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以后,秦川和王蒙、张志文虽然说三人都在龙城,但是聚的时间还是少了很多,首先是各自的工作,不是你今天忙,就是我明天忙。 王蒙有些时候,周末需要加下班,但是相对来说,可能时间是最多的,一般也是固定在周末的时候休息,而张志文呢,他这个工作时间则是倒班的,有白班有夜班的。 休息的时间,一个星期一变化。 而秦川这边呢,则是忙起来的时候,忙的脚不沾地的,根本就没有休息的时间的,甚至很多时候还在外地,根本就不在龙城,而工作不忙的时候呢,则是每天都有时间。 这导致三个人的休息时间根本就不在一块的,再加上张志文自从女儿出生以后就忙着家庭了,秦川和王蒙这边也要谈谈恋爱,所以三人甚至好几月的时间都不会聚一次。 今天这大家能够聚在一起也是因为王蒙准备结婚了,主动张罗的这顿饭局。 三个人也没有多喝,张志文喝了个七分醉就不喝了,和之前没有结婚,没孩子的时候,完全是两个样子的,说不能喝的醉醺醺的,晚上回去怕休息的时候,不小心翻身压到宝贝女儿。 提起宝贝女儿,张志文的眼里满是宠溺的神情,当初的那个追风的少年,是一去不复返了。 当然了,这种变化肯定是好的,因为人总是要长大的,也会慢慢的承担着不同的责任,扮演着不同的角色,都会有变化的,这要是没有任何的变化,一直长不大才是最可怕的。m.biqubao.com 张志文离开了,秦川和王蒙两人也准备回去了,三个人聚会,都走了一个了,还喝什么啊,再说了,王蒙这边呢,可能家里也有人等着呢。 最后就剩下了秦川一个人,回到了家里以后,看着空荡荡的房间,秦川第一次心里真正的有了结婚的想法,而且这种想法在这一刻是如此的浓烈。 前世的时候,选择不结婚呢,是为了幸福,但是这一世选择结婚呢,也是为了幸福。 秦川拿起电话,给文卿打了过去。 这个点,接到秦川的电话,电话里边文卿还有些意外,两人聊天的频率,基本上是保持着一个星期左右联系一到两次的,而且时间上来说呢,基本上都晚上八点多的样子。 这个打电话呢,就代表着秦川今天晚上没有应酬,是在家里吃饭的,或者是在厂子里边吃完饭就回来了,没有喝酒。 而过了九点钟,秦川基本上就不会打电话了,因为这个点,秦川肯定是在应酬呢,一般应酬呢,早点的也要在十点左右结束的,甚至更晚,秦川回来家里以后,一个是不愿意打扰文卿,毕竟这个点,文卿也要休息的。 另外一个是因为秦川应酬很多时候喝酒不少,回来就迷迷糊糊睡了,也没有精力去打电话的。 而现在距离上一次两人通话,就是前几天的时间,一般来说秦川不会打的,再一个,现在已经十点半多了,也不是秦川打电话的点。 “喂,是出什么事了吗?”文卿接起电话,轻声问道。 “没事,就是想你了。”秦川直接说道。 “我也想你了。”文卿也没有犹豫,回应着秦川。 “嗯,这么晚了,我给你打电话,是不是打扰你休息了?” “没有,我今天睡的比较晚,在看书呢,你是不是喝酒了?”文卿柔声问道,其实她刚才都已经快要睡着了,但是她却不愿意让秦川心里愧疚。 这可能就是情侣之间都会干的事情,不管在干什么,在接到对方电话的那一刻,都会非常的开心。 甚至有些时候还会撒一些小谎,来让两人能多聊一会。 “我喝了点,晚上的时候是和王蒙还有张志文在一起吃饭的,王蒙说他要结婚了,王蒙你还记得吗?就我那个大学的同学,我们的关系很好,其实最开始我创业的时候,都是王蒙陪在我身边……” 其实秦川打电话,也不知道自己想要说什么,干脆絮絮叨叨的说起了自己一些大学时候的事情。 电话的那一头,文卿不时的轻声应着,听着秦川有些啰嗦的话,她不知道秦川今天晚上是怎么回事,但是明显的能够感觉到今天晚上的秦川情绪有些不对劲。 当然了,并不是说秦川的情绪有些不好,而是这样的秦川,让她感觉有些陌生。 在这之前呢,秦川给文卿的印象,一直就是那种非常硬派、霸道的性子,作风是雷厉风行的,给人的感觉一直非常的强势,仿佛这个人就不会露出一点疲态来。 有泰山崩于眼前而不变色的能力。 但是今天晚上的情况却不一样,当然了,也不是说秦川就露出自己软弱的一面了,而是今天晚上的秦川露出了柔情的一面。 而这种铁汉柔情呢,更加的让人动心。 夜晚的时光就这样一点点的溜走,秦川一开始话里还逻辑连贯,语调通顺,等到后来开始慢慢断断续续的,显然已经快要睡着了,但是文卿依旧没有打扰秦川。 直到电话里边已经能够听见秦川轻微的喊声。 文卿依旧拿着手机不愿意挂断,直到手机快要没电了,才轻轻的挂断。 秦川最后断断续续,快要睡着的时候,嘴里喃喃自语,重复过好几遍的话,依旧在她脑海里边。 “想要结婚了。”这是秦川那会重复最多的话。 第二天早上秦川醒来,准备打开手机看一下时间,才发现手机竟然关机了,从包里拿出了一块电池换上,这个时候的手机,还不像是后来的智能机,电池不可拆卸, 这个时候的手机,一般都是有两块电池的,像是秦川这样的,直接就是买两部手机,四块电池,没电了就换一个。 重新打开手机,才发现自己昨天晚上竟然给文卿打了那么长时间的电话,不过秦川也没有在意,自己应该没有说什么吧?再说了,除了重生的秘密之外,其他的也没有什么不能和文卿说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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