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收了个女徒弟 京城的二月,寒气森森。 小王这条南方沿海刚出窝的土狗,跟李建昆去年一毛一样,冻得直哆嗦。 还得适应一阵。 李建昆带他在307宿舍住了一宿,大学嘛,没多大稀奇,据说已经有些所谓的诗人,打着学术访问的幌子,在各大院校,蹭床蹭饭,还蹭妹子…… 三剑客和小王一见如故。 小王这娃吧,长得净透,心思也剔透,不说人见人爱,那也差不多。 休息一宿后,满血复活。 清晨,李建昆迫不及待爬起,先去找扛把子报到,回来在学一食堂,给小王捎了热腾腾的包子,还有京城的油饼。 吃罢早餐,便颠上冷落了俩月的缝合怪二八大杠,载着小王,嗖嗖杀向五道口。 小王在后座上缩成一团,整个人都贴在他后背,但又忍不住左顾右盼。 特稀奇。 眼前的大首都,跟他所想完全不同,没那么高不可攀,一半城镇,一半乡下。 又能看到不少飞檐翘角,古色古香的宫廷式建筑。 市井气,皇家气,土里土气……融为一炉。 “山河啊,有件事得跟你说一下。” “啥?” “我在京城买了个四合院,不过推了……” 李建昆遂将商业小院的事,大致道来,只到目前实施的阶段,真要说,那不是两三句话能说清的。 经历过好几件大事,眼瞅着建昆这一年多的变化,小王倒也不算太惊奇,只是疑惑道:“这事能搞?” “我昨天报纸拍你脸上,你不看。” 李建昆昨儿返校,躺下补觉前,都没忘记搜刮过年间京城的报纸,瞟完重点。 事实证明,在某些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上,他的记忆还算靠谱。 消息下来了,为解决大量知青返城的工作问题——过年期间,全国返城知青达到760万! 这是啥概念? 报纸上甚至明说,忧心这么多年轻人无所事事,造成社会不和谐。 最好的办法就是: 开闸放水! 发展个体经济。 听李建昆解释过后,小王恍然道:“噢,伱想当包租公啊!” 你娘,怎么一个个都有这种想法? 到底是我想这么干,还是你们想啊? 哥们像是这么没创造力的人吗? 李建昆一肚子槽点。 “哎,先不跟你扯,等以后再细聊,现在就是带你去工地瞅瞅,这天冷的,也不知道盖得咋样。” 众所众知,冬天并不适合盖房。 原因在于水泥,或者说粘合剂。 但李建昆还是强行盖了,反正是平层,真要有点墙体变形,丑就丑点呗,又不指着它传宗接代,过几年一准推掉重盖。 二八大杠颠到北语时,李建昆的眼神飘向对面。 豁! 有点造型了呀。 除临近马路的西面,另三方院墙都完事,沿着这三堵院墙,盖的俩竖排房子,和一横排房子,已经立起来了。 居中的两排房子,说成一排更宽的房子也行,因为紧挨着,共一面后墙,以后便是两排铺子,反方向开。 盖到半截。 几名泥瓦工师傅,正在麻利砌砖。 旁边还有些打配合的小工。 地面还没搞,仍是烂泥地。 “叮铃铃~” 赶巧了,陈亚军和金彪都在。 闻声扭头探来,皆是一脸惊喜,忙奔上前。 “建昆你可算回了。” “昆哥,年过得好啊。” “诶,建昆,这位是?瞅着好眼熟啊。”金彪挠挠脑壳。 “你个大胡子,我都认识你!” 王山河哈哈大笑。 “噢!想起来了,石头矶的,你爸干厂子的!” 都是老熟人,一下唠开,异地相逢,还有点别样情愫,很快便搂着肩膀,称兄道弟。 陈亚军和金彪领着他们,将整个工地逛了一圈。 “中间有段日子实在太冷,水泥石灰一拌上,没一会就冻住,只能停了,这不,初六才重新开的工。” 李建昆表示理解,能有这个速度,算是蛮不错了。 现在气温逐渐回暖,进度会快起来,预计全部盖完,地面弄平,再把房子里面刷层腻子。 撑死一个月的事。 “建昆,你还说给我找房子,这里不全是房子,我随便住哪都行啊。” 小王道。 “住这里?” 李建昆诧异,还真不挑啊。 “咋了,红砖房,又不差,以后保管还热闹,就这了!” 这娃好养活啊……李建昆思忖道:“那现在也不能住啊,还是得先找个地方落脚一阵。” 学校凑合几天还成,住一个月不好弄。 “要不住我家吧。” 金彪发出邀请,陈亚军现在也在他家暂时落脚,床是不够,打地铺。 小王听他一说位置,七八里路呢,忒远! 李建昆倒想到一个住处。真要说租个民房,也不太好,小王初来乍到,还得有熟人照应,他才放心。 他又没办法成天陪着。 “山河,你先跟他俩在这待会,我去个地方。” “噢。” —— 菜门营鸽子市。 “哎呦喂!各位,快瞅瞅吧,看这谁来了!” “嘿!今儿这啥日子啊,来这么位大稀客!” “小李师傅,都以为您失踪了呢。” 李建昆推着二八大杠,一路走过,满是热情招呼和打趣的声音。 “害,这不回家过年了吗。” “对啦小李师傅,老家哪的?” “您猜?” “哟,还藏着掖着,这让我怎么给您介绍媳妇儿啊。” 一番热闹劲,弄得不少逛客也好奇打听,这人是谁。 听说是那位手艺一绝的画照片的师傅。 嚯嚯! 生意立马上门。 这时,李建昆已经找到老熟人,站在木雕摊前,连连致歉,“对不住了各位,现在有别的营生,这活不干了。” 正所谓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许大爷不可思议望着李建昆,硬是想不通,这么好的活,咋说不干就不干,还能有啥营生比这好? “大爷,年过得好嘞?” “好好,托您福。” 李建昆往他旁边一蹲,摸出大前门,呈上一根,正准备说出他的事。 许大爷倒抢先开口,问:“小李师傅,画照片的活,您真不干了?还是到别处摆摊?” “真不干了。” 许大爷眼神明亮,其实有件事他琢磨许久,一直没好意思开口。 要知道,他那宝贝孙女过完年,算十七了,还没个正经营务。 铁饭碗工作不敢指望,也没个手艺——木匠活,姑娘家家的,不合适。 他是天天犯头疼,自己都这把年纪,还能陪她几年呢? 人要没个养活自己的本事,将来就算嫁人,也会受气。 “小李师傅,那个,我想求您个事,小桃那孩子吧,她,没活干,您这边……” 这老爷子支支吾吾半天,所幸李建昆脑子活澈,整明白了。 这是想让小桃拜他为师,学手工着色的手艺,将来好有个谋生之技。 “大爷,她愿意学么?” “还能不愿意?盼都盼不来!” 李建昆想想也是,画画嘛,一般姑娘不排斥。 “行啊。” 许大爷懵了下,这就答应了? “大爷,我也有件事,想请您帮忙。” “您说您说,啥事我都答应!” 内可不见得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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