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居三年,出狱即无敌_第239章 面中自有黄金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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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这就是姜明略施小计的一个谋略而已!
  唐莹从来没有答应过要穿华伦天奴与巴黎世家,还是易撕款!
  但这样一说后,明显勾住了莫海的心思,搞定了那边再来搞定这边,那还不是轻而易举,人家都愿意救你爷爷了,穿一下黑丝咋啦?!
  当然了,这其实也是姜明想看了。
  手撕巴黎世家,肩扛华伦天奴!这简直就是每个男人的梦想啊,尤其是唐莹这种一等一的美女,那吃不到猪肉,见见猪跑也行啊!
  …………
  江州,草堂之春别墅区。
  等莫海回去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钟了,别墅区内静的吓人,本身这边居住的人并不多,偌大的小区除了灯光之外,一个人影都是看不到。
  也许有钱人就喜欢安静吧,但莫海这人就喜欢热闹一点儿,如果是他自己的话,肯定喜欢在市中心租个小房子。
  他喜欢那种在繁华落幕之后,一个人穿梭巷子回到房间中的那种孤寂。
  “你还没睡啊?!”
  莫海打开门,只见秦岚还在客厅沙发上坐着看书,手中拿的全都是关于中医穴位的书。
  可见她是真的想要转型了,估计西药她已经研究的有点儿乏味了,并且西药种类实在是太多了,有太多的西药效果比风华集团的药效好。
  所以想要稳住局势,就必须得转型,朝着中药这边发展,研究中成药才行。
  她现在是天天研究关于中药的书籍,就算是可以聘请不少中医来给自己打工,若作为老板对这一板块儿一窍不通的话,被人阴了都反应不过来!
  “奇怪,这为什么有的穴位可以用,但有时候为什么就不能用了呢?!明明都是一个症状,为何穴位还分两用?!”秦岚一脸疑惑的抬起头望着他问道。
  莫海听到这话,也只是淡淡笑道:“人分阴阳,任何病都分阴虚,阳虚,所以有的穴位能用,有的穴位不能用,人体七百二十个!当然,这只是书中所记录的,在我所了解的,人体穴位一共一千八百多个,其余的全都在颅内!”
  “颅内?!脑子里面还有穴位?!”
  “全身上下的穴位,都没有你脑子里面的穴位多,但一般的中医不敢承认,因为没人有把握能准确扎到颅内穴位,就算是扎到了,风险也是极大!就单单普通穴位而言,七百二十个,能排出几万种搭配方法!够你学一阵了!”
  “…………”
  顿时,秦岚不由眼睛抽搐了起来。
  等于说自己学了这么久,那真是连门槛都还没有摸到?!
  “这么复杂?!那我现在算什么?!”她一脸懵逼的望着莫海轻声说道。
  “就跟读书一样,你现在属于……”
  还没等莫海讲完,秦岚直接抢话道:“幼儿园水平?!”
  “美不死你!就跟刚刚受精那一步一样,甚至还没到那一步!”
  “靠!!那我真正要入门儿,岂不是得需要几年时间?!”
  “…………”
  她在国外学西医,两年时间就拿到了医药博士学位,感觉已经将所有该学的知识学完了。
  可怎么到中医这儿来了,差距就这么大?!
  其实,莫海这都算是很留情面了,秦岚只不过是懂了一点儿穴位的分布而已,想要真的达到精通,怕不是得需要二三十年的水平才行。
  同样一件事儿,你反反复复做二十年,你可以做到次次感受不一样,这就是中医。
  至于西医,治疗感冒那翻来覆去就是那么几种搭配方法,中药的搭配方法可就多了,多一味药,少一味药,那差别可大的多!
  “入门简单!五年应该够了,如果想要达到略微精通的话,十年倒是可以!若是想一眼儿看出对方病症,三十年打底!”莫海摊了摊手淡淡笑道。
  秦岚顿时一阵无语。
  三十年!
  自己人生中有几个三十年?!
  “不是,那你为什么这么年轻,对中医了解的这么深刻?!”秦岚望着他一脸无语的说道。
  谁知莫海只是轻描淡写的耸了耸肩:“如果努力就能达到我这水平,那还要天才做什么?!”
  “你……!”
  气的秦岚胸口一阵剧痛。
  这简直杀人诛心!
  特么的,曾经秦岚也是被称作天才的人,可与莫海比起来自己这也配叫做聪明?!
  “放宽心!不如我的又不止你一个!别太有压力了!”莫海安慰着她说道。
  秦岚恶狠狠的抬起头盯着他:“你这特么是安慰人?!”
  “嗯?!不是吗?!”
  “是你大爷!!!”
  “…………”
  气的秦岚将这手里的书拍在了桌上,朝着楼上就是走了上去。
  她一路上都是在想,自己一定得在擅长的领域赢莫海一把!
  可是思来想去,自个擅长的,那家伙也擅长啊,甚至还更加厉害。
  看着秦岚那气冲冲的背影,莫海也是微微摇了摇头,自己只是实话实说而已,怎么就生气了呢?!
  李白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白居易为了追赶李白在大雪中苦苦求一字,最后写下了足以与李白《清平调》一样牛逼的《长歌行》!
  但《长歌行》是白居易的巅峰,可清平调只不过是李白众多诗篇中的一篇而已。
  与天才相比,就是这样的气人,你拼尽全力做出的成绩,人家随便就办到了。
  次日,清晨。
  莫海起的很早,他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正儿八经的弄一顿早餐了。
  他今天做的早餐不是别的,就是昨日宋雪给自己做的那种清汤挂面。
  不过经过了自己的一丢丢改良,食材全都是用的上等的,香料精确到了各个地区,比如花椒就得用川蜀青田县的,桂皮就得用临安的。
  光是搜集这些食材都是一门费功夫的事儿,但对于莫海而言,麻烦的事情是别人去做,他只需要打个电话就行。
  等你实力达到一定地步的时候,你今晚上的一个奇思妙想,明早上就能让人帮你实现。
  鸡肉没有风干十几天,但用机器模拟风干吹了一晚上。
  看着清汤寡水,可光是这些食材花了他三十万!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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