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二班的在管理系出名的风云人物,原来只有一个那就是宫晓雨,宫晓雨转学以后,班里就一个都没有了,不过在昨天广播以后,企业管理系二班又出现了一个,那就是秦川。 但是在班里的风云人物不少,比如说张志文就是其中的一个,长得比较帅,家里又有点小钱,在班里算是有号召力的那一部分,除了宿舍的几个人,还有周边几个男生宿舍的人,和张志文也走的比较近,所以张志文算是一个风云人物。 另外一个就是刘芳,刘芳是班里的班长那不用说的。 最后还有一个叫郑杰,郑杰父亲是学校其他系的老师,母亲是一高中老师,算是学校的职工子弟了,再加上郑杰本人的学习也不错,所以在班里有几个家庭条件中上,但是学习不错的人围在身边。 他们这些人的学习成绩都算是班上前十左右的,对上呢,看不起那几个班级前五的学生,觉得他们家庭条件太差,对下呢,又看不上家庭条件比自己好的,觉得他们学习比不上自己。 简单来说就是,遇上学习好的,我就和你比家庭条件,而遇上了家庭条件好的,我就和你比学习成绩。biqubao.com 面对学习成绩好的,郑杰就说,学习好有什么用,人还是要现实一点的,将来走上社会以后,没有家里帮衬也不行的,光会读书也不行的。 而面对家庭条件好的,就是另外一套说辞了,家庭条件好有什么用,又不是凭借自己本事赚来的,那是投胎的技术好,靠着父母而已。 没错就是这么双标,和下象棋的比谁画画,画的好,和画家比谁更加会下象棋。 要是放在后世,郑杰的这番理论估计根本就不会有市场,尤其是和家庭条件好的说,靠着父母而已。 后世估计网友会毫不留情的告诉他,投胎也是一门技术活,靠着父母那是还有父母可以依靠。 可是这个时候,郑杰的这番说辞,还是有人相信的,于是再加上郑杰教职工子弟的身份,在班里也算是混的风生水起的。 这看着秦川出风头自然就不爽了,于是开始攻击起了秦川,没想到被张志文等人给怼了。 “赚钱,我不是做不到,秦川他都能够做到的事情,你以为我做不到嘛?只不过现在我们是大学生,主要的任务就是学习,等完成了学业,再去做其他的事情。”郑杰振振有词的反驳到。 说完以后停顿了一下,有些嘲讽的看着张志文等人说道:“而且,我说秦川,你们几个激动什么?有什么可激动的,怎么看秦川赚钱了就迫不及待的想要靠上去了。 呵呵,我看啊,宫晓雨转学是对的,就秦川这种重于商贾之人,根本就不配和我在一起上学,和他当同学我都丢人……” 郑杰之所以这么贬低秦川,不光是看不惯秦川出风头,还有宫晓雨的原因,在他看来,宫晓雨应该是喜欢自己,和秦川谈恋爱,早就让他嫉妒的不行了。 “你他妈的说什么……”刘海军是一个脾气暴躁的,听郑杰这么说顿时就恼了。 张志文几人也一个个眼神不善的看着郑杰,对于张志文来说,其实他内心也看不惯秦川出风头的,但是秦川却是自己一个宿舍的兄弟,这个时候当然要同仇敌忾了。 “嘭。”就在这时教室的门被推开了,任课老师走了进来,开始上课了,这张志文和郑杰等人才算是偃旗息鼓,不过双方算是彻底的翻脸了,互相盯着对方眼神都满是不善。 上午下课以后,刘海军还给秦川打电话说了一下这事,正睡的迷迷糊糊的,秦川含糊的应了一声,说知道了,让刘海军等人不要在意,随便郑杰他们说什么吧。 出名了以后,面对的有赞赏,自然就有攻讦的,谁也不是人民币能让人人喜欢,不管多成功都是一样的,更何况自己现在还不算是多成功,只是相比学校的其他同学多走了两步而已。 这有人喜欢就有人讨厌,这都是正常的事情,没人嫉妒,全是一片夸赞的声音才让人意外呢。 想说就说呗,只要是不当着自己的面说了行了,谁人背后不说人,谁人背后不被说。 至于说毕业以后下海,轻轻松松的赚到千万这种话,秦川反正记得前世的时候,自己班里没有出现过这么牛的人。 毕竟这已经是九十年代后期了,而不是八十年代,九十年代初期的黄金时代了,等到他们毕业的时候,已经快要进入新世纪了。 大学生虽然说还算是高学历的人才,但是已经不算是天之骄子了,用后世网文的话来说,那就是乾坤已定,你我皆是牛马了。 虽然说偶尔还有机会,可以出一两匹的黑马,但是数量已经减少到一定程度了,风口也逐渐的变少了,除了能力意外,还要加上一点点的运气的。 秦川快到中午的时候,才算是睡起来,收拾了一下,朝着食堂走去,秦川到的时候,徐正强已经带着钱文伟在等着了。 “钱总。” “秦总。”钱文伟站了起来:“秦总可是日理万机啊。” “哈哈,坐坐坐,中午咱们喝点……” 钱文伟本来还想要抱怨两句秦川架子大的,结果秦川一开口,钱文伟就服了。 连连摆手,连粤语都出来了,说什么都不喝了。 秦川这才笑着在主位上坐了下来,最后两个人坚持了半天,定下了喝一瓶就算了,这钱文伟才算是松了口气。 一瓶酒的话,他还是没有问题的。 “秦总啊,你们太能喝了,我都喝的害怕,再这样下去,我回去都没有办法和老板交待了,老板花钱是让我出差来工作的,不是让我喝酒的嘛,这我天天喝,天天多,等回去……” 钱文伟的普通话有些不是太标准,夹杂着粤语,满是苦恼的说出来,让一旁的徐正强看着,总是觉得莫名其妙的有些喜感。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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