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商队(上) 穿越元年十月,距离刘泽带队穿越到此处已经半年了,这半年来民众军的各项事业都在飞速地发展着,虽然有的还没达到刘泽的预期,但总体来说,已经非常不错了。 秋日的阳光很是和煦,照到人身上暖洋洋的,林间的树木也开始落叶了,红的,黄的,橙的,一落就是一大片,和阳光配合起来倒是很有热烈温暖的气氛。 棱堡基地的北方,有一队人马正顺着早已探好的路径快速行进着。 这队伍中间是近五十辆独轮车的步行队伍,全部身穿右衽麻衣,装束类似大明服饰,推车的都是头发略长的红毛蛮,这些是之前第一批剔短头发的俘虏,后头发逐渐留长的缘故。 这些都是被评为积极分子的红发蛮,随着任务积分越来越多,享有的权利也越来越多,所以商队中也逐渐任用他们充当劳力。 在这个蛮荒年代,他们也不单单是推车干活的劳力,每个人腰间全部挂有腰刀带有斧头,背后背着圆形盾牌,他们还兼职轻步兵,腰刀和斧头全部是碳钢,是最近钢铁厂出品的冷兵器,质量远远好于本世界所有武器。 前后皆有十骑探哨时而分散,时而聚拢,围绕着中间一百四十余人的车队来回运动,既是练兵,又是依照地形来侦查,这里的骑兵有近半都是新手,马匹也是这段时间俘虏得来的,都用上了高桥马鞍、马镫和马铁蹄,这些都是原本这个世界没有的装备。 马镫不仅可以协助人上马,更重要的是在骑行时可以支撑骑手的双脚,最大限度地解放双手,发挥骑马的优势,以提高骑兵战斗力,有了它,骑兵可以在飞驰的战马上完成左右劈砍、拉弓射箭,使用长兵器进行战斗,而且其制造也极为简单,说白了就是一对铁环。 刚开始钢铁厂未能投入生产之前,缴获的马匹实在没有铁质的马镫,也是用木头的或者用绳子代替的,一脚套一个凑合使用。 而高桥马鞍可以稳定骑手的身体,使其不会前后滑动,无论马怎么奔跑,骑手都可以稳定地坐在马背上,高桥马鞍可以使骑兵的战斗力更上升一个档次。m.biqubao.com 并且配上马镫后,使得骑兵可以利用马匹的速度进行正面冲击,甚至可以在马上向各个方向转身攻击、射箭。而制造方法同样简单,就是一个前后凸起的木制托架,用皮革包裹,里面填充柔软填充物,同时马镫绳也固定在马鞍上。 马蹄铁,顾名思义就是马蹄上U型的铁质物品,主要作用就是为了保护马蹄。马蹄最底部会有很厚的一层角质层,类似与人类的指甲,厚度2-3厘米。而马蹄也是马最容易受伤的地方,一旦在负重状态下奔跑较长时间或者行走硬质路面,极容易磨损马蹄的角质层到肉质,而钉了马蹄铁的战马可以持续长时间奔跑,续航能力、负重能力都有了质的提高。 有了这些装备,这骑兵才真正成为民众军行军作战的眼睛与触手,若是遇到小的部落,那这十来个骑兵就能碾压,即使遇到大的部落,也是抓不住,逮不到他们,极为得力。 待队伍行进到一处高地,在前方探路的骑兵分出一骑向着车队而来,正是极善于林中作战的骑兵连长晁中臣。 在马上的晁中臣极为威武,和之前采集时的农夫模样判若两人,此时的晁忠臣一手拉着缰绳,一手执着马鞭,在林子边缘快意驱驰,因为速度极快,马后被带起的落叶都在空中飘了好一会儿。 见晁中臣放缓了速度,车队中走在最前面的商队连长和指导员也迎上前去问道:“晁连长,咋啦?” “前面再过几里地就是个红毛蛮的部落,咋办?” 商队连长和指导员对视一眼,都明白了晁中臣的意思,这是要打掉还是和平交易的意思,指导员回道:“这个部落怎么样?”这是询问这个红毛蛮是否有敌意,还是可以和平相处。 “还能怎么样,一百来人的小部落,要是咱们人少就抢咱们的,不过这次咱们人多,他们肯定不敢有异动。” 晁中臣和商队一起配合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所以对于红毛蛮们的心思还是摸得很准的。 “去问问能不能招募壮劳力给咱们干活?无论男女都行。”指导员问道,他还是希望尽量能和平解决的。 “好嘞,那咱们就去看看,你当家。”说完晁中臣调转马头在前方引路。 果然仅行进四里路就达到了那个红发蛮部落,这时候晁中臣等十名骑兵已经在部落前面的空地上集结,他们没有说话,只是摆好阵形,沉默的盯着部落里的红毛蛮们,只有偶尔马的嘶鸣声。 部落一副如临大敌的情形,虽然之前交易过两次换取了些财物,但这次商队的规模太大,部落里无论男女老幼全部都拿起乱七八糟的武器,做好了战斗准备。 见此商队的连长招呼着队伍中的成员尽量放松些,以免发生误会。 这个商队里仅有两个班的兵力是民众军正规军,其他人都是武装起来的归化红毛蛮,这些得到物质保障和思想教育的归化者在最近几次的商队战斗中极为忠诚,所以相应的人数也在不断地增加。 连队指导员带着两个充作翻译的少年红发蛮上前道:“我们有陶器、麻布,还有最好的小刀,还有珠宝。”说着指导员举起一颗不太规则的玻璃球,这是最近新出的产品。 其实就是将沙子和纯碱粉碎干燥后,在坩埚窑内进行高温加热,使之形成液态玻璃,然后就被民众军捣鼓出来卖的玻璃球,因为一切都是刚开始研究,所以玻璃产品极为单一,这次出来仅有玻璃球被拿来当做珠宝售卖。 现在玻璃厂那面正在尝试用空心铁管沾玻璃液后,往里面吹气,练习制作各种形状的玻璃器皿,只不过还未有成熟的产品。 部落那面的首领传来一串话语,指导员连忙转头问少年道:“他们说什么?” “他们问可以用猎物皮毛交换吗?” 指导员断然拒绝道:“不行,我们需要劳动力,需要人手,我们只要壮劳力。” 说着又补充了一句:“女人孩子也行。” 民众军现在男女比例失调严重,做为有理想有抱负的组织,民众军严禁娼妓,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原则上未婚者可以寻找红毛女人婚配,只要对象是积极分子,能通过民众会思想政治审查,并且能接受那狐臭就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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