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早上起来,吃饭的时候,母亲说今天村里有家人结婚,中午要去随礼吃席去,让秦川和秦曦两人跟着一起去。 秦川也没有意见,这农村吃大席是由来已久的,正常来说的话,秦川和两个妹妹都没有结婚,那肯定就是一份礼金的。 不过秦川在听母亲说了这个事情以后,还是准备中午的时候,中午的时候,自己也另外随上一份,虽然说习俗是习俗,但是这自己毕竟在外边混好了,去吃席呢,是恭喜的,要是一份礼金,显得自己好像占便宜似的。 而且母亲说的王老四家呢,算是母亲这边的远方亲戚的,当然了,要往上数三代才有表情的,实际上双方已经出五服了。 秦川把自己的想法一说,方翠翠也点点头,也没有说什么,儿子大了,而且现在也有钱,不在乎这点钱,她也不会拦着的。m.biqubao.com 吃过早饭,母亲就准备先去帮忙了,这个时候农村办大席和后世不一样的,后世都是流动饭店,这个时候农村还是自己买菜回来做的,这就需要人帮忙洗菜啊,忙着招呼之类的。 不过这边方翠翠还没有走呢,王庆云就领着王老四过来了。 “大川啊,这老四家儿子,今天结婚,想着邀请你过去的。”王庆云直言不讳的说道,这要是村里的其他人的话。 邀请不邀请都无所谓的,来了,跟着吃一口,要是少来呢,还能够省点,可是秦川不一样的,秦川要是没有回来就算了,回来也你不邀请人家。 昨天晚上王老四去王庆云家里,邀请王庆云给两个孩子当证婚人的时候,王庆云就提点王老四了,找自己干什么啊,找秦川啊。 秦川人家是外边的大人物,虽然说从年纪上来说,好像当证婚人稍微有些不合适的,但是从社会地位上来说,人家当这个证婚人,是一点毛病都没有的。 王老四其实心里也有这个想法的,只不过村里这结婚一般都是找村长王庆云当证婚人的,他也不敢得罪的,但是现在王庆云主动说了,他当然不会反对的,于是这今天一早就拉着王庆云过来邀请秦川来了。 秦川当不当这个证婚人先不说,肯定是要邀请到场的,不然的话,那在村里没有面子的,秦川回来的消息大家都知道的,结果这今天办事,人家秦川没来。 这说出去不好听的。 也让人觉得他家没有什么面子,人家秦川都不来。 “是啊大川,这中午还要麻烦你呢……”王老四说着掏出了烟递给秦川。 秦川也没有客气接过来以后说道:“这中午过去肯定是要过去的,王叔家办事,这回来了,怎么可能不到场嘛,刚才我妈一说这事,我就想着中午过去吃大席呢……” 秦川笑呵呵的说着,王老四顿时心里松了口气的,只要是秦川过去就行的。 “不过这证婚人就算了吧,我这个年纪,还是一个小辈,还是庆云叔来比较合适,庆云叔是村长,在村里德高望重的……” 王庆云听着秦川的吹捧,老脸都快要笑出花来了,其实这话,他在村里当了这么多年的村长,早就听的免疫了,但是也要看这话是谁说的啊。 这是秦川啊,外边的大老板,手底下管着大几千人,上亿的资产的,真正的大老板,大人物的,这说话的分量就不一样了。 “大川,你这说的,叔呢,就是年纪大点,但是其他方面和你不能比的,你在外边混的好,是做大事的,这村里人大家都是知道的,你这过去帮着征婚,这意义不一样的嘛,反正就是说两句,而已……” 两人一顿劝,最后秦川也没有办法,只能够答应了下来,等到快中午的时候,秦川才带着妹妹晃晃悠悠的过来王老四家里,来的早了,也没有什么事情的。 至于说帮着洗菜啊,搬桌椅这些事情,不是秦川脱离基层,是实在不合适的,人在这个世上就是这样的,什么样的身份干什么事情的。 做不符合自己身份的事情,不光是体现不出来亲民,相反的还让人觉得好笑的。 就像是现在,秦川这一来,王老四两口子顿时迎了过来,把秦川和秦曦兄妹俩迎到了主屋里边,给倒上茶水,递上烟。 而能够坐在主屋里边,坐在这里喝茶的,要不然就是家里的重要亲戚,比如说王老四妻子这边的兄弟,要不然就是来的客人里边,在乡里或者县里上班的。 俗话说就是有头有脸的客人,来了这里就不是帮忙的,一句话能来就是给面子的。 秦川也没有客气,坐下来磕着瓜子,王庆云就过来陪着秦川闲聊了。 很快,新娘子就接过来了,然后仪式也正式的开始了,其实这个时候的仪式也简化了,就是拜一下双方的父母,然后就是秦川这个证婚人上台了。 很多隔壁邻村啊,亲戚啊,看着秦川上台还有些意外呢,这哪里来的年轻人呢,一打问,顿时明白了。 秦川之前在张志文结婚的时候,倒是念过一段祝福词,其实稍微改改就是证婚词的,但是那个证婚词太绕口了一点,想要听懂呢。 多少得有点文化程度的,而这在场的都是村里的人,你指望他们听懂什么典故之类的,太难了。 秦川干脆就来了一个接地气的,通俗的,什么百年好合,永结同心之类的。 讲的好不好的不重要,关键是身份地位摆在这里的,秦川讲完以后,台下一阵掌声响起,秦川下台之前还看了一眼新娘子,新娘子长得还是有点漂亮的。 或者说,这结婚的当天,可能是女人一生中最美丽的那天,最幸福的一天。 接下来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征婚完了以后,秦川在台下就吃喝了起来,别说,真别说,这农村的大席,还是有几分水准的,这普普通通的菜,烧出来味道还是很不错的,当然了,也少不了喝两杯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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