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我的80年代_第287章 吴英雄来信 车祸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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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87章吴英雄来信车祸
  “卧槽!情圣!”
  “低调低调。”
  “我勒个去,真是情圣!”
  “同学,能别咋呼吗。”
  “快来人啦,活着到一只情圣啊!”
  李建昆:“……”
  这糟心的上学路啊,半个小时还没达到目的地。
  磕磕绊绊,好容易溜进37号楼吧,又被系里的一帮牲口堵住。
  “学长,你去哪了?上次诗歌大赛你要是继续参加,第一名唾手可得啊!”
  “就是就是,那帮文学系的能羞愧而亡!”
  自行车撞上了沈红衣,姑娘娇小的身躯,硬是被撞飞出去,腾空而起。
  李建昆的脑子里,不禁回想起当初四名室友初次见面时的情景,仿佛只在昨天。
  但是,终究慢了。
  刚过去时,他只是一名普通留学生,后面他利用半年时间发愤图强,以优异成绩考入了非常难进的哈佛商学院。
  胡自强握着钢笔的手仍没停,片刻后,蹦出一句,“一件好事,一件坏事,你想先听哪个?”
  “滚滚滚滚!”
  这边进进出出的学生不少,他不好戳在门口等,一溜烟穿过马路,来到长征食堂外面,依着一颗白杨树。
  可算回到307。
  沈姑娘算不上前凸,至少后翘,小腰盈盈一握。
  “你回信哈。”胡自强冷不丁来一句。
  “红衣,让开!”
  见字如面。
  “痛心!”
  16岁以全省状元的成绩考入北大,去到大美丽国半年跳到哈佛商学院……读书这块,传说中的人物李建昆是没见过,现实中只服他。
  要知道,他今年才18周岁啊!
  算他十年拿到这两个博士学位,还不到三十岁。
  前半部分,英雄主要讲述了他到大美丽国后的所见所闻,给三位兄长描绘了一个真实的大美丽国,有其繁华,也有其肮脏,非常客观。
  时间,真是猝不及防啊。
  “……少跟我嬉皮笑脸。”
  “天大的荣誉,你说不要就不要呀!”
  “老高的毕业论文交上去了,正在准备答辩。”
  “强哥伱这是吃错啥药了,窗外阳光明媚,暑气渐浓,裙摆渐短,你竟然沉得住气不出去浪?”
  好似一道川菜,底味丰厚。
  正在四下寻人的沈红衣,瞅了一会才发现,扬起笑脸,挥手回应,“学长!”
  “是吗!”
  李建昆把心头的那股伤感,暂且压下,麻溜薅过信。
  “国企改革。”
  行吧,是个好课题。当下面临的很实际的问题。
  肤色白皙,脸上透着股粉嫩,大眼睛,小樱唇,微微上扬的鼻尖,再搭配上乌黑柔顺的学生头,有股极其复杂的美感。
  强哥的论文也在成书,又能待多久呢?
  等把信一字不漏看完,他随口搭话,“强哥,你毕业论文啥主题啊?”
  等了大约一刻钟,小南门内走出一个换上夏装的窈窕身影。
  “嘭!”
  “哼哼,你以为我们会信?”
  对待这帮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家伙,李建昆可没那么客气,弹簧腿见一个凑上来弹一个。
  强哥这一年多是变得有点浪,但谁如果认为他丢了脑子,那可大错特错。
  “舍得回了?”胡自强头也不抬。
  军绿裤子配白衬衫,很希拉平常的造型,燕园里这样穿的姑娘一块砖头能砸中俩。可是姑娘跟姑娘,还是有区别的。
  唰!
  奶奶个腿的,管你们信不信,他瞅准一个机会,撒丫子就跑。
  一别半载,不知三位兄长可还安好,小弟在大洋彼岸甚是挂念……】
  那是……真没有。或者说,眼睛一闭,全是方向。
  信中有一段他专门写给李建昆的话,原文如下:
  既清纯,又性感;既气质,又可爱;既漂亮,又呆萌……
  刚看完一个开头,李建昆不由一阵无语,这封信在路上怕是走了几个月。
  再说了,他需要十年吗?
  李建昆脸上的笑容一下僵住,沉默半晌后,走到窗边,低头望去,发现强哥也在写论文。
  他这么一主动,闹出的动静着实不小。
  胡自强反手递过来一卷厚厚的信纸,“英雄来信了。”
  在生活区一圈晃荡下来,被围攻多少次,连他自己都不记得。
  什么叫人怕出名猪怕壮,这拨他是切身体会到了。
  以老高的悉心准备,没有不过的道理。只怕顶多过完这个夏天,便要道别。
  属于他们的学生时代,终归走到了最后一程,落幕在即。
  “你的淡泊名利燕园现在谁不知道?”
  李建昆摸了摸鼻尖,没啥好自豪的,倒委实被小英雄的雄心壮志给震撼到。
  如果再适当装点一下……馋死人不偿命的!
  “呦嗬!够认真呀。”
  里头静悄悄的,只有窗边的桌子上趴着一人。
  李建昆如离弦之箭样冲出,狂奔而去。
  “好事呢?”
  哈佛商学院双博士学位,这是啥概念?
  【老高,昆哥,强哥:
  天大地大,也大不过他跟沈姑娘约会。
  李建昆赶紧做个噤声的动作。
  李建昆:“……”
  不过小英雄这样说,他信!
  这小家伙是个天才啊。
  该来的终究来了。
  “各位,到此为止吧,你们都知道我是学经济的,根本算不上诗人,一辈子也就憋出那么几首,我为啥不继续参赛?没有了呀。”
  【昆哥,真正到了这边后,我才知道你的理念和思想是多么超前。你对经济发展的直觉,实乃小弟平生仅见。
  后半部分,英雄讲起自己的留学经历。
  他在信中慷慨激昂,定下目标,让三位兄长做个见证:他要在哈佛商学院拿到两个博士学位,一个是理论经济方向,一个是金融方向。
  临近中午,想起跟沈姑娘的约会,他不得不脚底抹油。
  李建昆扬起手招了招。
  沈红衣反应过来,掩嘴偷笑,带着股雀跃,蹦蹦跶跶横穿马路。
  李建昆耸了耸肩,能怎么办,谁让他看起来最闲呢。
  在宿舍待了会后,李建昆想想,出了门,有什么一惊一乍,一拨受完算逑。省得像尿不尽样,没完没了的。
  【你是对的,经济学其实有两条出路,理论和实践,后者在国外叫作金融,咱们国内甚至都没有,而你已经在做……】
  正此时,李建昆的余光似乎瞥到什么,侧头望去,脸色骤然大变!
  只见一辆锈迹斑斑二八大杠,满载着麻布袋,不输奥德彪,从东头驶来,明显刹不住了。
  如同一阵风,刮过小南门。
  “坏的。”
  “我信你才有鬼!法律系那边都传开了,说你前一阵溜回燕园,被人发现,还塞了一首诗求放过。”
  随后,如一只折翼的蝴蝶,跌落在地。
  李建昆闲来无事时,倒也合计过毕业论文该写啥。目前只有一个想法:最后一下,必须放个大招。
  “你呢?方向总有吧?”
  信很长,足足七页信纸。
  不为显摆,只是想留下点东西。
  水泥路亲吻了她的小脑瓜。
  “啊——”
  巨大的痛苦使李建昆瞬间红了眼,撕心裂肺的怒吼,从喉咙管里喷薄而出。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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