,所以他是一步都不能耽搁。
  只是没想到他刚把货送到黑市的虎哥那,虎哥收是愿意收,却只愿意在原价上加20块,说是他在黑市的死对头就是用这个价格收的货,而且不要票才卖120。
  有钱的主全被他这个死对头推销了个遍,如果他要卖货,只能卖给普通人家,那价格只能更低,价格低了,他就得控制成本,要不然挣不到钱。
  可叶经年一共买了500台风扇,如果一台他只挣20,统共只挣一万,连一个厂家的尾款都不够付,更何况还有要给施父的孝敬钱。
  这可和他一开始定的120一台的价格差的太远了,本来黑市卖东西挣的就是工业券的差价,现在有个这么便宜出货的,让他怎么挣钱,辛辛苦苦一个月才挣1万,他哪能甘心。
  所以他硬是靠着他个人的力量,一家家上门推销了半个月,却也才卖出去30台,虽然能挣钱,但速度太慢了,要是满一个月他付不出尾款,他的定金就该没了。
  最后他只能求施婉秀帮忙,让她在施父那撒撒娇,看看能不能让他爸以单位的名义买下一部分货,作为单位财产,放在办公室用,还能作为年底员工的福利。
  最后施父是答应可以用市场价买200台,但前提是得让叶经年和施婉秀结婚。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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