舔狗反派只想苟,女主不按套路走!_第216章 龙傲天决定改套路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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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雪凝眼泪都要出来了。
  她委屈巴巴地看着毫不知情的陆程文,心里一阵难过。
  陆程文在那边又骂人了。
  他最近的心情很不好,烧钱的速度太快,所有人来都是找他要钱。
  就算是心里明白事情是这样,但是他还是脾气见长。
  蒋诗涵也没心思看书了,披上了浴巾,跟着陆程文进入了别墅。
  诸葛小花拉住陆程文的手:“雪凝,别傻了,你发过誓,要一生一世忠于少主,你忘记了吗?”
  华雪凝一脸凄惶地看着诸葛小花,声音哽咽:“可是,是少主他亲自赶我走的,我当时都哭了,少主他……就坐在那里一动不动,根本不理我。”
  “少主他一定有自己的苦衷嘛!”
  “他没有!”华雪凝委屈地哭了起来:“他就在那里坐着,我拉他起来好几次,他都让我别动他,很讨厌我的样子。”
  “可是,他毕竟是我们的少主啊。”
  诸葛小花道:“你知不知道,少主知道你晋级了有多高兴?他一直夸你,说我们的雪凝太厉害啦,竟然晋级成上四门了,以后你就是我们几个之中最厉害的人了。”
  华雪凝看着诸葛小花:“少主他不会这么说的。”
  诸葛小花有点尴尬:“就算是不说,他心里也肯定是这么想的嘛!走啦,跟着陆程文有什么意思?这个人只会花钱,装大爷。”
  “可是,你之前还明明口口声声说他有英雄气概的……”
  “啊?我……我那是……”
  诸葛小花也不好意思了。
  多年的习惯,她们都像是哄孩子一样,连哄带骗地让华雪凝做事。
  可是现在,龙傲天把华雪凝伤到了。
  华雪凝本来就单纯得跟个孩子一样,而龙傲天却偏偏做出了对孩子伤害最大的事情……遗弃。
  华雪凝不够聪明是她的神智,但是不代表她没有感情。
  甚至可以说,她对感情的敏感程度,要超过大多数的“正常人”。
  诸葛小花叹口气:“陆程文是具有成为大人物的素质,对不起,我……只想让你尽快跟我回去。”
  “所以,连你也骗我……”
  “不是啊!少主他没骗你!少主是让你来克陆程文,谁能想到,你在陆程文手下竟然一直立功,而且还晋级了。”
  华雪凝震惊地看着诸葛小花,豆大的泪花滚落下来。
  “所以,我在少主眼里,只是个丧门星是吗?他是觉得,我跟着谁,谁就会一直倒霉下去,是这样吗?”
  “不不不,不是这样,不是这样的,少主他只是……他只是……哎呀,好烦啊!这件事说不清楚了!”
  华雪凝低下了头:“不用说了,我是主上养大的,没有主上,我早就死了。少主既然让我回去,我会回去的。但是,能不能给我一天的时间?我想……再陪陪主人。”
  诸葛小花叹口气:“那好吧。喂你不要这么难过啊,回来以后,我们就又能在一起了呀。怎么也比跟着陆程文强吧?”
  华雪凝点点头,又苦笑着摇摇头:“我不知道。”
  ……
  华雪凝回到别墅里面,陆程文正在发脾气。
  “妈的运货这种事也来找我?那些副总都死啦?李美琴呢?她干什么去了?”
  “对方不给李总面子,说是……只有您亲自打电话才……”
  陆程文抄起手机,拨通了号码:“喂!哈哈,孙关!哎呀,是是是,是我的是我的,这不是在棚户区盖房子嘛,对对对……手下人笨啊,货到了海关了,批文还在走程序,嗱,您卖我个面子,先把东西放过来,这边施工着急用啊!我让赵市长开个条子,证明这批货绝对合法合规,齐全的手续马上就到!好!好好好!哎呀,改天一起高尔夫!好好好!多谢大哥!”
  陆程文挂了电话,将文件摔在秘书怀里:“做事啊!”
  一群秘书赶紧小碎步跑出去了。
  陆程文坐在沙发上,揉着太阳穴:“妈的,个个都要老子的人情,明明是合规的。”
  华雪凝看到陆程文不高兴,怯生生地站在门口,欲言又止。
  陆程文刚要倒酒,看到了她:“雪凝?怎么了?”
  “哦,没、没怎么……没事。”
  华雪凝的小心思,怎么可能瞒得住陆程文:“不对,你有事。”
  陆程文走到她跟前,拉着她进来:“坐下,跟我说,怎么了?”
  华雪凝小心翼翼,地看着陆程文,低着头道:“我……我……算了,你这么忙,心情又不好,我不说了。”
  陆程文一把把她拉回来:“不行!必须说!我家雪凝的事,就是天大的事,说吧,没事。主人我胆子大,天塌下来我给你顶着。”
  华雪凝心里这个暖啊。
  女孩子其实有时候很简单,这一句话,“我替你顶”,足以让任何女人感到绝对的安全感。
  “我想让你陪我……一天。”
  “啊?就这点事儿?”陆程文很诧异:“这太简单了。”
  “可是你这么忙……”
  陆程文笑着哄她:“雪凝啊,你看哈,我最近确实太忙了。这样,等我忙完了这阵子,我陪你玩三天,好不好?什么都不做,就陪你。”
  华雪凝懂事地笑了:“嗯,好。”
  陆程文感觉不对。
  又拉她回来:“明天是什么日子?”
