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法:狼爷我,才不当宠物呢!_第123章 傻狗一日不除,瑞中一日无光!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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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韦正德的研究就是个掩盖白胖胖会两系魔法的好办法!”
  宋伯龄兴致勃勃的大叫起来。
  “他好像是哪个魔法大学的老师,凌瑶,你要不考到他那所大学去?”
  “这样白胖胖就有机会成为他的实验生物了!”
  “然后就可以光明正大的使用两系魔法了!”
  “反正韦正德已经弄出过一只两系魔力海的召唤兽,再来一只,别人也不会太意外!”
  让宋凌瑶考上韦正德所在的大学,和他搭上关系,再把顾琅打上‘实验生物’的旗号。这就是宋伯龄想到的‘好主意’。
  宋凌瑶看了眼顾琅,又看了眼宋伯龄,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顾琅大惊,老宋,你他妈当个人吧!
  让我去做别人的实验生物!?
  狼爷才不是什么小白鼠!
  “唔.....”
  宋伯龄又沉思了一会,急忙掏出手机,在网上搜索起韦正德的信息来。
  拿了诺贝尔魔法奖的韦正德现在全网爆火,网上到处都是他的信息。
  「韦正德,男,1981年生于塞上江南....」
  「现任西北联合魔法大学召唤系学院教授.....」
  宋伯龄一愣,他是西北联合魔法大学的教授啊?
  只是这西北联合魔法大学,也不是什么特别顶尖的魔法高校。
  和帝都魔法大学、天沪魔法大学之类的根本没法比啊!
  要是宋凌瑶这种超级学霸去考西北魔法联合大学,那准没问题,妥妥能被录取。
  但那也太屈才了!
  区区西北魔法联合大学,也配让我的宝贝女儿去读?
  宋伯龄不屑,打消了先前的所有想法。
  算了,到时候再想别的办法去牵上韦正德这条线吧。
  自己女儿还有差不多半年才参加魔法高考,一切都不成定数,没准就被帝都魔法大学提前录取了呢?
  “好了,也不管这些了。”宋伯龄挥挥手,“凌瑶,上学去吧。”
  宋凌瑶点点头,抱过餐桌上的顾琅就前往瑞中。
  ......
  瑞中演武场。
  围在顾琅周围的学生寥寥无几,仅仅只有几个女生手里还拿着零食。
  顾琅现在的待遇一落千丈,大不如从前。
  原因无非就那么两点。
  第一,顾琅大闹了食堂和植物园,多多少少败坏了学生对他的好感。
  第二,顾琅的身份转变了,以前大伙都认为他是即将遭到抛弃的无助小狗,可怜的很。但昨天宋凌瑶在晨会上的发言直接否定了这点,表示绝对不会抛弃他。
  而现在还愿意给顾琅喂食的,也就是那么一些真心喜欢他的小女生了。
  不仅如此,学校里还出现了些糟糕的口号。
  什么傻狗癔病发作之日,就是瑞中完蛋之时。
  什么傻狗一日不除,瑞中一日无光。
  什么打倒傻狗,还我凌瑶学姐。
  这种蠢蛋口号,顾琅不动脑子都能猜到是李大力在背地里传的。
  顾琅在心里又记了李大力这中二少年一笔,然后默默的吃起小姐姐们的食物来。
  “啊,张嘴!”
  郑晴小心翼翼的捏着块夹心饼干递到了顾琅嘴边。
  顾琅听话的张开嘴,舌头卷了一卷,就把东西吃下了肚。
  ‘叮~检测到...’
  ‘叮~【投喂值】+38’
  “哼!”
  不远处的李大力见到郑晴又在给顾琅喂食,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傻狗,等着吧!”李大力酸溜溜的骂了两句,然后转头自己训练去了。
  少顷,指导老师也来到了演武场,开始了正式的授课,给顾琅喂食的几名小女生也离开了。
  只剩下顾琅孤零零的一狼在演武场的角落里。
  顾琅也不太想修炼,就趴在草堆里,无聊的啃草玩。
  “汪!”
  “汪~!”
  接连两声狗叫响起,顾琅赶紧转头,发现身后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了两只大狗。
  两只都是德国牧羊犬。
  一大一小,娇小的是莎莎。但大的那只眼生的很,顾琅可以断定之前没有见过它。
  从健壮的体型来看,这应该是一只大公狗。
  大公狗跟在莎莎后边,一副腻歪的样子。
  顾琅忽的想起罗川先前对莎莎说过的话,‘到时候给你找一只又大又壮的公狗来’。
  看样子,罗川是兑现承诺了,的确给莎莎找来了一只彪壮的公德牧来。
  “呜!”莎莎走上前,俯下身用脑袋拱了拱趴在地上的顾琅。
  “汪汪!”大德牧也叫起来,似乎是在邀请顾琅出去玩耍。
  “嗷!”
  顾琅犹豫了一会,便同意了。
  接下来,顾琅就跟着两只大狗在瑞中里四处游荡,体验了一把真正的傻狗生活。
  顾琅也不管不顾,直接跟着莎莎当起了真狗,莎莎和大公狗做什么他就做什么。
  东跑跑西钻钻,上大树搂鸟,钻狗洞套圈,图书馆外刨泥土,食堂门口叼老鼠。
  到最后,顾琅这只二阶妖兽都有些累了,莎莎和大公狗反而还一副精力十足的样子。
  靠!
  顾琅喘着气,身上沾了不少泥土灰尘,脏兮兮的像条没人要的流浪狗。
  “汪....?”
  跑在最前边的大公狗却突然放缓了脚步,低着鼻子到处嗅闻,好像发现了什么东西。
  顾琅纳闷,这大狗干嘛呢?
  “呜....”
  莎莎也跟着大狗一起翕动起鼻子来,贴着泥土不断嗅探。
  “呜!”
  两只德牧的速度忽的加快,一路小跑起来,顾琅也只得迈开步伐跟上。
  跑了好一会,它俩终于在一处枯草地停了下来,这里和演武场只有一墙之隔,顾琅都能听见里面正在训练的学生施放魔法的声音。
  ‘窸窸窣窣’
  停下脚步的莎莎立马半蹲下来,伸出爪子对着枯草地面扒拉起来,表层的泥土很快就被挠开,露出了一个黑魆魆的小洞。
  这个小洞很深,似乎通向哪里。
  站在边上的顾琅愣住了,这草地下边怎么有个小洞?
  卧槽,这两只狗是带狼爷找宝贝来了吗!?
  顾琅一喜,难道这就是瑞中的藏宝地!
  顾琅正欲上前一探究竟,但却被大公狗抢先一步。
  “汪~!”
  大公狗欢快的叫唤一声,对着洞口撅起了一条腿。
  在顾琅错愕的目光中,一股金黄色的液体从它胯下飞射而出,划出了一条抛物线,精准的落入了草地上的小洞里。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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