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2章小固执 是夜。 庆江坊。 一台华生牌电风扇,呼呼送着热风。 两个只穿裤衩的爷们,躺在垫着凉席的棕绷床上,各睡一头。 灯已经拉熄,两人却皆瞪着眼睛,毫无睡意。 “庆有哥,你咋想的,怎么可能主动退学呢,大学生都不稀罕了?” “没啥鸟用,我算是看清了,读出来又咋的?甭管分到什么单位,工资顶天过不了二百,你现在一天多少收入?” “话…不能这么说。钱可能不多,但有权有势啊,多体面,多威风呀。” “那是现在,我跟你讲,眼下大力发展经济,往后必定是经济社会,有钱才是爷。” “我朋友给我的。” 人家李建昆不就是这样? 沈红衣心疼得紧,去厨房之前,先回到自己的闺房,从枕头底下摸出一根长条物,嗖嗖回到北房的堂屋。 “啊?徐学长被学校开除了?” “放心吧,不用你说。” 当钱拿到沈学山手上后,他点了点,竟然有四百八十块。 “那…当然!” 奈何庆有哥拐弯抹角地不愿说,也是没辙。 沈红衣瘪着嘴,揉揉额头,“我奶奶还在世时常说,傻人有傻福。” “乖,听我一回。看过那些东西,你父母不会再想跟他有瓜葛的。别让他们觉得还欠徐庆有的,那太糟心了。” “那敢情好啊,往后带带。” 还被某人编排了一句“小短腿”。 “不是。”这话是沈学山说的,他推着轮椅给妻子倒来一杯水,没在这个话题上展开,询问起卖房子的事。 沈家,通火通明,一家人都没睡。 也没脸搁燕园待啊,学生们不知情,校领导可一清二楚。 “巧克力,可以补充血糖。” 徐庆有故作胸有成竹道:“我准备过段时间去鹏城,我告你,上面已经拍板,那边正式设立经济特区,大有可为!你等着瞧就是,我绝对会在那边干出一番大事业!” “必须的嘛!” 沈红衣见她在咀嚼,便麻利去厨房烧饭。 虽说局是李建昆设的,但不能否认徐孙子想要乱搞的事实。 李建昆用手指头戳了戳她脑门,无奈道:“你说你是不是傻。” 想赚钱,读完大学不能赚?再说现在已经在赚,庆江坊他们各有一半。 刘小江没再说话,静待下文。 他们买房子欠小徐三百,丈夫屁股下的轮椅也是小徐凭大门路买来的,问他多少钱还不说,来到首都大城市,他们询人打听过,说是这种高档轮椅,至少五百起。 沈红衣:“……” 沈红衣替她把包装袋撕开,露出棕黑的巧克力块,往她嘴里塞,沈母还以为是药,咬一口后,才不禁眼前一亮。 “行,行,你有福,你肯定有福,全天下的女人都不及你有福。”李建昆苦笑道,“去吧去吧,麻溜地。” “乱搞。” “妈,你先歇会,我去烧饭。” “要不,明天让红衣把小徐找来,先把这些钱给他?” 沈母哑然失笑,“你又是哪来的?” “那…以后从我薪水里扣。” 沈母回家卖房子,今儿返京,傍晚才抵达首都火车站。沈红衣特意借来李云裳九成五新、公里数不超过一百的二六女式,刚给老妈拉回来。 刘小江听听有些道理,可仍然觉得庆有哥退学这件事里头,大有蹊跷。 沈红衣:“……” 望着妻子似乎故意要给他个惊喜的模样,黝黑汉子咧嘴问:“咋这么多?” “应该在,前段时间来过。” “小徐暑假还在学校吗?” 这么好吃吗? “红衣你哪来的?” 同一时间,往东头不远的五道口居民区。 沈红衣来到娘娘庙四合院,还自行车,碰上李建昆,说起父母打算找徐庆有还钱的事。 他们还欠人家小徐一大笔外债。 这才是头等大事。 沈红衣犹豫一下,终究接过去。比起拿学长一些钱,她更不愿看到父母难受。 “也不多。等再攒几个月,肯定够。” “喂!你把自行车推去啊,你大热天的,好远的!” 李建昆迟疑一下,没说钱他已经还过的话,那个轮椅是徐孙子买的,他并不知情。 “庆有哥,伱是想到什么赚钱的好路子了对吧?” 很金贵的那种。 李建昆示意她稍等,回屋取出一沓大团结。 沈壮也不白拿母亲的吃食,从兜里摸出一颗大白兔,“妈,给你这个,可甜啦。” “妈,你先把这个吃了。” “晒黑了!” 本来便有低血糖,这会满脸菜色。 沈母心头也乐呵,含笑道:“得谢谢闺女,都说我们那块宅基地好,能出大学生,竟然有两家人抢着买,这一攀比,价格就上去了。” 一辈子没有欠人的习惯。 沈学山用力一拍大腿,反正也不太能感受到,喜不自禁。 沈红衣大吃一惊,“为啥呀?” 沈学山对未来充满期盼和信心,他在首都摆摊的收入,比在老家多出几倍。外加女儿还在勤工俭学,每月都拿钱回家。 沈学山想想放身上也不安全,点头应下,“那你明天去买几个好菜。” 本来她想借李建昆的“缝合怪”。 无奈身高有限,屁股坐在座板上,腿够踏板属实费劲。 就事论事,徐孙子替沈家还是做过些实事的,再给他几个大子也无所吊谓。 沈红衣好生把钱收起,嗖嗖出门。 攒钱不费劲。 “我给你家寄了点东西,你回去一看便知。不过,你知道就行,别跟你爸妈说我寄的。偷摸着打小报告,非大丈夫所为。我只是实在看不下去他把你爸妈耍得团团转。” 可恶! “你在燕园现在是找不到他的,名义上他已经退学,实际上被开除了。” 有个顶好看的包装袋,上头尽是看不懂的字母。 “这个你先拿着。我料想徐庆有现在应该在庆江坊,你去找他也好,把这件事情做个了结。” 隔天一大早,沈红衣得了差事出门。 沈壮好奇凑到母亲跟前,大眼睛打量着。 顶着大学生光环,走出去排面都不同。 “不用,我腿着就行。” 沈母示意他稍等,特意回房,褪去衣衫,从内衣的边封中,足足拆了五分钟线,陆续取出一些钞票。 沈母道:“应该还差不少吧?” 可怜姑娘在燕园一阵好找,哪里能找到徐庆有? 沈母慈爱一笑,把一块巧克力掰成两半,递给小儿子一半,另一半塞兜里,准备留给女儿。她已经知道,这是零嘴。 “一个哥哥给的。” 沈母为了省钱,将近两天两夜的车程,只靠用丈夫退伍时的“军绿水壶”打的井水,和两个馒头充饥。 “噢,小徐是吧。” 沈母好奇接过打量,“这啥啊这?” 没人应茬,人已经不见踪影。 李建昆拍拍脑门,我这固执的媳妇儿啊,硬塞钱她都不要,求着她花都不干,养不白胖了还…… 这可咋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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