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吴英雄出国 李建昆找了趟陈剑功,提出加入早晨社,理由是受前日诗会影响。 陈剑功好一顿劝,很想把他吸纳进五四文学社,一个社团的运营,方方面面都需要人才,有这位加盟,陈剑功感觉银根大事,犹如装了层钢铁铠甲那么保稳。 可惜被李建昆婉拒。 理由也很简单:哥们只想打个酱油,五四文学社的校办性质,不适合他。m.biqubao.com 陈剑功也是没辙。 李春等人却乐坏了,一帮早晨社的骨干合计两分钟,便定下了李建昆的头衔,早晨社特别顾问。 甚合李建昆的心意。 特别二字,代表平时没他什么事,遇到特别情况,再请他出马顾问顾问。 而李建昆加入早晨社的当天,徐庆有就得知这个消息。 “滚滚滚,留着替老子去米国抱个金发碧眼的妞。” 惭愧啊,他并没有把这孩子照顾好。 宿舍里,徐庆有满头问号,特意将文学社三字加了重音。 “我,老高,强哥,我们三个会一直在,等着你回来。” “没问题!” “哭没哭完啊?” “拿着!你昆哥这人俗,能拿出的也就这点俗物,不过我希望你别做个俗人,你是个有灵气的孩子,要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事情,该有的,我们迟早都会有。 “哭你个头啊哭,谁强迫伱去了?” “强子,别这么说!” 坐班的眼镜兄回话道:“对的徐干事,李建昆现在是我们社的特殊顾问。” 临近中午,客流不多,来到庆江坊后,他赶忙把表弟刘小江唤到柜台一角。 唰! 冲出办公室,去车棚取了自己的大凤凰,徐庆有直奔暂安小院。 全是学校领导! 徐庆有沉默,相信了,正如方迅所说,此事一问便知,做不了假。 “可惜俺放不下家里,孩子还太小,你到那边要照顾好自己,好好学习,争取早一天学成归来,俺们等着给你接风。” 老贼一个掉钱眼里的人,暂安小院两间铺子,外加自己经济学的学业,两头捯饬,还不够他忙活的? 这是想干嘛? 全面碾压他吗? 这是胡自强身上最贵重的一个物件,去年画照片攒钱买的,几乎从不离身,常能收获到别人艳羡的目光。 吴英雄狠狠抹了把眼睛,但眼泪仍止不住往下淌。 念头至此,徐庆有坐不住了,颠出宿舍,来到一楼,还真去早晨社办公室打听了一嘴,他是校文学社的宣传干事,跟早晨社的人十分熟稔。 “方迅,真的假的,我那个老乡李建昆,加入了早晨文学社?” 在校外赚钱的事情上,他已经被老贼打压得抬不起头,这狗日的又开始在学校折腾。 “喏,这个你拿着,等你从家里回来,上面统一安排,我们未必有机会给你送行。” 李建昆笑骂,“像啥样子嘛,这毛病不好,得改,到了国外一切都要靠自己,可没人会在乎你的眼泪。” 房门被推开,李建昆风尘仆仆走进来。得知英雄买了票,今晚就动身回家,他刚回了趟四合院。 此去,一定会有收获! 两天后,当徐刘表兄弟踏上南下的特快列车时,307宿舍,吴英雄也买了一张回家的火车票。 刘小江早就迫不及待,连连应好。 还特么顾问?! 这可是一笔巨款啊! “啥呀?”胡自强上前一把薅过去,手掌夹向信封两侧,挤开一瞅,倒吸一口凉气。 吴英雄张手扑过去,他身高只有一米七,脑壳结结实实撞在李建昆胸口,不多会,便把李建昆的白衬衫浸透一片。 一沓! “卧槽建昆你!”强哥被惊得半天说不出话,搞得他突然都生出也去留个学的想法。 想不通啊! 不行!计划该提前了。 李建昆说着,从裤兜里摸出一只白信封,塞向吴英雄的手。 吴英雄破涕为笑,很认真地点头应下。 吴英雄聪慧异常,哪里听不出弦外之音,用力点头。 高进喜呵斥了胡自强一句,走到吴英雄旁边,拍了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道:“英雄,别听你强哥瞎讲,他这人刀子嘴豆腐心,舍不得你罢了。 李建昆揉了揉他的小脑瓜,轻声道:“相信该说的,老高都跟你说了,我这人特别不喜欢离别,伤感的话就不说了。 徐庆有傻眼,愈发笃定老贼没安好心,从职位上讲,顾问可比他一个小干事高级多了,像他们校文学社的顾问都是些啥人? “行啦行啦,肉不肉麻。” 高进喜抚着他的背后,笑骂,“这孩子,十八岁了,该长大了。” 他已经办好学校这边的事情,准备把最后的这半个月,留给家人。 李建昆薅回信封,硬塞到吴英雄手上。 富兰克林。 “小江,是时候了,咱们要尽快南下一趟,找到俏皮货源,不能错失年底的销售旺季!” 后者猜到里面是什么,打死不接。 胡自强白眼一翻,“你都没到能哭完?” 即便从兴趣爱好的角度讲,徐庆有也从未发现老贼有个文学梦啊。 自从上次南下,被李建昆等人合伙坑惨之后,表兄弟二人忍辱负重,重新卖起老年保健物件,一毛一毛地积攒本钱。 他不禁蹙起眉头,猜不透老贼意欲何为,却深感危机—— 吴英雄眼泪断了线似的往下掉,嗯嗯应下,扑进他怀里,用力抱紧他。 他顺利通过了出国留学的各项选拔,以优异表现名列全茅,消息下来,半个月后,他们这一批32人,会由上面统一安排,送往米国。 “说真话,如果有可能,俺也想出国学习学习,看看外面的大世界,这是好事。 刘小江兴奋道:“这回肯定不至于再白跑一趟,报纸上不说了么,南方那边都开始发个体户执照了,光明正大做买卖,搞得如火如荼。” 徐庆有将其视为卧薪尝胆。 高进喜凑过来,搭眼望去,同样吓一大跳。 胡自强红着眼走近,扒开二人,把手中一支英雄牌100型钢笔,塞进吴英雄的胸口兜,替他别好。 “昆哥。” 往事一幕幕在脑海中回放,想想刚入校那会,他三十,小英雄才十六,大出快一倍。建昆和强子拿英雄当小弟弟看,他嘴上虽然称兄道弟,实则一直拿他当孩子看。 “说你还不信,你去楼下早晨社那边问呀。” 通过连月来的积攒,如今本钱比上回多得多,拿出大几千不成问题。 “那就这么定了,以防万一,还是要找个人看下铺子,咱俩准备一下,这两天就动身。” 吴英雄知道他的脾气,没胆子拒绝,张开手,求抱抱。 徐庆有也是这么想的,这半年来,他可没少关注南方的消息。 狗日的建昆总不能厚此薄彼吧? “昆哥,老高,强哥,你们放心吧,我一定会回来! “师夷长技以制夷!我不光人要回来,我还要把国外最先进、最利于我们经济发展的东西,全学回来!” 李建昆笑呵呵点头,深感欣慰,这个小弟弟不算白疼。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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