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年代文里的小可怜逆袭了_第289章 七十年代文女主的对照组十三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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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媳妇儿,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怕你嫌弃我。”
  “媳妇儿,你太能干了,可我除了一身力气,一无是处。”
  “媳妇儿,我只是想让家里的日子能够过的更好。”
  顾振有些慌张的解释,但时嫣这用为数不多的异能刺激出来的泪水,可不是那么好收回去的。
  时嫣硬是哭的两眼又红又肿,才终于是收了声。
  “你要是真心疼我,你就更应该留在家里。”
  “而且有钱有有钱的过法,没钱有没钱的过法,如果你不在家里,那我们孤儿寡母的根本立不起来。”
  “弟弟妹妹要上学我没有意见,我一直很羡慕书读的好的人,只是我现在年纪大了,再去读书也学不进去。”
  “弟弟妹妹学了知识,以后肯定会更有出路。”
  “明天我和你一块去趟镇上,把精米面粉全卖了,再加上公社给的钱,完全够两个小的今年读书的钱的。”
  “你也别和我分什么你的我的,反正你好好干活,等以后你出息,也让我过过官太太的好日子就行。”
  知道顾振这也是一时没转过弯来,就她对顾振的看法,踏实肯干,就算以后没有大出息,日子也不会过的太差,更何况还有她在。
  今年高考就恢复了,接下来个体经济慢慢开放了,到时候总能找到出路,就算自己没有空间,苦也最多苦个这两年。
  而顾振是完全不知道时嫣心中的盘算的,只觉得这个媳妇儿娶的值,心里也格外的感动。
  无论他以后能不能有大的出息,那也要把媳妇儿当祖宗供着。
  “媳妇儿,我以后都听你的,明天咱们就去镇上,我下午就去和村长再请一天假。”
  时嫣和顾振这对小夫妻是达成了共识,而村子里的另一头,沈南辞正在给腿疼的叶北遇敷膏药。
  因为叶北遇腿伤未愈,外加上不能再回部队心情抑郁,尽管两人已经结婚有段时间,却一直没有什么太亲密的接触。
  这会儿的沈南辞一张小脸涨的通红,对于叶北遇投射在她身上的视线,也是一直躲躲闪闪的。
  “北遇哥,我今天和小满妹子在山上采了不少草药,我准备明天一早带到镇上换点对你有用的草药回来。”
  “我之前得了一个方子,是可以延续经脉接骨的,等我草药都凑齐了,我就给北遇哥。”
  “北遇哥,我一定会想办法治好你的。”
  叶北遇转业回家,突然多了个媳妇儿,说不上反感,却也有些不适应。
  沈南辞确实是个好姑娘,但他这个腿伤多少是个拖累,这会儿听到小姑娘说要治好自己,他虽知道不可能,却还是带着些期盼。
  “你需要买什么东西,可以和我说,我转业的时候,部队给了些钱,你拿去用,山上不安全,你一个女同志上山,我不放心。”
  “我现在腿不方便,万一你出了什么事,我一个半残的,也帮不到你什么忙。”biqubao.com
  沈南辞拿着叶北遇给的一沓大团结,虽然惊讶于叶北遇手上有这么多钱,但是想到以后还有很多要花钱的地方,还是得想办法找些营生。
  要不然,她过去没嫁人前就不怎么下地干活,现在靠她上工的工分,肯定不够一家人过上好日子。
  两对同一时间同样是换亲的小夫妻,就这么在没有商量的情况,第二天一早在进城的大路上遇到了。
  时嫣身上就挎着个小篮子,里面是顾振一大早起来和的二合面饼子和包了泥土的烤红薯。
  至于要拿去黑市换钱的东西,则全在顾振的背篓里。
  时嫣当看到沈南辞头上脸上都围着围巾遮挡的严严实实,身上也穿了件极为破旧的衣服,就知道沈南辞这一套进城目的肯定不简单。
  而时嫣也确实猜对了,沈南辞虽然和叶北遇说的去药店换草药,但实际上她还带了不少昨天摘的板栗,打算拿到黑市卖了。
  三人凑在一起一合计,知道都是要去黑市的,沈南辞立马提议一块去,时嫣自然是一百个愿意。
  跟着好运连连的女主一块去黑市,这样就不用担心出事了。
  三人一块进了黑市所在的小巷子内,因为三个人一块出来出东西目标实在太过明显,三人干脆分开展。
  时嫣这个不卖东西的,站在巷子头负责望风,而顾振和沈南辞,一个站在巷子中央,一个站在巷尾。
  他们到巷子里的时候,这会儿天还没完全亮,所以巷子里除了拿着东西缩在墙根想要卖货的人,还没有一个人上前问价的。
  时嫣就站在巷子口,可以随时看到街上是否有人来往,时嫣没有事做,干脆从跨栏里拿出一个泥疙瘩。
  她双手一用力,土疙瘩就被一掰两段,外层的干土扑簌簌的就往地上落,将时嫣的黑色布鞋都弄脏了。
  但当黄澄澄的烤红薯露出来后,就有一股霸道的甜香味飘散出来,而香味则随着从巷口吹进的风,飘到箱子内每个人的鼻尖。
  本来有的人因为早起占位置,这会儿正缩着占位置顺道打瞌睡,一闻道红薯的香味,一个个都香醒了。
  时嫣这边不知道巷子里有不少空着肚子的人,这会儿都忍不住咽气了口水。
  而时嫣这会儿吃的香,有早起要进厂上班的人看到,路过时总忍不住往这边瞟上一眼。
  终于是有个打扮干练的年轻女同志没忍住,朝着时嫣走了过来,她的面上还有些羞赧,但视线却离不开时嫣手上的红薯。
  “同志,你这红薯还有多的不,我这赶着上班,就想吃点热乎软糯的,你要是有匀我一个呗,我拿钱给你换。”
  这女同志虽然用的是换这个词,但其实就是买,就是为了听着不那么犯忌讳。
  而时嫣吃的好好的,听到有人来问红薯,心里就是一乐。
  这一巷子要卖货的都还没开张呢,自己在这放哨的,反而吃个红薯都被看上了。
  但有人想买,时嫣当然是乐意的很。
  “我们这红薯都是每家每户自己自留地里的,每年都挑的最甜最糯的种去种的。”
  “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儿,我也不漫天要价,就挣个柴火钱,三分一个,也不要票,怎么样?”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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