  “没、没什么……”
  “雪凝,你要欺骗主人吗?”
  华雪凝看着陆程文:“我……我生日。”
  陆程文一拍大腿:“我说呢!就明天!一天都不拖!不,咱们从今天开始!一直庆祝到明天,不庆祝到明天过十二点以后,庆祝到后天!”
  “不不不,主人明天只要抽一点点时间……”
  陆程文朗声道:“赵刚!”
  “是,陆总,怎么啦?”
  赵刚两手泥巴走了进来:“提车,老子要去逛街购物。”
  “啊?现在啊?”
  陆程文一瞪眼睛:“怎么啦?”
  “哦,没事没事,我还想着……”
  “我现在还有什么拉风的车子没有?”
  赵刚想了一下:“有,兰博基尼。”
  “就它了,提出来,我和雪凝去逛街。你开辆车跟着。”
  “是!”
  ……
  商场里,陆程文来了一通电话,需要立刻处理。
  让华雪凝去一家普拉达专卖等自己,顺便看看喜欢什么。
  他觉得让女孩子自己去挑东西是很大气的行为。
  但是这在华雪凝眼里,只是一个简单的命令。
  华雪凝来到了普拉达专卖店,看什么都新鲜。
  女孩子,对漂亮东西的喜欢,那是天生的,不用学,让她看见就行。
  华雪凝张着嘴巴,一副乡巴佬的样子,脚步很慢,哪个看上去都觉得很漂亮。
  她走到了一双鞋子跟前,平跟的鞋子,红色的漆面,很可爱,也很时尚。
  她不懂时尚,但是就是觉得这双鞋子好看。
  蒋诗涵好像就穿过这样的鞋子,她想着。
  蒋诗涵穿的时候,可好看啦,显得身材可高挑了,腿也变得那么漂亮……
  我能穿出蒋诗涵那样的效果吗?估计不行吧……
  一个店员走了过来,漫不经心地剪着指甲:“美女,限量款呢,三万五一只。”
  华雪凝睁大了眼睛:“三万五一双!?”
  “是一只。”
  店员翻了个白眼儿:“你是不是走错楼层了?这一层都是卖奢侈品的。你去四楼,四楼才是平价女装。”
  “我……我主人让我在这里等他的。”
  此时店里开始进人了,店员为了业绩,赶紧丢下了华雪凝,嘟囔了一句:“有病。”
  就去照顾客人了。
  华雪凝很委屈。我只是在这里站着看看而已,又没说要买!
  客人走到这里,店员生硬地推了华雪凝一把,把华雪凝推到一边,满脸堆笑:
  “先生女士,这是今年的限量款,我们店里总共就只有三双存货,现在只剩下这一双了。喜欢可以试一下。”
  女人是傍土豪的,十分雀跃:“亲爱的,我好喜欢这种设计啊!”
  “那就试试嘛。”
  一试,稍微有点大。
  但是女孩子是真的喜欢这双鞋了,而且这是让土豪出血的机会,自己不能错过。
  别的本事没有,进来看到哪个比较贵,比较在土豪的接受范围内,这她是行家里手。
  鞋子嘛,撑撑就大了。
  她硬穿了进去,虽然有一点点挤,但是可以接受。
  站在原地转了一圈儿:“怎么样?”
  “嗯,不错,我的宝贝儿穿什么都好看,就直接穿着吧。”
  女人把旧鞋子递给了华雪凝,板着脸:“把这双帮我收起来。”
  华雪凝一看她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东西。
  对这种女人,她是很瞧不起的。
  恶狠狠地剜了她一眼。
  女人当即叫了起来:“你怎么看人呢?什么态度!?这是对待顾客的态度吗?把你们经理叫出来……”
  华雪凝只是瞪着她。
  女人和土豪开始大发雷霆,展示自己有钱人的暴躁脾气和宝贵尊严。
  经理也出来了,店员也道歉。
  经理怒道:“你怎么做事的?这什么人在店里杵着惹顾客生气?”
  店员一个劲儿地给顾客道歉,又给经理道歉,最后对华雪凝道:“去去去,赶紧出去!这里不是你来的地方!”
  华雪凝快气死了。
  “主人让我在这里等他,我是不会走的!我要听主人的话!”
  “还特么主人……这是玩扮演游戏玩入魔了吧?看不出来,小姑娘长得挺清纯,玩得挺野啊。”土豪笑了:“有威信吗?”
  女孩子立刻撒娇吃醋:“你讨厌,你喜欢这一款啊?眼光也太差了吧?”
  “唉,逗她玩玩嘛!”
  华雪凝气呼呼地拔出一截宝剑:“在胡说,我宰了你!”
  “我靠,这还是把真家伙!?”
  男人道:“你们这里有人管没人管!?”
  经理也吵、店员也骂,总是就是让华雪凝赶紧走,别耽误自己做生意。
  陆程文打完电话回来,刚好看到一群文围着华雪凝大呼小叫,当即大喊一声:
  “干鸡毛呢!?”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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