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我的80年代_第393章 擒获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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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93章擒获
  月华如水。
  夜晚九时许,后马路上宁静异常,树影婆娑。
  “哒哒哒……”
  一阵脚步声由远及近,格外清脆。
  来者是一位长发披肩的时髦女郎,穿一袭白色碎花连衣裙,上身套一件黑色皮夹克,脚蹬一双浅跟同色皮鞋,肩头挎小包。
  随着步伐摆动的腰肢,宛如春风中的杨条。
  乌黑发丝下,羞答答低垂的白皙脸蛋上,那抹艳丽的红唇,更是平添一抹风情。
  任谁瞅见,都不会怀疑这是个磨死人的小妖精。
  在时髦女郎身后数十米的一条狭窄胡同口,两只脑壳探出来,身形隐匿在黑暗中,悄无声息凝视着,或者说聆听。
  这二人是李建昆和王山河。
  但这并不能代表什么。
  “诶!你们还没结账!”
  “山河付钱!”
  全被老流氓跑趴了。
  老流氓脚步紊乱,终于捧着肚子,停下来。
  对方虽然牛批轰天,但不得不承认,有些话细细品味,不无道理。
  双桥老流氓:“……”
  胡自强以极快的速度,超强的语言组织能力,三两句话道明前因后果,以及自己的怀疑。
  唐国耀放缓脚步,右手藏于身后,吐出一口悠长的浊气,声音连贯而平缓道:“那没有,侥幸得了一届首都马拉松冠军而已。”
  三人坐在铺里侧的一张桌子旁,就着包子和两个凉菜,借酒消愁。
  方才还声势浩大的百人大团,如今仅剩区区几个。
  “呼呼~你TM的,四条腿啊,这么能跑!”
  李建昆哪能让他跑掉?奋力狂追。
  李建昆也不干看,踩着对方的脚步跟上,虽然被两人越拉越远,但所幸地界开阔,老流氓始终在眼帘。
  “卧槽哥们,你有病啊!”
  此人身材健硕,一身古铜色皮肤,浓眉大眼,面相刚毅。令李建昆惊喜的是,他居然也能在田埂上肆意狂奔,姿势颇为奇特,类似过独木桥——
  前方出现一片田野,地势愈发复杂,只见老流氓飞奔在狭窄的田埂上,速度丝毫不减。
  必须逮住!
  仨泼皮:“!!!”
  五道口商业区的狗不理包子铺。
  速度不慢。
  老流氓十来年的历练,经验何其丰富?
  “哟,小妞,大晚上一个人呀。”
  李建昆招招手,准备潜出胡同跟上,耳畔忽然传来动静,他忙把贴上来的小王推回去,两人身形再次隐没。
  老流氓如果这么容易着道,也不会快十年,拿他没辙。
  “昆子,想开点,十来年了,动用这么多人力物力没解决的事,哪这么容易得手?”
  老少爷们哪还顾得上其他?
  撒丫子便追!
  双桥老流氓,可谓全京城男人的共敌!
  不过,遇到他,算这老流氓倒霉!
  李建昆也没指望他,双臂摆出残影,闷头狂追约两公里,转弯时向后方撇去。
  速度极快。
  来到门外,胡自强正准备进供销社,迎面出来一人。
  嚯!
  附近所有人的视线,皆被吸引。
  “哎呀老子的手,突然觉得自己不纯洁了。”
  这么一闹,还会现身才有鬼。
  “我草你大爷的!”
  胡自强呆滞原地,他奶奶的,还真是啊,立马扯开嗓子道:“抓流氓啊!前头那个是双桥老流氓!”
  霎时间,五道口街头出现极其壮观的一幕:最前面一个人跑,后面越来越多人加入追堵,队伍庞大到不下百人!
  老流氓十分狡猾,发现有人颠着自行车追,跳出马路,专挑不是路的路跑。
  “或者……跟哥哥们走,一起去玩玩?”
  他冥冥之中有种感觉,老流氓昨夜没捞到食,憋得紧,此时正在黑暗中某处窥视。
  一番精心布局,被几个小混混给搅和。
  早有耳闻,双桥老流氓异常能跑,人送外号——十八里店飞毛腿!
  他是真没想到,京城还有比他更能跑的人!
  打道回府吧。
  ——
  隔日,正午。
  跑到这份上,拼的是耐力。这是他的长项。
  暂时没有任何动静。
  胡自强顿住脚,叫苦不迭,奶奶个熊,没招徕老流氓,勾来几个小流氓。
  那些荒野路埂,于他而言,如履平地。
  李建昆快步跟上,临近时,陡然爆喝:“老流氓!”
  与云裳描述的……不能说完全一样,只能说大差不差。
  “这是去哪啊?哥哥们送你?”
