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年代文里的小可怜逆袭了_第210章 八十年代男频文中男主的垫脚石二十七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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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事,我缓缓就好,不是还有两个月吗?”
  难得的,这次换时嫣哄周榆,揉了揉男人显得落寞的俊脸,在他的脸颊上落上一吻,直到看到周瑜的眼中重新染上光彩。
  接着是男人反客为主,霸道的靠近,两人在屋内唇齿相依,而屋外的双方家长还在仔细探讨着结婚的接亲细节。
  自从两家商定了时嫣和周榆的婚事之后,周榆上门的频率就越发高了,区别于往常的过门而不入,反而次次都会进门坐会儿,遇到什么稀罕的东西也会往时家送。
  甚至有一天两人都是休息,周榆一大早,就请了人,送了电视洗衣机上门,这让本就喜欢周榆这个女婿的时母直接乐开了花,时父对于周榆也是称赞有加,就连时大哥,也被周榆的糖衣炮弹给攻陷了,现在是一口一个“妹夫”的。
  而时嫣屋里的东西也越来越少,基本时嫣平时不常用的东西,全都被周榆先一步搬到了新房。
  周榆和时嫣的新家是在离医院走路不过10分钟的胡同里,自从定下婚事之后,这间小小的四合院,就被两家父母共同掏腰包,改了水电,建了厕所淋浴房,住起来,是一点都不比楼房差,时母还在围墙边一圈都种上了蔷薇,让自家女儿看到蔷薇之后,会有一种回家的感觉。
  而正是因为东西都要往新房搬动,时嫣才翻到了从末世带来的笔记本。
  本来时嫣是打算重新扔进空间的,但鬼使神差的,她翻开了笔记本,看到扉页龙飞凤舞的写着魏怀这两个字。
  其实来到任务世界之后,时嫣其实基本不会想起魏怀这个人,所以在本子上看到魏怀的名字,一时都有些恍惚,但还是将本子向后翻去。
  “来了个小哑巴,很有趣!”
  本子的第一页用黑色的水性笔,就写着这样一句奇怪的话,时嫣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又往后翻,翻了好几页,纸张上都是空白的,等翻到笔记本中间的位置,才终于又出现了字迹。
  只是这次的字迹是用蓝色水性笔写的,字体并不端正,仿佛是在急急忙忙下记上的。
  “我以为我们都死了,可我却还活着。”
  还是看不出意思的话语,时嫣猜测,难道是魏怀认识了一个哑巴朋友,然后两人出了意外,对方死了,而他还活着?
  时嫣已经不自觉的脑补800字关于遗憾和失去的小作文,手上依旧在继续往后翻页。
  “我在梦里不知道我是我,但现在我知道那个人是她。”
  “我们结婚了,我们很幸福,但人生太短暂了。”
  “她又出现了,我们都逃了出来了,她很聪明,我也不能比她差。”
  “还好逃回来了,他是支持我苟延残喘的唯一动力。”
  “这个小胖妞就是她吧,还是这么狡猾......”
  “她怎么还不愿意嫁给我?!!”
  “她扔了我的勋章,她难过了,都怪我!”
  “她嘲笑我了,真丢人!”
  从第二张写着字的纸出现,后面连贯的,每页都有一句关于“她”的话,又是结婚又是逃命的,难道魏怀有什么妄想症不成?
  时嫣接着往后翻翻,又是连着十几页的空白,才在倒数第二页看到了魏怀的字迹:
  “我找到了!”
  厚厚的一本笔记本,一大半都是空白页,时嫣想了想,这本子空着也是空着,干脆她也记点东西,等她回了末世之后就把本子从空间里拿出来看看,这样她就不会忘了这个世界的事情。
  时嫣说干就干,就把自己在这个世界的任务,她做了些什么,还有周榆时家人的事情都记了上去,最后将笔记本放在她一进空间就会出现的地方,这样她就能第一时间看到笔记本了。
  ............
  两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很快就到了两家摆酒的日子,周家很是阔气的直接在饭馆包了二十来桌,双方的亲戚同事朋友坐了个满满当当。
  时嫣穿的是据说这个年代最为时髦的白色婚纱,而她的妆容是由曲柔模仿香港明星亲自给画的,让时嫣本来就靓丽的外貌,增添了抹艳丽之感。
  在众宾客面前,就没有人不夸两人般配的,两家的父母,扬起的嘴角就没有放下来过,直到在饭馆将所有的宾客都送走,周榆才背上时嫣,两人就这么明目张胆的步行回家。
  一路上两人吸引了不少人的视线,不仅仅是因为他们大胆的行为,以及出色的外貌,而是因为时嫣还穿着白色的婚纱,周榆则是一身灰色修身的西装。
  路人一看两人的装扮,就知道这是刚刚成婚的新婚夫妻,有性子外向的人,纷纷送来祝福之语,而但凡有人祝贺他们新婚,周榆就会腾出一只手,从斜跨在身上的包包里掏出喜糖递给路人。
  等两人到了家之后,屋里早就准备好了一大浴桶的开水,他们这个时候回来,浴桶里的水刚刚好,温度事宜,周榆连停都没停,就带着时嫣直奔浴室。
  “你干嘛,我衣服都还没有换!”
  时嫣在感受到周身的温度升高之后便睁开眼,就发现两人已经身在新家的浴室了。
  “不用换,反正等会儿还要脱。”
  周榆很是不要脸的开口,同时已经将时嫣放了下来,很是熟练的就将时嫣婚纱背后的拉链一拉到底,露出光洁白皙的后背。
  “你,你,我,我可以自己洗的,你出去等等吧!”
  时嫣下意识的就护住了胸口,往后退了两步。
  “乖乖,还有什么是我不能看的吗?浴桶很大,我们可以一起。”
  时嫣早就知道周榆没有他看起来的风光霁月,但现在的周榆更是刷新了她对他的认知。
  周榆也并没有等时嫣的回答,时嫣不脱,他就先一步把自己扒干净了,然后趁着时嫣蒙眼惊呼的时候,也给她将婚纱褪去。
  浴室内只听到突然急促的水流击打地面的声音,然后是一几声扑腾的水声,最后全被南辞低沉磁性的笑声替代。
  “啊!你手往哪伸啊!”
  “乖,别动,我今天教你点东西。”
  “教什么?”
  “呵~”
  接下来,浴室里只剩一声声娇魅的惊呼,以及男人恶趣味的问话:
  “乖乖,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上学的时候学过没,告诉我!”
  “乖乖,你知道触碰这里会刺激你身体里的哪些器官吗?”
  “乖乖,我碰你这里,你有什么感觉,我看看你身体健不健康!”
  “乖乖.......”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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