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我的80年代_第277章 情圣退赛 沈姑娘退工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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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77章情圣退赛沈姑娘退工
  “昆子,恕在下有眼不识泰山,同室操戈两载有余,竟不知道阁下是江湖赫赫有名的……情圣!请收下我的膝盖吧!”
  307宿舍,李建昆坐在床沿边,斜睨过去,指指水泥地。
  “来来来,跪,跪。”
  “你帮我写一首情诗,我立马跪。”
  “G-U-N。”
  “你看你这人…自家兄弟,一步成诗的伱,帮我写首能死啊你!”
  “强哥,有些话我本来不想说的,你非得逼我。”
  “说说看。”
  “情诗虽好,但…主要得看脸……”
  “李贼!辱我人格,今天有你没我!”
  两人翻滚在床上,当真同室操戈。
  趴在窗台边的高进喜,见怪不怪,嘴中喃喃道:
  “默然相爱,寂静欢喜。”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建昆哪,他们说的没错,你还真是被经济学耽搁的诗人。这两句,肯定会流传开来。”
  “不过,建昆,俺就纳闷了,平时也没见你看啥诗集啊,更甭提写……”
  李建昆猜到他们会怀疑,早想好说辞。
  “老高,你一天能看见我几个小时?”
  高进喜:“……”
  一听这话,倒真有些释然。这小子越来越神龙见首不见尾,比如前一阵,大半个月不见人。
  谁知道他平时在干嘛?
  “建昆,俺就问一句,还有什么是你不会的吗?”
  “……老高你也学坏了,别捧杀我。”
  胡自强一记猴子摘桃得手后,坏笑道:“还用得着我们捧杀,狗日的你这么牛批,敢不敢现在绕燕园转一圈?”
  李建昆:“……”
  这还真不敢。
  仅仅一天时间,他从一个无名小卒,在燕园名声鹊起,风头正劲,一时无两。
  三首诗,包括那几段短句,被传得沸沸扬扬。
  别说搁燕园绕圈,他现在出门都怕。宿舍门这会是关着的,闭门谢客,否则门槛得踏破。
  他正盘算着消失几天,避避风头。
  “咚咚!”
  门外传来敲门声。
  李建昆腚口一紧。
  “强哥,瞅瞅去,讨论诗歌的,一概不见。”
  “哟,知道需要我了?不去!”
  李建昆:“……”
  高进喜苦笑一声,起身去打量,他正在筹备毕业论文,实在不愿被打扰,不行只能继续去蹲图书馆。
  房门打开,门口围着一群迷弟,不过敲门的是李春。
  李春这次过来有两件事,其一,要授权。早晨社准备在下一期杂志上,刊登李建昆的三首佳作。
  当然了,给稿费。
  “建昆,你也知道,咱们社条件有限,按最高一档给你,每首九块六,怎么样?”
  胡自强忽然拍拍他肩膀,大手一挥,“不用,免费授予你们刊登。”
  李建昆:“???”
  “咋了,你缺这几个钱啊?”
  “我……”
  “我啥我,你好意思要?丢人不?”
  胡自强哼哼着,看向瞅着他一脸敬畏的李春,十分受用,“没事,听我的。”
  李春惊喜,猛扭头望向李建昆。
  李建昆一脸无语,“听他的,听他的。”
  硬是被强哥强行装走一个批。
  “那可太谢谢你了建昆,当然,还有这位大哥。第二件事呢,是今晚的比赛……”
  “等会春哥。”
  “嗯?”
  “我退赛,不参加了。”
  “啥?!”
  李春大惊失色,开什么玩笑,作为眼下夺冠呼声最高的选手,他们早晨社的顶流人物,你一搞要退赛,撂摊子?
  胡自强瞪眼,“昆子,你是不是有病啊,参都参加了,到这一步,扬名立万的机会不要?”
  只有高进喜若有所思。
  建昆显然不是一个爱出风头的人,在诗歌大赛上大吐情诗,传闻那位姑娘就在现场,目的昭然若揭。
  只怕已经达成。
  那么后续比赛,自然无须继续。
  老高想着,到底是何方姑娘,于情于理也应该见一面呀。
  李春好言相劝,奈何李建昆决心已定,半点作用不起。
  “建昆,我给你跪了!”
  “别别,我给你跪。”
  两人跪在床上,夫妻对拜似的。
  同一时间,暂安小院。
  沈红衣结束下午的课程后,来到庆江坊。
  刘小江瞅见她,比看见自家老娘还高兴,“红衣,你可算来了,快进来快进来,憋死我啦!庆有哥也不知道搞什么,一整天没见人。”
  沈红衣迟疑一下,这才走进柜台里侧。
  等刘小江哧溜冲出去,放完水回来后,沈红衣问:“小江哥,你从昨天到现在,还没见到徐学长?”
  “没嘞。”
  “你…最好去找找他。”
  刘小江怔了怔,“咋了?”
  沈红衣旋即将昨晚诗歌比赛的事情,大致讲了一下,没提什么情诗,着重在徐庆有输得很惨上。
  刘小江猛一拍脑门,“这是死不听劝啊,还斗,啥时候吃过好果子。”
  顿了顿,他看向沈红衣道:“红衣,那你看店,我去一趟北大。”
  沈红衣欲言又止,终究点点头。
  刘小江快天黑时才回来,他不仅去过燕园,还给老爹挂了通电话。庆有哥消失了,室友没人知道去了哪里。
  沈红衣清点好下午的营收,交到刘小江手上,开口道:“小江哥,我明天不来了。”
  “噢,课业忙是吧。”
  “不是…我是说,我以后都不来了。”
  “为啥?”刘小江蹙眉,现在庆有哥失踪,店里正缺人手。
  为啥?
  原因沈红衣自己自然心知肚明。
  但不能说与外人听。
  她不想让……李学长不开心。
  以前她并不知道,李学长和徐学长的关系,竟然如此糟糕。
  沈红衣没给什么具体理由,踏着逐渐暗沉的天色,徒步返回燕园。一路上脑子有些凌乱,徐学长失踪,为人低调的李学长,非自己所愿扬名燕园……
  她不是一个傻姑娘,已经明白,一切皆因她而起。
  下午的薪水,刘小江没提,她也没要。
  傍晚,沈红衣再次来到大饭厅,参加诗歌大赛的复赛,却被早晨社的人告知一个消息:
  李学长退赛了!
  实际上此时大饭厅里已经炸开锅。
  今晚大饭厅里的拥挤程度,包括门口的水泄不通,尤甚昨天。不少人就是奔着情圣来的,结果发现扑个空,自然不乐意。
  学生们强烈请命,希望情圣可以继续参赛,众志成城。
  弄得早晨社的一群骨干,压力山大。
  李春差点没哭出来,哀嚎道:“各位,我真的努力过,都给他跪了!当然,他也给我跪了。实在是没辙啊!”
  有人纠集人手,准备去37号楼找情圣,扬言“不来,抬都得给他抬来”!
  但注定又要扑个空。
  李建昆这会根本不在燕园,猫在娘娘庙的四合院里,吃着他姐亲自开小灶,给他做的家乡菜。
  好不快活。
  李云裳边看着他吃,边跟他说起一件事:
  姑娘实在闲不住,每天吃了睡睡了吃,身子愈发丰腴,白衬衫都能穿出羞耻感,想找点事干。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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