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西安之战(二) 西安城西北,有一处险要之地,名为白杆堡,自从西安被刘泽突袭得手之后,搜罗城外居民粮草,未有抵抗就轻易拿下此地,然后又忙于阻敌又忙于收兵回城准备穿越事宜,理所当然的又放弃此地,然后等到总兵杜文焕率军而来之时,这白杆堡虽然几经易手,却并未遭遇战火,只是人口却消失大半。 堡外四面到处都是马嘶声,密密麻麻的红色人影围着这个屯堡,形成一个个方块建立营寨,其后从咸阳来的辎重粮车也往堡内源源不断的流去。 杜文焕站在这熟悉的堡墙上,有些怅然,三年之前,他游览名山大川特意经过此地,谁知道这么快就又重回旧地,而且是收复西安的这等军国大事,才会如此感慨万千。 麾下的精骑已经在堡内休整了一天,后续的步队也陆续就位,然后继续向东将修整完毕的精骑如网撒出,让贼寇逃脱不得就成了一半,长途跋涉的步兵们修整一日后,就可以直接前往西安城,按照计划,先从压制贼寇入城,然后调兵聚而歼之,唯一忧心的是今日去往西安探哨的讯息迟迟未到。 “杜大人,曹统曹千总已经到了。”哨探回营方向,一名随从高声向杜文焕禀报。 杜文焕摆了摆手,“走吧,我们去看看曹千总。” “拜见杜大人,俺仔细探查了西安左近。”一名右臂裹伤的汉子迎了上来,神色激动的对杜文焕道:“俺找到了些从城内逃出来的和城外躲起来的。” “曹千总辛苦,身上的伤可碍事?”杜文焕上前两步扶着曹统想要下拜的动作朗声道。 “刘贼的火炮再犀利也是逆天而行,小伤而已。”曹统被炮击集火,被亲兵冒死救走,仅伤了手臂皮肉倒也侥幸。 “敌情如何?”杜文焕哈哈一笑,很是满意曹统的彪悍,作为北地武人都是一副粗犷的毫不吝模样,这让他很是满意。 “据探得刘贼已然全军收缩至西安城,又从城内逃出义民处得知,刘贼在三日前强逼全城之人聚集于秦王府举行大典,城中官民粮草财物也皆聚于秦王府,累积一丈之高不可胜数。”曹统指着远处的西安方向,开口道,“据逃人所说,他们全部都是从南北低矮城墙处坠绳而出,并未遇到贼兵,卑职料想贼兵防守松懈,特意派人前去查看。” “如何?” 曹统摇摇头道:“精骑距离城墙两百步开外即遭火铳远射,几个方向探查一番,折损十余人,未能发现漏洞,贼人防守严密如斯,非大军攻城不可。” “城外可有贼军互为掎角之势?” “空空如也,并无一人。” 杜文焕双手拍掌大笑道:“刘贼有勇无谋,竟敢守此绝地而不分兵,传令。” 见杜文焕如此激动,所有部将下属纷纷躬身,连忙向杜文焕行礼等候军令。 “传令所有精骑即可全部出动,务必围死西安城,今日已至步队明日五更做饭,天明之时即在西安各城门外立营围堵;着后军加速,务必于三日内到达;” “东面洪承畴所部是否传令前来汇剿?”biqubao.com “着其原地防守,以防刘贼东窜即可。”杜文焕摇摇头,这收复名城要塞的功劳他可不想分给别人,洪承畴嘛,年轻人还需历练历练。 春秋世界。 一阵嗡嗡声传来,从训练基地操场的开阔的空地上传来,刘泽举着望远镜观看着距离地面十几米的庞然大物,无数排成纵队的官兵们也抬起头来,用一种充满了震惊、希望的目光看着那艘巨大的飞行器——飞艇。 由于突发的时间流速改变问题,原本的作战日期表也相应做出了修改,已经完成初步训练的部队先行出发,后续部队整编完成后依次出发。 “小心!别抖,给我拍整体全景!”甘兴让是第三世界的来客,其他技能没有,但因为会熟练使用摄影机设备和pr等剪辑软件,成为了民众联盟宣传部下属的一位宣传员,这一次,甘兴让要用摄像机来录制民众军出征的景象,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里,甘兴让和几个宣传部的大明籍摄影师们,都会拿着相机和摄像机,把整个出征、战斗的场面给录下来。 在天空上飘扬的CA-800型组合式载重飞艇赢得最多的照片素材,即使是见多识广的甘兴让也觉得自己太过渺小。 飞艇长200.00米 气囊容积257979立方米 飞艇高度60.00米 空重160000公斤 最大直径50.00米 最大商业负荷60000千克(60吨) L/D比4.0 最大重量270000千克 吊篮长度32.0米 最大浮力261845公斤 吊篮宽度10.0米 巡航速度120公里每小时 吊篮高度3.0米 最大耐力50H 长度存储30.0米 最大爬升率8米/小时 宽度存储8.0米 最大体面率5米/小时 高度的存储4.0米 最大角度±30° 气囊体积比25% 最大范围3000公里 最大工作速度极限(VMO)142公里每小时 最大操作高度2745米 这就是现代科技的成果之一,相较于飞艇缓慢的速度和庞大的气囊,世界的天空主宰虽然是飞机,可这个庞然巨物在大明崇祯年间无疑是神兵利器,无论是运载物资还是快速机动部队甚至作为移动炮塔,在这个基建几乎为零的世界,都有着难以取代的优势。 最重要的是飞艇不属于管制物资,民用物资就好办了,套上马甲,刘泽乙通过多种渠道弄到了一艘现货,更多的也在北美分部的掩护下下了订单。 “真是壮观。”甘兴让从悬梯艰难的爬上飞艇下方吊舱,进门的瞬间回头看着地面蚁群般的军队脱口而出。 “怎么着,哥们,也是现代来的?”一个声音传来。 甘兴让这才转头看清吊舱内的景象,荷枪实弹的士兵排成一排靠着艇壁,几名一眼看上去就知道是现代人的家伙在驾驶室操纵着忙来忙去,只有个戴眼镜的中年人正面对着他。 “是呀,网上接到邀请我就跑来了,应该属于第二批的,你们呢?” “咱们?嘿嘿。”那个眼镜男,“公司接到订单,派咱们去美国指导调试,这不。” 眼镜男指了指站成一排的士兵继续道:“去美国去成了大明了,就被留下来了,还好说工资翻三倍照发。” 言语间有些牢骚又有些调侃。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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