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年代文里的小可怜逆袭了_第251章 八十年代厂长家的南下打工妹三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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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铭走路的速度非常的快,就仿佛身后有鬼在追一样,时嫣在身后只能小跑的追他,但这一走一追的实在不太好看,所以时嫣只好小声喊着让霍铭停下来。
  “老板,老板,走慢点,你走太快我等会儿容易跟丢的。”
  霍铭听到时嫣的喊声,立马就停了下来:
  “动作快点,菜市场就在前面,等会儿我把钱给你,你自己进去买菜,我就在路口等你。”
  “那老板,你有没有什么特别爱吃的,或者忌口的?”
  “只要长得不丑的我都能吃,你看着买吧。”
  说着话的功夫,两人就已经走到了菜市场的路口,接着时嫣手上就被塞进了一把零钱还有各种票,而霍铭在给完钱票之后立马退的远远的,仿佛他们刚才所处的位置不是菜市场的入口,而是洪水猛兽的血盆大口。
  原主是山省来的妹子,喜食辣,而她也喜欢偏重口一点的食物,只是这里是广州,广州人饮食都很清淡,从原主的记忆中也能看出霍铭吃东西,也就顶多比水煮菜要好点,这样的菜时嫣根本就吃不下去。m.biqubao.com
  反正霍铭也说了,是包三餐的,怎么个包法,它这个做饭的应该能够说了算吧!
  所以时嫣买菜的时候,不仅买了比较常见的罗萝卜青菜土豆,也给自己买了青椒红椒,最后还割了一斤肉,又买了豆腐千张豆芽,就完事了。
  一出菜场,就看到霍铭鹤立鸡群的站在人群之外,仿佛天然的就把所有人隔绝在他之外,就这样一个时而暴躁时而疏离的男人,想嫁给他似乎很难。
  “老板,我买好了,我们可以回去了。”
  时嫣加快脚步走了过去,男人有些冷淡的点了点头,就先一步转身往家的方向走去。
  晚餐时嫣给霍铭做的是炒青菜,不辣的水煮肉片,再加一个干煸土豆,再一大碗饭,保证霍铭能够吃的饱饱的。
  而时嫣则给自己单独做了一小份的青椒炒肉,也没出厨房,站在厨房里,没一会儿功夫就吃了干干净净,等霍铭过来叫她收碗的时候,时嫣自己用的碗碟锅早就洗完了。
  “你没必要站在厨房里吃,你可以过来和我同桌,只要你吃饭规矩,不要伸筷子到菜里翻翻找找的,我不会说你什么。”
  刚才霍铭吃饭的时候,一看到一副碗筷就想说的,这会儿看到洗碗池还是湿的,锅上也还挂着水珠,就知道时嫣这是已经吃过了。
  他以为是因为今天自己态度,让时嫣多想了,所以便解释了一句,虽然他有的时候脾气差了点,但他又不是不懂人权。
  人家只是当保姆,并不是古代的奴隶,没必要太过谨小慎微。
  如果时嫣知道霍铭的想法,肯定会和他说想多了,吃独食的快乐多好,何必一定要凑在一张桌子上吃饭。
  “老板,你误会了,我只是口味和老板不一样,所以才不上桌的,老板不用在意我,我这样感觉挺好。”
  “行,随你。”
  霍铭的话一出口,时嫣就有种他又生气的错觉,但为什么要生气,时嫣不明白,难道就因为两人口味不同。
  有关于霍铭的想法,时嫣无从而知,但两人今天短暂的相处,还算相安无事,时嫣是在次卧等到主卧这边锁门之后才出来洗漱的,洗漱完之后,也很快的就睡了。
  因为记着自己现在是个保姆的身份,时嫣早早的就起床熬粥了,等霍铭晃晃悠悠的起来洗漱的时候,粥已经熬好了,而她则趁着霍铭洗漱,进主卧帮霍铭把床铺收拾好,又去挑了今天外出穿的衣服,才重新这返到厨房,看着灶上的粥,以免沾锅了。
  而霍铭洗漱完之后,回到卧室,看着叠的整整齐齐放在被子上的衣服,霍铭很满意,再看看被拉起的窗帘被打开的窗户,还有被缕的平整的被角,他越发觉得自己的选择是对的。
  还是年轻人更懂得年轻人,这些细节都不用他教,明白人一来就可以搞得清清楚楚。
  霍铭难得一早上心情就这么好,换好衣服,来到客厅,霍铭终于是有点笑模样的招呼时嫣:
  “时莺,你也过来一起吃吧,早上清粥小菜,应该不存在什么口味不同吧?”
  看着带着浅笑的霍铭,时嫣终于将此刻坐在餐桌前的霍铭和原主记忆中仿佛带上柔光滤镜的身影,画上了等号。
  “谢谢,老板。”
  时嫣确实有些饿了,坐下来之后,先帮着霍铭把粥给盛好了,才开始给自己盛。
  一时间屋子内,只剩下碗勺轻微撞击的声响,整个画面显的既安宁又温馨。
  只是时嫣吃饭的速度一向很快,没发出一点多余的声响,就把一碗粥给喝的精光,她没有想着这种宁静氛围的心思,但是看看人还是可以的。
  她所坐的这个方向,一抬眼,正好对上霍铭正一口一口细嚼慢咽的侧脸,清晨带着些微暖意的阳光喷洒在他的侧脸上,卷翘浓密的睫毛在广的照射下,投下浅浅的一层阴影。
  可能是因为时嫣盯着霍铭的时间太长了,一下就让霍铭发现了,一抬起头,两人四目相对。
  “你在看我?”霍铭问道。
  “怎么,不能看吗?”时嫣死鸭子嘴硬。
  “如果你想看,那当然可以看,但有些话我要说在前头,你好有个数。”
  “我对男女之间的那点子情情爱爱的,没有任何兴趣,我也不会想结婚,也不可能和人处对象,”
  “所以现在,哪怕你只起了丁点的心思,都给我受到心里。”
  时嫣本来还有些莫名其妙,但在仔细思考前后文之后,终于是明白霍铭是什么意思了,霍铭这是让她打消喜欢他的心思,平时看看就好,不要胡思乱想。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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