  小泼皮们围拢到跟前,强哥垂着脑瓜,学着印象中姑娘发怒的模样,脚一跺,捏着嗓子道:“哼~讨厌!”
  前方是一片荒野地带,地势虽然也不平,但比田地里好得多。
  在这种地形上,不仅仅是跑的问题,还得仰仗经验。
  李建昆诧异望去,他还以为百人团已经全军覆没,没想到幸存一个。
  此时,李建昆已经被两人拉开相当远的距离,一不留神就会跟丢。
  没戏。
  “昆子,我跟你说件事!”
  ‘完了!’
  这体型。
  “男的?”
  附近原本还一副看戏姿态,浑不知发生什么事的人,听闻这话,皆是眼珠瞪圆。
  强哥正在五道口一带闲逛发浪,老流氓昨晚在这里出没过,藏身地应该不远,他们始终尾随在百米之内。
  犹记得他说过,自己阅女无数。
  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正是他!
  唰!
  李建昆后脚蹬地,猛地窜出,伸手向前抓去。
  顿时邪火蹭蹭窜,开始动手动脚。
  这身高。
  这一点小混混比他懂。
  强哥明天要上班,下午得回去,说想吃包子,李建昆把他领到这边。
  老流氓好似背后生眼,看也不看,在李建昆的手快要落在肩膀时,身形忽地一矮,弯着腰向前奔去。
  嚯嚯!
  这是另一码事。
  李建昆蹭地站起,哧溜冲出门。
  “诶?是你啊大叔!”
  迎面,勾肩搭背走来三个小年轻,也不知刚从哪里灌完猫尿出来。
  在他前面,唐国耀口鼻配合,均匀呼吸,双臂有节奏地摆动着。
  完全没参透“欲迎还羞”的道理。
  “昆子,交给你了!”
  遇到硬茬子!
  以眼下这状态,不可能摆脱,为今之计,只能鱼死网破,搏一把!
  念头至此,老流氓红着眼睛,张牙舞爪扑上来。
  身后传来干嚎,强哥偃旗息鼓。
  总算“上岸”。
  闲扯两句后,大叔告辞离开,瞅着他的背影,胡自强下意识挠挠头。
  是与不是,一试便知。
  不出所料,又追出几公里后,老流氓的速度明显下降。
  说时迟那时快。
  不由一阵无语。
  马路上,行人匆匆,胡自强搜索一会,才锁定目标的背影,伸手指去。
  他在的那晚,云裳正好险些出事,老流氓现身。
  当时权以为他吹牛。
  “犯不上,为民除害,人人有责!”
  反正比李建昆快,他赶忙跳到田地里,让开路。
  大叔手里颠着一袋食盐。
  此獠胆大心细,狡猾异常。
  有没有一种可能……他就是老流氓?
  当晚是去踩点的?
  强哥自然不是笨人,状元郎出身,这么一捋后,不敢大意,嗖嗖冲回包子铺。
  这年头不比后世,人民群众十分团结。唯有那位大叔,仿佛没听见样,仍不紧不慢向前走去。
  因为谁也不敢断定,自家的女人,往后不会被他祸祸。
  他转过身,目露凶光,死死盯着越来越近的唐国耀。
  也不知过去多久后。
  胡同口,李建昆手拍脑门。
  “同志,逮住他,必有重谢!”
  他们碰其他地方,强哥都能忍,但是摸屁股蛋,叔叔可忍奶奶不能忍。
  “噢,你小子啊。”
  对于这位大叔,他印象深刻。
  唐国耀思忖间,担心老流氓身上有凶器,瞥见斜侧方地上有块石头,绕过去,上身底俯,右手探出,猴子捞月般薅起。
  姐姐受这么大委屈,李建昆心里有股恶气,不吐不快!
  一瓶酒喝完,点的六两包子余下大半,强哥说去隔壁供销社找张牛皮纸,打包带走,晚上还能囫囵一顿。
  他以为能把对方讨厌走。
  小王安慰道:“实在不行,我找俩家伙以后常驻小酒馆,保管万无一失。”
  瞬间跳开八丈远,不敢置信望着他。
  “呼呼~呼呼~”
  李建昆耳畔风声如雷,他自认脚力非常不错。谁承想,这双桥老流氓跟个兔子似的。biqubao.com
  小王也在。
  如此,飞奔约有四五里。
  侧身急行,步伐不大,但很密集。
  李建昆心生绝望。
  正这时,身后传来声音,“让开让开!”
  这一嗓子可没捏着。
  唐国耀怕他手上藏家伙,脚步后撤,侧身避过去后,反手一记石头,拍向他脑门。
  嘭!
  老流氓顿时白眼一翻。
  噗通!
  一击倒地。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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