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刘应遇(上) 富县城外三里亭,此时已经距离上次大败后一月有余了,刘应遇一身交领大秀袍,衣衫大至膝盖,裙短褶多,正是当下最流行的富商做派,他坐在一辆驴车上,两辆车一前一后装满了棉花。 车把式挥舞着长鞭打了个爆响,也不抽在驴身上,仅仅吓唬一下,自家的驴可不舍得打坏了,那老驴倒也乖巧,在威吓下自觉加快了速度。 车子摇摇晃晃的,刘应遇的身子也不稳当,他伸手摸了摸头上的六合一统帽和嘴边被剃得稍短的胡须,再理了理身上的商人服饰,才放心地舒了口气,这副从头到脚的伪装,即使是之前的手下也认不出吧。 “大。。。”步行的随从刚说了一个字,就被刘应遇一个眼神打断,于是连忙换了个称呼道:“东家,只要过了五道弯,再走个两天,就到洛川县了。” “嗯。”刘应遇点了点头,这段时间刘泽率军先一路攻下黄陵县,再打下洛川县,之后就以洛川县为据点四处出击,连续攻下黄龙县,富县,甘泉县。 可谓是所挡者皆城破人亡,几县的县令全部殉国,县内大户乡绅除了有眼力见的,其他也都是死伤惨重,十不存一,不过,倒是因为民众军急需粮食等各类物资,所以对于商人倒是极好,不但保证安全,给钱也是极为痛快,现银结算,且价格高出周边两倍有余。 所以刘应遇才化妆成商人,带粮车棉花来一探究竟,想近距离观察一番民众军,看看刘泽等人到底有何玄妙,竟能短时间内连取多城。 一路上所见的独轮车络绎不绝,不但有小商贩,也有携家带口的普通百姓。 吱吱呀呀的独轮车轴即使上了油也不断发出响声,一个汉子推着车,上面一半放着包裹,一半坐着个女人,那女人偶尔给汉子擦擦额头上的汗,很是恩爱的感觉。 刘应遇好奇地问道车把式:“老周,这一路上怎么老遇到这些携家带口的,他们这是去哪?” “这是去洛川县嘞,这段时间那民众军说免了所有人的钱粮,又在洛川河边设立了大营,招募各地人丁,无论男女老幼,到了皆给粮食吃,以赈灾饥民。”老周是在富县雇佣的车把式,本地人很是健谈。 “这四里八乡的都遭了灾,虽说刚刚收麦不久,可这年月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少吃两天,开年也能多活两天,大家伙儿听到消息,家里人口多的都往那去嘞,要不是你雇了俺,俺也准备收拾家伙事儿去投那大营了。”老周一口气说完,砸吧着嘴,拿起身边的水葫芦,咕咚咕咚灌了两口。 “东家是哪里人?” 刘应遇抚着自己的短胡须道:“我乃延安府人士。” “延安府呀,那地方遭了灾没?” “咱们陕西哪里没灾呢?这不,兵荒马乱的,咱们还得赚点辛苦钱。”刘应遇顿时回想起延安府下面村寨的惨状,边军之中也欠饷半年,多有逃兵出现,现在要是没有粮饷,调兵都难,更何况这段时间派出去的骑兵每每与所谓的民众军贼寇交战,全部损失惨重,不得已只能收回大队骑兵,以守住山间要道为先,还好民众军拿下甘泉县后就停止了进攻。 刘应遇也曾亲临前线,还发现了一个怪事,那就是民众军贼寇所持火铳极为犀利,火炮之猛烈亦是前所未见,他不是庸人,对此极为敏感,也曾设置埋伏,选拔精锐偷袭,想抓些俘虏缴获些兵器看看,可结果更让他忧虑。 因为损伤多人就缴获两支怪模怪样的火铳,也无火绳更是没有燧石,与他印象中的所有火铳全部不一样,经过摸索实验多次才摸索出用法,几次呼吸之间就能装填发射,威力射程也是远超想象,即使是双层铠甲,百步之外也能洞穿,也无怪忽贼寇精锐全部只用此一件兵器,结构精巧至极,用麻布油纸制成的子弹丸更是奇特,底部中间一铜盂用力触之即发火,也不知原理。 那些贼寇更是悍不畏死,即使只剩一人,也是死战不退,更有短发红毛弗朗机人仅用盾牌长枪腰刀,也无铠甲却形如恶鬼,一进入战场就不要命地拼杀,即使死伤殆尽也不回转,刘应遇也曾经抓获几人,想着从他们嘴里套出点有用的信息来,可不想从未有一人投降,都是求速死,气得刘应遇牙痒痒。 唯一让他欣慰的是,贼寇没有铠甲,也缺少骑兵,对于刘应遇来说,除了这件火铳火炮武器以外,其他皆不足虑。 老周看刘应遇也是个普通人,便继续说道:“这年月,真是难挨呦,要俺说这民众军都是好人,不但给咱们穷人发粮分物,那些兵还给咱们干活嘞,就不知道朝廷啥时候来,但愿少杀点人。” “好人?还干活?”刘应遇好奇问道。 “对嘞,那些个兵呦,真是好小伙子,打咱们县城,有几个兵分配住在俺家,他们天天给俺干家务,给俺家挑水,扫地砍柴,从不闲着,也不吃俺家的粮,还给了俺闺女两个馍馍嘞。” 这段话让刘应遇恨得牙根痒痒,心道这些贼寇真是所图非小,蛊惑人心的手段一套一套的,连普通百姓都不放过,回去必须禀报陛下,不可小窥了这伙儿人,还得请陛下早做打算,一举歼灭了他们才好,断然不能放过贼首。 思忖了片刻,刘应遇又藏起那忧虑带狰狞的样子,重新换上了笑容说道:“那些红毛弗朗机人是哪里来的?竟如此之多?”biqubao.com “那可不叫红毛弗朗机人,民众军都称呼他们红毛蛮,就是蛮子还不是人呢,说是要好好干才能当人,他们野得跟野人似的。”老周回忆起民众军队伍里那些成群结队的红毛蛮,说话都说不利索却硬说的滑稽样,不由地露出了微笑。 “不是人?外非其人,蛮夷是也,却是偏颇了。”刘应遇思考着继续问道,“那些红毛蛮从哪里来的?” “这个俺倒不知道,只是知道那些红毛蛮很是羡慕咱们,哈哈哈,他们身上臭得很。”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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