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虹走出超市的时候都是捂着脸,她生怕被外边排队着急买白砂糖的人给拦住了。 自己真的没买,是超市老板送的,这能够解释的通嘛?肯定是不行的。 党静文不知道为什么周虹要捂着脸拉着自己跑,不过气喘吁吁的跑到秦川面前的时候顿时就激动了起来。 “秦总,我们成功了,前两天的时候我们还托关系找了社区的人过来配合,今天的可信度更高,一早上就销售出去了好几千袋白砂糖,还有人想要托关系走后门多买一点呢,我们也同意了……” 党静文兴奋的介绍着今天的成果,脸上满是激动的神色,能够看的出来,这对于党静文来说,对于整个营销二组来说,甚至对于一点通公司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突破。 这一次的营销,除了营销方案是秦川帮着确定下来的,剩下的事情都是党静文他们办的,这种满足感和成就感绝对是无与伦比的。 “嗯,今天上午有些事情耽搁了,看着你们进行的顺利就可以了,那你这边继续忙吧,好好干,要是有什么事情给我打电话。”秦川一根烟抽完,就准备离开了。 这点小场面,也不值得他多关注。 “好的秦总,您放心。”党静文说着把白砂糖递给秦川,说是老板非要送的。 秦川看着这白砂糖,想了想说道:“行,替我谢谢老板,这白砂糖,留一袋在公司,作为咱们公司做的产品留念,剩下的我拿两袋,其他的你们分了。” 粗略的看了一眼,这里边的白砂糖估计有十几二十袋呢。自己都拿着也没有地方放,还容易坏。 周虹拎着白砂糖和秦川上车,秦川把周虹送回公司以后,都没有和周虹吃个饭,只是叮嘱周虹抓紧约普鑫电子厂的人和区里的领导出来,然后就拿着两袋白糖离开了。 回到学校以后,正好是食堂开饭的时候,秦川也没有特意的去找宫晓雨,在食堂吃了一口以后就回宿舍了。 至于说两袋白砂糖就直接扔在公共的桌上,谁愿意搞点白砂糖喝水喝就是了。 这个时候没有饮水机之类的,大家喝水都是拿暖瓶打了开水喝的,喝一杯糖水还是待客之道呢。 秦川这边刚准备午休一下,张志文等人也回来了,看着秦川回来宿舍倒是也没有说什么,只是王蒙和秦川打了个招呼。 下午到了教室以后,秦川才发现众人看着自己的眼神有些不对劲。 王蒙在秦川耳边压低了声音说道:“大家知道你让宫晓雨给你买传呼机的事情了,说你吃软饭。 上午的时候宫晓雨还解释了,是她主动要送的,不过众人根本就不相信。 五哥,你要不然还是把传呼机还给宫晓雨吧。” “我有病啊,我还了大家就不说了,该背后传小话还是传小话,有什么用啊。”秦川不屑的撇撇嘴说道。 对于这种事情,经历过后世自媒体时代的秦川来说根本就不算是什么的。 自己和宫晓雨处对象的时候,大家就觉得自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后来在一起了,大家也看不上自己,觉得自己就是一个穷小子,不知道用什么手段骗了宫晓雨。 现在宫晓雨送自己一个传呼机又是背后说自己。 对于很多人来说,自己其实就不配的,不配找到宫晓雨这样漂亮的女朋友,更不配有一个传呼机,更何况这个传呼机还是宫晓雨送的。 对于有些人来说,看见比自己好的,就羡慕嫉妒,这是人性的。 一个女的有钱,大家就在背后说她可能是怎么样怎么样,要是家里有钱,就说她私生活怎么样怎么样。 秦川知道,对于很多人来说,自己这样的穷小子,就不配被女生喜欢,也不配谈恋爱。 要一天忙着不是勤工俭学就是闷头学习,应该在大庭广众之下站起来,向大家诉说自己家里的困难和自己的可怜,然后博取大家的同情。 平时吃饭的时候在角落里,沉默寡言一点,脾气还要好一点,被人开开玩笑不能够生气,要憨厚的笑一笑。 可是凭什么,凭什么自己就要活成这个样子,生来就穷什么原罪吗? 穷不应该是原罪的,最起码秦川是这样认为的,所以秦川也根本不在意。 谁愿意在背后骂自己就骂自己,只要是不当面说,就当听不见,这也是互联网时代一个名人应该有的素质。 和宫晓雨在一起以后,秦川觉得自己在班里多少也算是一个名人,不是一个人名,虽然说这种名声在众人看来好像不太好,现在就更加的不好了。 “五哥,要不然还是还回去吧,我觉得还回去可能好一点。不然大家都在说呢。”王蒙压着声音说道。 秦川冷笑一声:“我要是还回去他们背后照样骂,反而做实了我吃软饭,老子要是按照他们的心思生活,那以后什么都不用干了。” 王蒙想了想也不说什么了,其实他了解秦川的性格的,要不然的话早就和秦川说了,就是因为他知道秦川虽然在学校里边看起来不起眼。 但是在外边那是和并州电子厂谈生意的,性格也是非常强势的,考虑问题也是非常周到的,可能早就想到现在的情况。 那秦川的性格也不会因为别人几句话就改变主意。 “哎,其实我帮你澄清了,说你不是那种人,可是大家都不相信,好像认定你就是吃软饭一样。 还让我一个大男人不要和你学……”王蒙低声说道。 秦川摆摆手说道:“澄清什么澄清,他们只愿意相信他们想相信的东西,不用搭理,越描越黑的,不搭理他们,过两天他们注意力就被转移了。” 秦川就是干营销的,对于这种舆论上的事情再熟悉不过了,越搭理他们,他们就越来劲。 反而不搭理他们,过两天这个热度就下来了,人们对于一件和自己没有关系的事情,精力总不会放太久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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