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我的80年代_第576章 沈姑娘的职业梦想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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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76章沈姑娘的职业梦想
  “去吧,走一趟。”
  “不去,不去。”
  “今儿日头正好。我真没时间了。”
  二姐只给三天时间磨蹭,李建昆在京城还有些重要事没处理,比如中关村科技大楼那边。
  沈姑娘趴在床上,把脸埋进被褥,哼唧哼唧道:“都怪你个大坏蛋,我嘴肯定肿了,怎么见人?”
  李建昆搭眼瞅着她,在某颗桃子上,硬是挪不开。心说你可别这个姿势了,不然哥们万一蚌埠住……
  肿的怕不光是嘴。
  “你起来,我看看。”
  沈姑娘一脸绯红,微微侧过头。
  “哪有啊,正常的很。”
  “那为什么这么麻?”
  怪伱薄皮,怪哥输出太高。
  李建昆取来镜子,沈姑娘自己瞧过,没什么大碍后,这才仔细梳整一番,恢复成进屋前的原貌,两人遂一起离开房间。
  李建昆把捎回的补品,弄出一些好吃进嘴里的,装进一只布兜;又去姐姐的房间,将她提前备好的,带回家的什么高钙奶粉、什锦罐头、蜂蜜面包等等,七七八八的装满一只网兜。
  左右手提溜着,与沈姑娘一路“碰碰撞撞”,来到燕园。
  离开燕园的那年,扛把子曾让李建昆把对象带给他看看,李建昆当时也应下,一晃两年,再不兑现说不过去。
  冬日的燕园十分宁静,学生们各自回家过年,路上不见几个人头,只有未名湖那边,传来滑冰嬉闹的动静。
  北风呼啸中,地上枯叶席卷,树木多半光秃,偶见几朵腊梅傲寒而开。
  前往朗润园的路上,沈姑娘似乎受周围萧瑟环境的影响,不再报仇,安分下来,“你说…陈教授不会孤独吗?”
  “老师的精神世界何其丰富?”
  话虽这样说,但李建昆心想:在某些特殊的时刻,比如除夕夜的万家灯火时,应该也会吧。
  真不知道扛把子心头的那个女人,到底是谁?
  她见扛把子为她独身一辈子,又会作何感想呢?
  进入朗润园后,耳畔传来几声猫叫,循着声音望去,只见那栋楼一楼的屋檐下,暖阳洒落的地方,有一名白发苍苍、面容和善的老者,坐在藤条编织的抱椅上,手里捧着一本厚厚书籍。
  巧了。
  李建昆心说我前两天还想到过您。
  沈姑娘忽地很不客气,从李建昆手里薅走一筒友谊商店才有售的高钙奶粉,抱在怀中,小跑过去,呢子大衣的两侧衣角翻飞,如同一对小翅膀。
  “季老,新年快乐!”
  “噢,红衣啊。”季老打趣道,“我猜…你不是特意来看我的。”
  他说罢,眼神向李建昆投来。后者赶紧行礼。
  这一下,给沈红衣整不会了。说去看陈岱荪教授吧,她文学系的学生,似乎与经济学八竿子打不到一块。
  李建昆并不疑惑他俩这么熟稔,季老可是文学大拿,遂替她解围道:“不瞒季老,这妞我的,带她去见我导师。”
  沈红衣:“……”
  季老哈哈大笑,颇对胃口的意思,“臭小子艳福不浅啊!你那可恶的老师是谁?”
  “慎言慎言,你要喊哥的。”
  听闻这话,季老也便心中有数,他1911年生人,住在这园子比他大的不多,又是个男的。
  “陈兄好福气呀。”声音里透着一股不加掩饰的艳羡。
  告别季老后,沈姑娘走回来狠狠掐李建昆一把,“瞎说什么,那是北大校长!”
  副的。
  李建昆知道,那又咋的?他还知道季老是个性情中人。那些日记往后公诸于世,沈姑娘非得惊掉下巴。
  不多时,两人来到扛把子的宿舍。
  陈岱荪一改往常,热情招呼。窗边太阳正好,邀请沈红衣过去铺着软被的木艺沙发上落座。
  李建昆照样没地位,自顾自倒茶,自己一杯,沈姑娘一杯,又给扛把子的大茶缸子添满。
  “红衣,好名字,总觉得有些眼熟啊。”陈岱荪望着沈姑娘一脸慈爱。
  沈姑娘吐吐舌尖,“您老慧眼,我…偷偷去听过您几堂课。”
  没什么缘由,爱屋及乌。
  “我说吧。”
  李建昆插一嘴道:“不是…只听区区几堂课,您都能记住?”
  扛把子的公开课,哪回不是人头爆满,乌泱泱一片?与哲学系的冯兰有教授,号称燕园双绝。
  陈岱荪剐他一眼,“这么漂亮的姑娘,当然好记。倒是便宜你小子了!”biqubao.com
  得得得,一个个的老不正经。
  李建昆蓦地变成摆设,根本没他什么事。
  陈岱荪犹如看见自家孙媳妇儿,嘘寒问暖。沈姑娘则一脸羞涩,知无不言。她之所以并不抵触走这一遭,也是想为弟弟上学的事,当面表示感谢。
  两人相聊甚欢,李建昆晒着太阳差点没睡着时,扛把子给他一脚。
  “胡自强调去了特区?”
  “嗯。年后准备把他父母也接过去,往后在那边安家了。”
  陈岱荪笑笑道:“挺好。他我倒是不担心,看着不太着调的性子,实际上适合在体制内摸爬滚打,吃不了亏。再加上你又常在那边,有个照应。”
  李建昆的思绪飘到黄土高原,“您放心不下老高。”
  陈岱荪点点头,“高进喜这孩子,为人太正,宁愿为难自己,也不愿麻烦别人,这种性格在体制内混,会很累。”
  他顿了顿,问:“再怎么说也是你们几个的大哥,没想过去看看?”
  李建昆点点头,“会找个时间。”
  陈岱荪不再继续这个话题,视线再次落在沈姑娘身上,和蔼询问:“红衣也快毕业了吧,打算从事什么工作?”
  “我…没得挑吧。”沈红衣讪讪一笑。
  “如果有呢?”
  沈红衣已经大四,明年暑期即将毕业,自然想过这个问题,带着抹希冀说:“文学专业,对口的话,无非是那些处理文字的工作,假如真有得选,我想进家报社或者杂志社,做名编辑。”
  扛把子的问话,也让李建昆终于搞明白,沈姑娘的职业梦想。
  这一点,是他上辈子所不知道的。事实上,沈姑娘的人生早发生巨大改变,前世这会她在国外留学。
  倘若按照李建昆心中所想,工作个毛线球啊,做少奶奶它不香吗?然而他又很清楚沈姑娘的性格,不会心甘情愿让他养着,是个有理想抱负的姑娘。
  成吧,既然是我改变了你的人生,一定满足你的梦想。李建昆心想。
  编辑?
  真要没得选……报社不行,咱造它个杂志社!
  扛把子和沈姑娘搭话时,李建昆沿着这个思路,脑子里还真的迸发出灵感。
  84年之后,全民经济放开,十亿人民九亿倒,大家都在寻找商机。当所有人全去淘金时,咱摆渡怎么样?
  在信息极度匮乏的年代,顺应时代脉搏,弄一个专业的商业信息平台。
  这里头大有可为!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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