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开局一支笔,执尺走天涯_第5章 来找男人的风二娘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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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风客栈,天字乙号房。
  当当当——!
  陆天明叩响房门。
  吱——!
  房门打开。
  映入眼帘便是一大片纯粹的白。
  陆天明借故咳嗽,别开脸。
  “你小子,胆儿挺肥!”
  见到门口跛脚站着的陆天明,女人颇为诧异。
  “我胆子小,怕死,所以来找你,可以进来吗?”
  “不进来做什么,难不成站在门口谈价钱?”
  女人姿色中等偏上,算不得闭月羞花,但胜在一个得天独厚。
  属实是陆天明二十年来见过最厚的。
  最关键的是,人家舍得,不藏着掖着。
  “姑娘,敢问芳名?”陆天明坐下后问道。
  “呵,听闻乡亲们叫你秀才,这水平也不咋地,姑娘还是妇人,看不出来?”女人讥笑道。
  陆天明抹了抹额头:“这不是见您长得跟小姑娘似的,有点紧张。姐,你叫什么名字?”
  “嘴倒是挺甜,叫我风二娘,真名就算了。回头你去告大状,我又得进去。”
  女人给陆天明倒了杯茶,坐到床上。
  二郎腿一翘,短裙,风光无限好。
  “疯子的疯?”陆天明奇道。
  “风水的风!”风二娘翻了个白眼。
  “风姐,说笑了,告状也看人。”
  来都来了,陆天明大大方方承认是自己报的信。
  “哦,花蝴蝶不像好人,你就告状,我胸前多二两,你怜香惜玉?”
  风二娘晃动小腿,腿肚子来回挤压中勾出一抹诱人的弧度。
  陆天明收回视线,变了个人似的。
  “你们杀人或者越货,与我无关,但是杨家,不行,如果你还惦记杨家,我一样要做小人。”
  见陆天明突然变得一本正经,风二娘挑了挑眉。
  “理由?”
  “杨家大小姐对我有恩,人嘛,又不是猪狗,要讲究知恩图报。”
  “救过你的命?哪怕知道我们是道上的?”
  “救命倒是不至于,那年天寒地冻,肚子饿,吃了杨大小姐两个包子,肉的。”
  风二娘闻言,手肘抻在膝盖上,支着下巴,眼眸闪动。
  “合着花蝴蝶进大牢,是因为俩包子?”
  “主要是因为我喜欢吃包子。”陆天明嘴角上扬,笑得很好看。
  风二娘再次打量陆天明。
  穿着读书人的长袍,袍子很旧,但洗得很干净。
  腰中别着戒尺,只是人太瘦,看上去弱不禁风。
  面容白净,长得还算周正,可惜是个瘸子,还是个肺痨。
  思索半晌,风二娘忽地开口:“行了,你走吧,杨家算了,你,也算了。”
  陆天明没有动:“你要换一家?”
  “不换,江湖上浪了多年,乏了,准备在十里镇开个铺子。”
  陆天明起身,准备离开。
  “你不好奇我开什么铺子?”
  “只要不是人肉铺,我都会来光顾。”
  “哈哈哈。”
  风二娘娇笑出声:“你还挺有意思,跟你这样的人打交道,顺心。”
  等陆天明走到门口关门时。
  风二娘俯下身,媚眼如丝:“包子铺,肉的,欢迎常来。”
  “咳咳咳。”
  陆天明关门,走人。
  ......
  谈拢了,人没走。
  第二天,十里镇上多了一家二娘包子铺。
  店面很大,跟顺风客栈旗鼓相当。
  老板娘有大量,包子里面的肉很足。
  生意异常火爆。
  有人来买包子,有人来看包子。
  陆天明从包子铺路过,没有进去。
  不是不愿意,而是没时间。
  烟柳巷的吴义半夜死了。
  今儿办丧事,于勇忙,让陆天明收账时顺带帮他把份子钱捎去。
  周世豪没上任前,巡检司分两派。
  于勇一派,一股脑儿想着挣钱。
  张平和吴义一派,一股脑儿想着抢钱。
  道不同,尿不到一个壶。
  所以,于勇不忙也忙。
  来到烟柳巷,有个人等在巷口。
  “大宝,来挺早?”陆天明笑道。
  刘大宝揉着嘴角:“来早一点,提前感受生死无常,要不然,我怕一会在灵堂前笑出声。”
  “损!”
  两人并肩走着,刘大宝时不时侧头打量陆天明。
  “有事就说。”
  “天明,吴义的死,是不是你动的手脚?”
  想起那天晚上陆天明说请他吃白喜,刘大宝越发觉得古怪。
  陆天明左右看看,见四周没人,凑到刘大宝耳朵边。
  “悄悄告诉你,就是我弄死的。”
  “啊?”刘大宝大惊。
  陆天明神秘一笑:“实话跟你说吧,我会仙术,指谁谁死!”
  刘大宝愣住,缓了小半天才回过神。
  “天明,又开玩笑。你要是会仙术,咱俩能被张平从小锤到大?”
  “那不就结了?”陆天明翻了个白眼,“我还能凭空把吴义咒死不成?这家伙心术不正,老天收他,罪有应得,你管他怎么死的?”
  刘大宝想了想,确实是那么回事。
  管他咋死的,活该,进去喝酒就是了。
  奔丧的人很多,真伤心的不多。
  十里八乡,谁还没被张平吴义这俩畜生欺负过。
  于勇借钱给乡亲,多是小钱。
  这俩借出去的钱,都是大钱。
  大钱好借,利息难还。
  还不了,人一围,该砸砸,该打打。
  实在拿不出东西作抵押,杀人抛尸。
  被他们害得流离失所,有家不敢回的人,比比皆是。
  兵痞嘛,巡检司的皮一脱,妥妥的十里镇悍匪。
  要不是有巡检司这层关系在,棺木前连个上香的都没。
  “天明,我要飞黄腾达了。”
  酒过三巡,刘大宝微醺搂着陆天明肩膀。
  “要高升了?”
  “差不多吧,上头给我安排了一个差事,做好了,我就会被抽到县里,到时候也是有品级的官老爷了。”
  刘大宝很开心,笑得满脸都是褶子。
  陆天明放下手中的鸡腿,认真道:“什么差事,能给我说吗?”
  “不能说,秘密,反正你等着我的好消息就是了,等我起来,你跟我去县里一起住,那里人多,生意肯定比这好。到时候我专门给你找间铺子,再不用推着小车走街串巷。”
  美好的画面在脑海中畅想,刘大宝搂着陆天明的手,愈发的紧。
  大宝不说,有他的难处。
  官家做事嘛,总是神神秘秘。
  在一起生活那么多年,陆天明知道刘大宝不是吹牛皮的性格。
  他举起一杯酒,跟刘大宝碰杯。
  “好好做,到时候我就满大街替你吹嘘,我兄弟,县里的大官,都给我把道让开!”
  “哈哈哈哈。”
  刘大宝咧嘴一笑,却把陆天明的酒杯摁住:“你咳嗽,别喝了,等我真高升了,喝个痛快。”
  陆天明看了眼手里的杯子。
  放下后轻轻拍了拍刘大宝肩膀。
  “行,那一天到来,不醉不归。”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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