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嫣还是顾全了孙昊的面子的,声音压得很低,奈何这张桌子边,又不止他们小夫妻两,还有小刘这么个大电灯泡,尽管小刘已经把头埋的很低了,却总有种被盯上的错觉。 他真的知道的太多了,还有救吗? “行吧,我这马上吃完了,吃完了咱们就去百货大楼买东西,早点买完咱们早点回工地去,你虽然退烧了,但还是得好好休息。” “好。”时嫣点头。 知道媳妇儿等着要去百货大楼,孙昊也不谈什么讲究了,直接端起瓦罐往嘴里灌,等汤见底了,再拿筷子把排骨莲藕夹出来吃,很快就吃了个精光。 “老板,结账。” 孙昊吃完瓦罐里的最后一块莲藕,便招呼老板过来结账。 “您三位一共是15块,人均5块,您看是一起结还是分开结呢?” “一块结吧,免得找来找去的耽误事。” 孙昊直接从口袋里掏了钱,把三人的饭钱给付了,小刘瞬间又感动了,老板这么抠的人,竟然愿意给他付饭钱。 “小刘,你今天也辛苦跑前跑后的,这饭钱我就帮你给了,你好好干,像你这样踏实肯干的,以后公司做大了肯定少不了你的好处,这两年就跟在我身边好好学。” “嗯!” 小刘连忙使劲点头,表现得很是高兴的样子,孙昊满意了。 他身上每一笔钱都挣的不容易,所以他一直要求别人的都是施恩莫忘报,被他盯上的人,给了好处的,就得给他往死里干,虽然显得有些不讲情面,但孙昊不是个傻子,现在这人能付出多少,他未来肯定会给他的付出相匹配的地位。 .............. 首都百货大楼,一共有七层: 1层—3层为百货零售、4层游艺场、5层大剧院、6层高档餐饮酒楼、7层露天花园经营西式咖啡厅,还安装的垂直电梯,可以说是相当的高档的了。 只是孙昊想着要早些回工地,让小媳妇儿好好休息,便没有介绍三层以上,带着时嫣就在1-3层打转,而小刘很是自觉的承担了类似导游的岗位,两个人走到哪,他就介绍到哪。 有了小刘的讲解,时嫣也能在看不见的情况下对百货大楼的样子,有个大概的认知。 说实话,这个时候的百货大楼里的东西相对于这个年代,已经是相当丰富了,只要是大家平时要用到的东西,这里都有。 当在小刘介绍到珠宝店的时候,时嫣明显的表现出了向往,拉了拉身旁人的胳膊,那意思不言而喻。 “媳妇儿,你是想买首饰吗?那我们去瞧瞧,媳妇儿要是有喜欢的,我们就买下来。” “昊哥,你真好,不过我也不是想买首饰,毕竟我戴什么,我自己看不到,也不知道好不好看,我就是之前听人说,现在结婚都要买个金戒指戴戴,这样才能证明结婚了。” “我自己不戴金戒指没关系,但是昊哥买一个戴着,出门在外谈生意会朋友,你不说,大家也知道你是已经结婚了的。” 一听到小媳妇儿说买金戒指,是为了这,孙昊立马就不心疼了,想想反正金戒指买进来也不算花钱了,毕竟没钱的时候,金戒指也可以抵钱用。 更何况,这也算是小媳妇儿十分在乎自己,不想自己被人抢走的证据,他肯定得买啊! “什么你戴我戴的,媳妇儿,这金戒指我早就该给你买了,这次我们一人一个,都戴着,这样走哪人家都知道我们是夫妻俩。” “嗯。” 时嫣甜甜的笑着,挽着孙昊的手,然后在小刘的指挥下进了珠宝店。 这个时候百货商店的销售员就和过去供销社的完全不同了,一看到孙昊和时嫣进店之后,就笑眯眯的迎上来,在得知两人是来买金戒指的,就越发热情了。 “两位同志,一看就是新婚燕尔,男俊女美的实在太般配了,两位想买什么样子的戒指,我这里都有,我拿出来让两位同志好好挑挑?” 虽然是问句,但销售员已经示意柜台后的同事,将放着戒指的盒子,挪到靠近他们所站的这个柜台上。 “这位女同志,要不我给您试戴一下,看看哪个款式适合你好吗?” 因为时嫣一直微垂着头,销售员根本就没有察觉时嫣的异常,也看不出来她根本看不见,很是热情的就要拉时嫣试戴金戒指。 时嫣连忙摇了摇头,往孙昊身边躲了躲。 “不好意思,我看不见,我也不知道什么款式自己戴着好看。”时嫣话语里的落寞不言而喻,孙昊连忙紧了紧拉着小媳妇儿的手。 “媳妇儿,没事的,你试试,我来给你选,给你选个最好看的戴着。” 孙昊放柔了声音,同时示意销售员动作麻溜点。 “等等,不用这么麻烦,你帮我挑一个最粗最重最显眼的金戒指给我丈夫就行,我就戴一个和他相配的,这样走出去,别人也知道我们两失一对。” 其实销售员很想说,就算你两不戴金戒指,走出去也是妥妥的一对,但有生意来,她怎么可能往外推,特别是时嫣要的还是最粗最重的。 她正好就可以把店铺刚开始,做的那些款式有些陈旧,但十分沉手的金疙瘩都拿出来。 说不准就卖出去了,反正都是实实在在的金戒指,虽然样式丑了点,但它分量足啊,买了除了不能戴出门,是一点都不吃亏。 “同志,你确定要重的粗的吗?毕竟这分量越足,价格就越贵的。” 销售员还是想着丑话说在前面,要不然忙来忙去付不起钱,就空欢喜一场。 “昊哥,可以吗?我就想让你戴这种,我不要也没关系。” 时嫣说的可怜巴巴的,但心里想的却是让孙昊出血本,谁让孙昊这个狗男人,给他点好脸色就乱来,心疼男人,只会变得不幸。 “买,当然要买,咱们又不是买不起,不仅要买戒指,再给你买个金项链,手镯,还有耳环,我们直接买一整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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